| 索 引 号 : 008474032/2026-0481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6-05-18 |
| 发布时间: 2026-05-18 | 发文字号: 剑府函〔2026〕36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
剑府函〔2026〕36号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申请删除帮扶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子系统中错误数据的请示》(剑农业〔2026〕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删除帮扶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子系统中1490条错误数据。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帮扶项目资产清查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的通知》(川巩固拓展办发〔2025〕12号)要求,认真做好删除数据审核,切实抓好帮扶资产项目清查工作,确保帮扶项目资产台账真实、准确、有效。
此复。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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