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23221018/2025-0100 | 发布机构: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2025-12-12 |
| 发布时间: 2025-12-1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元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关于“打造翠云廊—剑门关世界级文旅地标”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前期旅行社约谈会成果,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12月11日,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局质量管理股、局行政审批股,对普安镇辖区内的旅行社服务网点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行动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提升文旅服务规范化水平、强化旅行社服务质量管理要求的具体举措。检查组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聚焦旅游市场三大核心乱象开展重点排查:
一是严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重点核查旅行社是否以低于成本的虚假宣传招徕游客,是否存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二是严查强制消费行为。深入排查是否存在诱骗、胁迫游客消费,以及导游私自揽客、擅自变更行程等违规操作;三是严查经营资质与合同规范:现场核验旅行社服务网点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与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以及是否租用具备合法资质的旅游包车。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仅通过查阅台账、核验证照进行“硬性”检查,还同步开展了普法宣传与安全指导。执法人员现场向各旅行社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各经营主体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抵制虚假宣传和违规经营行为。同时,执法人员特别告知各网点要切实做好游客出行前的安全提示工作,提醒游客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旅游产品,避免陷入消费纠纷。
此次专项检查,既是对我县旅行社经营行为的一次集中“体检”,也是对前期旅行社约谈会精神的再强调、再落实。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保持旅游市场整治的高压态势,不断巩固“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巡查频次,畅通12345等投诉渠道,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将督促各旅行社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共同维护剑门关旅游市场的良好形象和健康有序发展。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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