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474032/2025-02008 | 发布机构: 广元前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 成文日期: 2025-12-11 |
| 发布时间: 2025-12-1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
广元前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编制的《剑阁县前力玻璃模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到广元前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查阅纸质版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对象为与该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围的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广元前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工业园区
电子邮箱:464104754@qq.com
联系电话:0839-550191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元前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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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