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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前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剑阁县前力玻璃模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索 引 号 : 008474032/2025-02008 发布机构: 广元前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成文日期: 2025-12-11
发布时间: 2025-12-1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前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编制的《剑阁县前力玻璃模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到广元前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查阅纸质版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对象为与该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围的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广元前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工业园区

电子邮箱:464104754@qq.com

联系电话:0839-550191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元前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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