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212号)、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33号)、《剑阁县2018年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剑农业〔2018〕53号)、广元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农函〔2018〕157号)及剑阁县2018年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防治公共服务项目邀请招标文件(JGNYZB(2018)05号)的要求,2018年7月12日下午,剑阁县农业局、财政局组织评审专家组、现场监督、项目协调议事小组成员对该项目拟承接服务任务主体的资质要求、递交的申报材料、报价文件等进行了评审。报名服务主体(专业合作社)19家,递交申报资料和投标文件的服务主体(专业合作社)19家,满足招标要求的12家,根据评审专家组推荐的投标服务主体(专业合作社)排名名单,综合我县水稻播栽情况、病虫发生情况、贫困村情况、高产创建示范片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确定以下12 家专业合作社中标拟承担剑阁县2018年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防治公共服务项目水稻病虫灾害防治服务。现公示如下:
1、剑阁县新虹农机专业合作社
2、剑阁县助农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
3、剑阁县汉阳镇丰益高芥酸油菜专业合作社
4、剑阁县丰裕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
5、剑阁县新鑫农业专业合作社
6、剑阁县西农油菜专业合作社
7、剑阁县柳沟镇富盈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8、剑阁县良源种植专业合作社
9、剑阁县众农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
10、剑阁县金仙阳光农机专业合作社
11、剑阁县风光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
12、剑阁县高观乡鸿远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
如有异议,需在3日内向农业局书面提出。
剑阁县农业局
2018年7月1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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