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函〔2014〕27号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剑阁县安全生产工作
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
《2014年剑阁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对涉及本乡镇本部门的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要强化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14年剑阁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2014年剑阁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类别 | 工作项目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基层基础建设 | 1、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 |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 |
2、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设,强化县、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的配备,优化职能配置和队伍结构。 加强驻矿安全监督员的管理。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
3、加大安全投入力度 |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并严格资金监管。 开展对企业执行安全费用政策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将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到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
4、建设安全社区 | 全年建成四川省安全社区2个;建设广元市安全社区4个。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按照县上有关部署和要求,主动将有关项目、资金向对口联系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倾斜。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 |
综合监管 | 5、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管理办法,对安全生产严重不达标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将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与土地、税收、保险、信贷等政策挂钩联动。 继续深入推进全县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交通、建筑施工、烟草、商贸、旅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加强企业安全制度、安全台帐、安全培训、安全规程等基础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到位。 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审查、信息通报等制度。加大重点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的监察执法力度。 县级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的审查验收、备案、告知、联审机制。 |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6、强化对央属、省属广属和县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 参照《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川安委〔2007〕36号)等办法,制定我县央属、省属、市属、县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建立央属、省属、市属、县属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台账。 | 县安监局,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 |
7、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 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集中3个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 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查暗访,并做好检查记录。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 |
8、深化“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 由县政府安委会统一指挥,有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参加,每季度确定1—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县集中统一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 |
9、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 认真贯彻《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川办发〔2013〕54号),督促建立企业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和监管监察检查信息台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信息系统,按期自查自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到2014年底前全县所有行业、乡镇(街道)、生产经营企业,基本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坚持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与公示制度。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 |
重点行业领域 | 10、强化煤矿安全监管 | 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 县经信局,县煤管办 |
按照规划和统一布局,统筹开展兼并重组工作,严格控制企业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 | 县经信局,县煤管办,国土资源局 | ||
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研究制定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建设1个示范矿,开展水患隐蔽致灾因素全面普查试点。 | 县经信局,县煤管办 | ||
进一步推进瓦斯防治工作。 | 县经信局,县煤管办 | ||
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强力推进煤矿标准化、机械化建设。 | 县经信局,县煤管办 | ||
开展煤矿矿山安全“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县经信局,县煤管办 | ||
11、继续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 | 全年依法关闭(退出)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17处。 开展非煤矿山“五个一”工程试点工作。 | 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工商局 | |
12、深入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各项工作 |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研究制定治理超载超限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因超载超限引发事故比例下降25%以上。 |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机局 | |
依据《四川省2013-2015年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实施方案》(川交发〔2013〕84号),加快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全年至少完成 | 县交通运输局 | ||
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3〕60号)和《广元市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标准》(广安办〔2014〕13号),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加强乡镇交管办建设,设立公共服务岗位,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公共服务岗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请3—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在重点村,设立劝导点,配备1—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比例明显下降。 |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建立健全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整合公安交管、交通运政、路政信息系统(平台),构建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违法违规驾驶人“黑名单”和行业退出机制。 | 县公安局 | ||
加快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力争实现重要国、省道路全监控,并逐步覆盖重特大事故易发、频发的危险路段。 | 县公安局 | ||
在全社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13、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 继续推进加油站和烟花爆竹仓库安全条件改造。 深入开展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涉氨、涉氯等行业专项整治。 | 县经信局,县安监局 | |
14、加强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监管 | 建立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特种设施安全监管重大问题;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特种设施设备操作人员持证率98%以上、定期检验率98%以上;无特种设施设备较大事故。 | 县质监局 | |
15、加强其他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 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石油天然气、城市燃气、重点工程、学校、农机、商贸、旅游、电力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
宣传教育 培训 科技 | 16、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岗前培训 | 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全县全年安全培训人数不少于800人。 | 县级有关部门 |
17、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培训 | 组织开展新任安全监管监察人员、驻矿安监员任职资格培训与继续教育。 | 县级有关部门 | |
18、加强安全宣传 | 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阶段性工作重点,整合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大对安全生产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 |
19、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 | 整合全县安全生产技术力量,推广先进实用安全技术,推动“专家驻点、专业托管、技术推广、智力帮扶”进基层服务常态化。 |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 |
职业安全 健康监管 | 20、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 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力度,申报率达到80%以上。 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煤炭、石英砂、木制家具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执法检查,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 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达标率达到70%以上。 | 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应急救援 | 21、加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建设 | 修订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抓好央属、省属、市属和县属重点监管企业预案的备案管理。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制度,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性综合、专项演练和技术比武,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事故实战型综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 县应急办,县安监局及县级有关部门 |
责任追究 | 22、严格问责 | 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探索实践从重从快追究责任;强化事故警示教育。 研究制定将重大安全隐患作为事故监管的办法,将事后追究问责向事前防范延伸,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格问责。 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效能问责范畴。 | 县安监局,县监察局 |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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