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函〔2014〕30号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剑阁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
为做好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4﹞61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元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广府办函﹝2014﹞60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剑阁县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人员组成
组 长:周建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旭 县人武部副部长
邓建东 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魏仲文 县民政局局长
谌华英 县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杜雄文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何兴剑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曹正海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工会主席
王治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美寿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何 生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何 浩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芝锐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总规划师
孙明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有立 县水务局副局长
邓志文 县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
李松林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郭 森 县卫生局党组书记
王举之 县工商局副局长
舒 伟 县统计局副局长
何锦普 县旅游局副局长
张怀高 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谌华英同志兼任。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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