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权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等规定,现将剑阁县盐店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情况进行公示。本次核验工作由剑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剑阁县盐店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盐店镇红旗社区
建设单位:盐店镇人民政府
开竣工时间:2024年10月开工,2025年10月竣工。
(二) 规划实施情况
用地性质与面积:项目实际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实际用地面积为1905.14㎡,用地性质与面积与规划许可一致。
建设规模:规划许可建设规模1994.52㎡(计容建筑面积1994.52㎡),项目实际总建筑面积为1978.2㎡(计容建筑面积1978.2㎡),总建筑面积较规划许可面积减少16.32㎡(控制在允许误差值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较规划许可面积减少16.32㎡(控制在允许误差值范围内)。
核心指标:规划许可容积率1.05,竣工容积率1.04;规划许可建筑密度28.32%,竣工建筑密度28.6 %;规划许可绿地率2.5%,竣工绿地率3.16%。
配套设施:规划机动车停车位14个,竣工停车位14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6个。
(三) 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在本次核验过程中,以下情况需向各相关利益人进行公示说明:
总平面图:根据“多测合一”实测报告竣工地形图,车位布局、建筑坐落位置、绿化设置与方案总平面图位置有调整,调整后位于红线范围内。
因实际场地原因,对场地出入口位置进行了调整,由两个出入口变为一个出入口,位置调整到中间位置。
针对上述问题,按照规划核实相关要求需对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公示。
二、提出意见的途径及方式
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公示事宜有异议或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报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逾期将视为无异议。
起止时间:2026年5月7日至5月12日
联系电话:0839-6607630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257号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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