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部分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交通运输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重点工作
1.工作思路及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县委全会部署,锚定“大蜀道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核心区”建设目标,加快构建“一小时到达县城交通圈”,深化“交通+”融合发展,构建外联内畅、智慧绿色、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为打造世界级文旅地标筑牢交通支撑。
2.工作重点。一是规划编制提质增效。高质量编制《剑阁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储备重大项目库,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市规划,构建“近中远”发展蓝图。二是重大项目攻坚突破。G5京昆高速广绵扩容工程剑阁段完工通车。加速青剑阆高速前期工作,开工X083高观至剑门关改线工程,提速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完成S205大修及2个灾害治理工程。三是路网体系优化升级。开工建设多式联运产业园、S302白龙至鹤龄段,启动青树子至张王公路改建前期论证;新(改)建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巩固“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启动凉迎路、王柘路等6个幸福美丽乡村路项目。四是养护管理提质升级。实施G108线等8个大中修工程,建立公路病害动态监测机制;推进养护机械化、智能化转型,新增小型设备,优化队伍结构,缓解养护供需矛盾。五是安全防线筑牢守稳。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两客一危”、路桥隧涵、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实现隐患闭环管理;完善应急体系,提升处置能力,杜绝重特大事故。
3.工作举措。一是强化规划对接。开展县域交通现状摸底,精准掌握短板与需求,建立常态化省市对接机制,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破解要素制约,缩短项目前期审批周期。二是创新推进机制。实行“五个一”项目推进机制,制定倒排工期表和责任清单,定期召开调度会,建立问题台账销号制度,统筹解决征地拆迁、要素保障等难题,提速项目建设。三是拓宽资金渠道。构建“上级争取+本级配套+社会投资+金融支持”多元资金体系,对接专项债券、政策性贷款,优化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盘活存量资产,缓解财政压力。四是提升治理效能。健全桥隧周期性管理机制,推行“预防性+精细化”养护,加强“两客一危”、路桥隧涵、在建工程等关键领域动态监控。深化“嵌入式”数字监督,严打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交通运输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11个(其中,剑阁县农村公路建设事务中心纳入局机关编制预算)。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其中,剑阁县农村公路建设事务中心纳入局机关编制预算)、剑阁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
第二部分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收支预算总数1728.8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6.2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收入预算172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1.93万元,占99.0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92万元,占0.9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支出预算172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46万元,占39.3%;项目支出1049.39万元,占60.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728.8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6.2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1.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9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69.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11.93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757.2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72万元,占4.01%;卫生健康支出23.52万元,占1.37%;交通运输支出1569.02万元,占91.65%;住房保障支出50.68万元,占2.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6年预算数为67.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6年预算数为1.1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6年预算数为19.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6年预算数为3.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行政运行(01项)2026年预算数为457.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与福利费、遗属生活补助费等。
6.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建设(04项)2026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质量抽检检测服务。
7.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养护(06项)2026年预算数为79.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
8.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和运输安全(10项)2026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工作经费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制办公室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经费。
9.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项)2026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双旗美村二期道路改建工程。
10.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99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01项)2026年预算数为919.97万元,主要用于:公交车运营补助及农村客运保险及运营补助。
1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6年预算数为50.6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9.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1.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5年预算相比增长1.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公务接待频率和经费推算。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5年预算相比增长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公务用车频率和经费推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6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交通应急指挥等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6.92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和剑阁县农村公路建设事务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8.0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62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数量变化,导致其他交通费用比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1127.4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78.0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049.39万元。涉密项目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行政运行(01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建设(04项):指公路新建和改扩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公路客货运站(场)以及公路 相关设备设施建设支出。
八、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养护(06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九、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和运输安全(10项):指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十、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99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01项):指对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的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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