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6-04-2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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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1.参与推进投资促进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以下简称经济合作)。参与拟定全县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全县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和外资、招商与博览有机融合发展。优化精准招商、精品招商、集群招商路径和方式,提升开放合作平台影响力,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发展壮大重点产业。

3.负责经济合作重点项目的推介、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决定的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完善县级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

4.参与市、县区域经济协作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协作事务性工作。

5.负责联系协调外地企业来剑阁设立非经营性机构工作和友好地区及单位的联络工作。

6.受县政府委托,承担县政府各驻外招商机构的日常管理。

7.负责全县外商投资、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我县与港澳台地区经济合作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8.调查研究,搜集信息,为县委、县政府经济合作等提供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经济合作信息网络,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全县经济合作统计资料。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负责剑阁县籍在外党政军、学术界成功人士及企业家联络交流、信息收集等工作,组织剑阁籍在外党政军、学术界成功人士及企业家参与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座谈,招商引资等活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6年重点工作

1.立足主导产业招商。充分发挥天然气、石英砂、农特资源优势,做强铝基新材料产业,加大建筑铝型材项目招引,加快补齐工业铝型材项目短板。做优食品饮料产业,加快推进年产5千吨调味品生产项目、蓉海泛火锅食材加工基地和供应链总部项目、南通嘉海佳高端饮品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等签约项目建成投产。做大硅基新材料产业,加快推进日用玻璃上下游配套项目建设,围绕日用玻璃产业链、石英砂精深加工等产业链持续开展硅基新材料项目招引,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快速聚集,加快构建产业“生态圈”。

2.全面深化产业协作。用好用活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托底性帮扶,积极承接东部地区铝基新材料、食品饮料、硅基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转移项目,通过帮扶机制,推动新引进项目与现有产业协同发展,进一步延伸我县主导产业链条。

3.积极探索多元招商。加强与行业商协会沟通对接,持续组织各产业专班赴山东省、安徽省、成渝等主导产业集聚省市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主动寻求优质项目信息。积极探索“基金+产业”、市场化招商、链主招商、社会化招商等招商模式,瞄准国内国外500强企业、上市公司、知名企业,成功引进科技含量高、产业链级高的龙头项目,努力打造百亿级产业园区。

4.精准谋划重大项目。全面摸清产业发展态势、区域布局特点、全产业链条脉络,立足县域承接能力,将要素保障、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与项目需求精准匹配,分领域、分专班形成剑阁县投资机遇清单,精准谋划一批关键性、引领性、支撑性的大项目、好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落地剑阁、投资生产。

5.奋力推进项目建设。紧紧围绕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开工、建设、竣工等关键环节,实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周调度、月通报、季总结、年排名”工作机制,结合“四新一盘活”新洽谈、新签约考评认定办法,健全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工作责任再明确、标准再提升、措施再强化,全力以赴抓进度、抓节点、抓安全、抓质量,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更充沛的源头活水。

6.创新优化服务方式。牢固树立“用心招引、精准服务”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要素保障、企业诉求、项目推进问题,抓早抓实抓细项目落地,全力做好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持续开展“进千企”活动,创新督促协调机制,对企业和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限时办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6年收支预算总数548.24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7.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二是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因政策原因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54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8.24万元,占94.53%;上年结转30万元,占5.4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54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24万元,占73.55%;项目支出145万元,占26.4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48.24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7.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二是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因政策原因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8.24万元、上年结转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8.2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7.8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因政策原因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37万元,占83.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9万元,占8.05%;卫生健康支出13.81万元,占2.66%;住房保障支出30.37万元,占5.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13商贸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2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例如:人员类经费中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其他津补贴、公务员规范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等;公用经费中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

2.201一般公共服务(类)13商贸事务(款)50事业运行(项)20256年预算数为191.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例如:人员类经费中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其他津补贴、绩效工资、引进人才生活补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等;公用经费中印刷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3.201一般公共服务(类)13商贸事务(款)08招商引资(项)2026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40.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210卫生健康(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5.1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7.210卫生健康(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8.6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8.221住房保障(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30.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3.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1.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引进人才生活补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41.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5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5年预算相比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预算518.2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361.93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41.3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15万元。涉密项目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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