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6-04-2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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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的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部门)职能简介

1.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文物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工作,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推进相关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剑阁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申报县级(含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体育和广播电视系统、文化旅游园区、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统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12.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剑阁整体文化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13.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14.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15.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统筹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分类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体育事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二)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部门)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们将以“开局就冲刺、起步就争先”的奋进姿态,围绕全县文旅发展重点科学谋划、精心编制“十五五”规划,落实建设大蜀道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核心区和打造翠云廊—剑门关世界级文旅地标的目标,全力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

1.攻坚重点项目,夯实文旅发展硬支撑。加快推进大蜀道剑门关旅游基础设施、蜀道大酒店等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五指山农旅融合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元旦开放工作、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开工。加大“四新一盘活”文旅项目挖掘、收集与报送力度,加快低空旅游、民宿集群、蜀道马场等项目洽谈合作,力争早签约、早投产、早达效。

2.丰富文旅业态,推动“文旅+”全产业链融合。推动民宿和酒店提质升级、“大蜀道不夜三国城”创建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剑门关古镇创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推进剑门蜀道、古柏文化等文创特色IP数字化开发,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和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营销平台,丰富文创产品种类、提升产品档次。深化与“大蜀道”“大九寨”旅游环线的合作联动,持续扩大“天险蜀道·雄关剑门”品牌影响力。

3.多维宣传推广,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持续深耕“剑阁文旅”微信公众号、“剑门关旅游”微博等自有平台,围绕“天险蜀道 雄关剑门”“古蜀道徒步游”“大蜀道不夜三国城”等核心主题,重点打造“短平快、有温度、强互动”的短视频内容。加强与央媒、省媒及头部文旅KOL、达人合作,扩大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加强与国际媒体交流,加快筹建剑阁县国际传播中心,运营海外主流社交平台账号,邀请国际旅游博主、网络达人实地探访并创作推广内容,发展旅游直播等多种营销模式。

4.深化文化惠民,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中心片区乡镇综合文化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三下乡”送文化下基层和全民健身活动,扎实推动“双试点”工作。推进广播电视全覆盖工作,建立发射台关键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机制,健全完善应急广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域运行模式。

5.强化体旅融合,打造全民健身新场景。积极规划、申报宝龙山全民健身中心、大蜀道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等体育项目,实施好鹤龄镇、店子镇、杨村镇的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和国球进社区项目,提前筹备好女儿节凤舟比赛、“8.8全民健身日”、“古蜀道徒步游”、机关职工运动会等健身赛事活动,引进全国和国际体育赛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剑阁县图书馆、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剑阁县文化馆。

第二部分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收支预算总数12721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309.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和项目预算增加 。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收入预算1272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5万元,占0.0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79.5万元,占38.3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839万元,占61.6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支出预算12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2.26万元,占13%;项目支出11018.74万元,占8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721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增加10309.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和项目预算增加 。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839万元、上年结转2.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9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16万元、其他支出2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79.5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72796.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和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14.4万元,占比92.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16,占比3.63%;卫生健康支出59.78万元,占比1.22%;住房保障支出128.16万元,占比2.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779.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6年预算数为109.41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方面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文化活动(项)2026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 文化活动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群众文化(项)2026年预算数为336.72万元,主要用于: 群众文化活动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旅游宣传(项)2026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营销方面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854.4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6年预算数为164.5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6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保护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 体育场馆(项)2026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6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 广播电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数为1.4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70.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4.8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33.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6.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128.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文广体旅(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2.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77.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文广体旅(部门)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5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车4辆。

2026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公务用车。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文广体旅(部门)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839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文广体旅(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文广体旅(部门)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3.86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5.6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相关政策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文广体旅(部门)202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车4辆、越野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文广体旅(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3个,涉及预算11193.5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77.2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11016.2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群众文化(项):群众文化服务的基本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旅游宣传(项):宣传营销方面的支出。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其他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 广播电视事务(项):广播电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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