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门关镇敬老院配套用房、附属、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位于剑门关镇剑雄村烟草公司旁,业主单位为剑门关镇人民政府。该项目于2003年开始建设,依据相关资料显示,该项目在建设时履行了征地、设计、图审、竣工结算等程序。该项目自建成投入使用,未查询到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2025年8月剑门关自然资源所对该项目开展土地及房屋权籍调查,9月开展实地核实,10月14日开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反馈。
该项目及房屋建成年代较早,建设时无城乡规划覆盖,经核实原剑门关镇总体规划于2010年11月批复,目前该建筑使用用途与规划用途一致,均为公共设施用地类。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43号)文件精神,我局拟按照现状公示无异议后出具认定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按现状认定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附图)。
二、提出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公示事宜有异议或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报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逾期将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
联系电话:0839-6607630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257号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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