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12-1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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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B类

李汶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增强业主发展的信心的建议》(第3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9月,王河镇人民政府通过项目招商引资,同意你在王河镇深垭村发展中药材种植项目,用地面积约9.45亩。

2023年,我局下达王河镇流出耕地整改恢复任务,同年6月元山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现场举证将你拟使用的地块举证为一般耕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32号)要求,我县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经上级下发数据和各乡镇、部门上报,我局根据永久基本农田调出情况,从一般耕地中筛选调入地块,并向乡镇、相关部门征求调入意见。我局按照程序,将该地块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数据启用后,该地块确认已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同年,王河镇反馈该项目被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原址无法继续实施。为保障项目用地,我局组织重新选址,新选址位于原选址道路另一侧,用地面积为7.2亩。

自然资源部已出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办法》第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年度体检,对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质量等情况进行年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需对少量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我局拟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地块纳入年度评估后进行调出,目前《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还未出台,待细则出台后,我局将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的建言献策!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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