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依职权注销登记公告(川(2023)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1013号)

发布日期:2025-11-21    浏览量:次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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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王捷“三级联审”权籍调查的函》和剑阁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剑自然资罚决〔2025〕24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依职权注销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职权办理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839-6601379

序号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坐落

建筑 面积

用途

1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川(2023)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1013号

王捷

剑阁县下寺镇小剑村2组

401.4平方米

住宅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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