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王捷“三级联审”权籍调查的函》和剑阁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剑自然资罚决〔2025〕24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依职权注销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职权办理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839-660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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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建筑 面积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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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川(2023)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1013号 |
王捷 |
剑阁县下寺镇小剑村2组 |
401.4平方米 |
住宅 |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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