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进入秋冬转换时节,重点领域季节性安全风险突出。气温下降,雨雾、霜冻等天气和环境对道路交通、城乡火灾、生产经营建设等方面易造成不利影响。现将有关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如下:
(一)交通运输方面。11月份季节转换,早晚团雾天气增多,道路通行条件变差,易引发交通事故;进入生产旺季,物流活动频繁,叠加“双十一”网络促销,物流包裹运输量呈“井喷式”增长,货车多拉快跑、疲劳驾驶、超限超载等重点肇事风险加大。相关部门要加强秋冬季不利天气条件下交通应急管理,提前研判天气变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加大临水临崖、陡坡急弯、隧道桥梁及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损坏或缺失的标志标牌及时更换、增设;严查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的管控;强化客货运输企业、车站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与制度,从源头降低安全风险。
(二)建筑施工方面。冬季建筑施工脚手架、作业平台遇雨雪易结冰,人员上下易滑倒坠落,且低温会影响混凝土强度、设备运转效率,增加施工风险。施工单位须落实主体责任,对脚手架、防护栏进行防滑处理,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清除作业区域冰雪。作业人员穿戴防滑安全帽、防滑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遇暴雪、大风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隧道施工保障通风照明设施正常运行,严防坍塌、中毒事故。
(三)消防安全方面。天气渐冷居民居家关闭门窗、餐饮堂食场所增设门帘,室内通风不良,燃气泄漏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极易引发一氧化碳中毒和燃爆事故。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九小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因消防通道堵塞、消防预案演练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等问题隐患易导致损失扩大,安全风险极高。需加强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普及厨房用火、电器使用安全知识,提醒群众外出前关闭电源、火源,室内取暖时务必开窗留缝,保持空气流通;定期检查燃气器具、取暖设备及排烟管道。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重点整治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失效、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演练。督促企业规范仓库管理,控制货物堆积高度,定期排查电气线路,配齐消防器材。
(四)危险化学品方面。低温天气易导致危化品生产装置、设备管道收缩变形,密封性能下降,增加泄漏、爆炸风险;封闭作业场所通风不畅,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引发人员中毒。危化品企业须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设备设施及安全附件,对剧毒气体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随意排放;规范安装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并实时监测,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防护用品,严禁不同类别有机溶剂混存。危化品运输车辆需检查罐体保温、阀门密封情况,避免低温导致介质凝固堵塞;运输途中严格遵守限速规定,遇冰雪路段减速慢行,严防车辆侧翻引发泄漏事故。
(五)工贸方面。11月气候干燥,人体与设备易积聚静电,涉可燃粉尘企业若除尘器维护不当、粉尘清理不及时,易引发粉尘爆炸;年末检维修作业增多,若风险辨识不足、“三违”操作(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易导致机械伤害、触电事故。工贸企业须落实主体责任,定期清扫作业现场粉尘,确保电气线路防爆达标;检维修前全面辨识风险,落实断电、挂牌等安全措施。加强员工冬季安全培训,规范静电防护操作,严禁在粉尘积聚区域使用明火;强化设备故障排查,及时更换老化零部件,减少机械传动部位伤人风险。
(六)有限空间作业方面。涉及有限空间的企业在生产、检维修等过程中,若风险辨识不深入、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具体、施救措施不当易造成人员缺氧窒息、中毒死亡等事故,盲目施救可能导致伤亡扩大。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和作业审批等工作要求,落实个人防护和施工监护制度。加强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救援现场,不具备自主救援条件时,决不允许未经培训、未佩个体防护装备的人员强行施救。
(七)非煤矿山方面。秋季从业人员易出现精神懈怠,岗位确认不到位、操作失误等风险凸显。要聚焦采场边坡、车辆运输等关键环节,加大巡查频次与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反三违”措施,组织企业“三类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强化警示教育,规范操作行为,确保不安全、不作业。
县安办提示: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将冬季安全防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从严从实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时限,确保整改闭环、不留死角。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教育大培训活动为契机,全方位开展冬季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引导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掌握应急避险技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科学处置、及时上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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