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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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11.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17.21万元,下降7.2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化解隐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1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1.5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1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62万元,占70.30%;项目支出448.96万元,占29.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11.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7.21万元,下降7.2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化解隐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1.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79万元,增长0.7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工程项目增多、资金支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1.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95万元,占29.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55万元,占6.98%;卫生健康支出37.17万元,占2.46%;节能环保支出97.1万元,占6.42%;城乡社区支出29.62万元,占1.96%;农林水支出723.21万元,占47.84%;住房保障支出76.97万元,占5.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1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27.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6.4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3.03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9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2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89.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2.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6.2万元、津贴补贴116.97万元、奖金223.46万元、绩效工资103.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2万元、住房公积金76.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2万元、生活补助9.97万元。

公用经费11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3.81万元、福利费7.94万元、其他交通费21.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6万元,下降1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6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活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5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6.11接待水发集团检查等7人用餐459元;6.12接待县人社局3人检查劳务合作社工作用餐188元;6.25召开镇人代会议,代表团在政府食堂用碗碗饭涉及1350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14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02万元,增长0.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

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乡镇党组织活动经费、剑阁县鹤龄镇鹤龄中学临时隔离点项目等4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部门按要求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财政预算层次是一级预算单位。设有“七办四中心”,七办指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所;四中心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和乡村建设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年末实有6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23人,工勤编制8人,三支一扶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155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9.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2024年年末决算报表收入1511.5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24年年末决算报表总支出151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62万元(人员经费:945.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7.14万元);项目支出448.96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2024年度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和可行,绩效目标过程监控具有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单位预算,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制度,无违规现象发生。

2.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预算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预算资金及时进行了支付。

3.财务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有关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把有效的资金用到刀刃上,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并保证全镇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4.资产管理。严格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将各类资产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建立资产卡片,实行资产动态管理。同时单位资产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及时进行资产清查盘点,确保了账实相符。

5.采购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相关规定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与方式,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540.589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1.67%,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7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75.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60.7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2个。

1.项目决策。全年项目决策严密、立项程序合规,绩效目标明确、可行、合理,且符合上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按要求进行项目入库、绩效监控等。

2.项目执行。全年项目支出用途明确,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方向与计划一致,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实施了监管,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受益群众满意。

3.目标实现。围绕目标完成、目标偏离、实现效果进行绩效分析。全年各项目均按计划实施完毕,项目实施率100%;项目资金及时进行了支付,预算支出执行率88.55%,社会效益逐步体现,不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各项指标全面完成。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节省非必要开支,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自评公开

绩效自评信息公开有利于打破传统行政管理的封闭独断,有利于消除政府和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现象,是建设透明型政府的必然选择,也是顺利推行绩效评价的重要条件。对于政府而言,应该通过全面衡量信息公开对加强政府绩效评价和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有序开展公共部门绩效评价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绩效评价结果整改

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我单位缺乏激励与约束机制。我单位应在部门预算安排中建立评价结果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应有作用。

3.绩效应用结果反馈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管理中的应用是多层的,贯穿于财政支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对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对本部门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能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有利于更好地加强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合理分配各项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部门按要求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见附件),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8分。

(二)存在问题。1.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2.国库资金审核需及时、足额。3.财务人员水平仍需提高。

(三)改进建议。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我镇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2788-老促会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老促会工作经费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照2025年预算文件编制,经费全额拨付给鹤龄镇老促会,用于维持老促会日常活动及运转。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70

0.70

0.7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70

0.70

0.7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老促会工作经费

7000

7000

30

3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

100

30

3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保障老促会工作正常运转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8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苟绍强

财务负责人:赵王园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5784-宣传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宣传工作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鹤龄镇宣传事务支出,购买宣传报刊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96

3.96

3.96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3.96

3.96

3.9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宣传工作

39600

39600

30

3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

100

30

3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保障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8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财政未审核资金

改进措施

加快资金审核,保障项目运行

项目负责人:苟绍强

财务负责人:赵王园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073-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发放鹤龄镇11个村(社区)组干部工资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8.32

208.32

208.32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208.32

208.32

208.3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2083200

2083200

20

20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村社干部待遇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组干部满意度

98

%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2083200

20832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苟绍强

财务负责人:赵王园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185-村(社区)离职干部生活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村离职干部补助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发放2024年度鹤龄镇各村(社区)离职干部补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9.79

19.79

19.79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9.79

19.79

19.79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足额保障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按时发放率

100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结余率

0

%

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离职干部满意度

98

%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村离职干部补助

197860

19786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苟绍强

财务负责人:赵王园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805-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拨付给鹤龄镇11个村(社区)的办公费、运行经费,保证日常运转及开展业务活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42.00

142.00

52.37

36.88%

10

3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42.00

142.00

52.37

36.88%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1420000

523700

20

3

财政未足额拨付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

50

2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满意度

98

%

50

10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1420000

523700

20

7


合计

100

48


评价结论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财政未审核资金

改进措施

加快资金审核,保障项目运行

项目负责人:苟绍强

财务负责人:赵王园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5219-垃圾清运及处置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垃圾清运及处置费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鹤龄镇辖区垃圾清理转运支出、上交垃圾清运非税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9.62

29.62

29.62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29.62

29.62

29.6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清运车次

150

150

30

30


质量指标

环境卫生质量

100

%

100

30

3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乡镇周边环境卫生良好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100

%

1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苟绍强

财务负责人:赵王园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4T000011024089-鹤龄镇青木村苗木采购及栽植项目(化解隐债)

主管部门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鹤龄镇青木村苗木采购及栽植项目(化解隐债)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偿还鹤龄镇青木村苗木采购及栽植项目隐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9.77

19.77

19.77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9.77

19.77

19.7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鹤龄镇青木村苗木采购及栽植项目(化解隐债)

19.77

万元

19.77

20

20


时效指标

2023年化解隐债

定性

2024年底


2024年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政府信誉

98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8

%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化解隐债

19.77

万元

19.77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苟绍强

财务负责人:赵王园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4T000011959260-鹤龄镇新建市政污水管网及维修污水处理站项目

主管部门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化解鹤龄镇新建市政污水管网及维修污水处理站项目拖欠企业账款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化解鹤龄镇新建市政污水管网及维修污水处理站项目拖欠企业账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97.11

97.10

99.99%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97.11

97.10

99.99%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化解鹤龄镇新建市政污水管网及维修污水处理站项目债务

971000

971000

20

20


时效指标

2024第二季度化解拖欠账款

定性

2024年第二季度


2024年第二季度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政府公信力

98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8

%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化解拖欠企业账款

971000

9710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苟绍强

财务负责人:赵王园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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