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剑阁县财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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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表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定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4.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指导。

5.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6.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7.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8.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和执行方案;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和县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

9.负责对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完善,提高使用效能。

10.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11.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12.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13.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县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

14.统筹全县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15.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16.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17.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18.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县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9.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20.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21.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22.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23.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24.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25.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26.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2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8.负责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29.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承担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制度。

30.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3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财政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其部门决算由局本级及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共同构成,具体包括剑阁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剑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该两个单位作为部门预决算的组成单位,其全部收支均纳入局本级统一管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31.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0.63万元,增长7.6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183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1.2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183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27万元,占57.41%;项目支出780.02万元,占42.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31.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0.63万元,增长7.6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1.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0.63万元,增长7.6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1.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8.88万元,占85.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07万元,占5.57%;卫生健康支出34.81万元,占1.90%;农林水支出22万元,占1.20%;金融支出26.97万元,占1.47%;住房保障支出76.56万元,占4.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831.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31.2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558.83万元,支出决算为558.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54.27万元,支出决算为5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全年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全年预算为166.7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31.93万元,支出决算为331.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7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63.08万元,支出决算为163.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0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22.95万元,支出决算为22.9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2.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6.97万元,支出决算为26.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76.56万元,支出决算为76.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1.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3.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0.58万元、津贴补贴113.04万元、奖金236.56万元、绩效工资66.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8万元、住房公积金76.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万元、生活补助29.98万元。

公用经费107.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00万元、水费0.97万元、电费7.22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76万元、劳务费17.22万元、工会经费7.66万元、福利费15.89万元、其他交通费30.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2.6万元,减少59.63%。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2.6万元,下降59.6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从严审批、控制陪餐人数,2024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70人次,共计支出1.7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受上级检查、其他县区部门之间交流学习等活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较2023年无变化。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较2023年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87万元比2023年97.92万元减少1.9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9万元,主要用于档案室改造升级。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

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项目资金检查、考核、审计工作经费等2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 标完成情况自评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其中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3.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剑阁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根据三定方案编制规定,剑阁县财政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2024年,剑阁县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剑阁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剑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剑阁县财政局内设机构16个,即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金融股、政府债务管理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农业股、经济建设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行政政法股、科教与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资产管理股、法规会计股、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

(二)机构职能。拟定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律和规章,并指导、监督执行。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动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截至目前,剑阁县财政局总编制人数72名,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4名,参公编制人数23名(剑阁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事业编制24名(剑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和剑阁县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中心),行政工勤编制1名。2024年末编制内在职人数63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参公人员15人,事业人员26人,工勤人员1人。其他3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5人,遗属人员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剑阁县财政局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1831.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1.29万元,占100%。决算报表收入1831.29万元。

(二)支出情况。剑阁县财政局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183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27万元;项目支出780.0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8.88万元,占85.68%;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102.07万元,占5.57%;农林水支出22.00万元,占1.20%;卫生健康支出34.81万元,占1.90%;金融支出26.97万元,占1.47%;住房保障支出76.56万元,占4.18%。决算报表支出183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27万元,项目支出780.02万元。

(三)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全县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579万元,同比增长8.16%,支出485055万元,同比增加25732万元、增长5.6%。积极争取上级到位资金662180万元,同比增长8.3%。设立工业经济创新发展资金3000万元,投入工业发展类相关资金24066.4万元。全年财政衔接资金35420.13万元,安排项目511个,支出34628.72万元;下达耕地地力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惠民惠农补贴11546.65万元,通过惠民“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24年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5.7%、压减“三公”经费预算3.5%。全县“三保”支出224560万元,牢牢守住“三保”底线;累计预算下达省市40件民生实事资金99211.36万元,支出进度100%;民生支出占比持续保持在65%以上,实现逐年增长。全年还本付息7.22亿元,化解隐债5.29亿元,全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24年累计化解不良贷款16581.91万元,维护剑阁地方金融稳定。2024年共完成评审项目214个,送审金额29.15亿元,核定金额24.48亿元,核减金额4.67亿元,核减率16.02%;对5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审核,涉及金额1686.97万元,共核减129.25万元,核减率7.66%,同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开展乡镇财务专项检查和对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开展起底式清查,进一步澄清家底,全年闲置资产收益411.27万元。

2.预算管理。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一方面做好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确保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编制科学准确。另一方面认真梳理、筛选、汇总本单位各部门2024年重点工作及项目经费需求。完善相关资金申报手续,对预算责任、指标、费用、定额等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绩效目标。预算编制科学、准确,预算编制质量较好。

3.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并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尤其对支出管理进一步细化更新完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大额资金支付前必须进行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时设置财务工作岗位,职责权限明确。在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省、市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4.资产管理。严格从国有资产购买、登记使用、账务处理,以及国有资产的处置上逐项细化流程,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达到人均资产变化率部门小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增长率小于同期市级财政收入增长率。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大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资产利用率大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本单位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完成2024年采购任务。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2024年剑阁县财政局项目总数2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780.0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2024年剑阁县财政局部门预算专项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均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预算项目全部在规定时间完成入库。

2.项目执行。2024年,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需要调整的预算项目采取了对应调整措施。预算项目预算执行100%,无结余。

3.目标实现。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100%。完成对各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核算层层把关,全过程对预算绩效运行进行了监控分析,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偏离。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与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一致。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安排,及时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对存在的偏差和问题及时整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管理,坚持绩效目标自评、监控和分析等全过程跟踪,强化内部应用。增强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培训与相关知识方面的学习;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执行力度的监督,并提升绩效结果应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任务。通过自评,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分。

(二)存在问题。部门预算编制精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政绩效管理业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切实提升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剑阁县财政局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1831.29

1831.29


年度总  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引领,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人大工作要求和预算安排,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继续牢固树立“处处开源扩流、人人当家理财”的理念,锚定全年目标任务,举全县之力落实增收解困措施,确保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全县土地出让收入力争突破1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力争突破2000万元。

年度主  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一)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

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剑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把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对重大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翠云廊视察时“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好”的殷殷嘱托,围绕“工业富县、文旅兴县、农业强县”三大工作路径,突出财源培植,加大古树名木保护、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促发展支持力度。围绕“三保一优一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优先保障民生、工资、运转等刚性支出,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确保民生支出达到65%以上。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优先保障工资、社保等刚性支出和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合理保障部门正常履职运转的必需支出。

(二)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

持之以恒贯彻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将政府机关“过紧日子”作为基本方针长期坚持下去,把勤俭办事一切事业内化为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严格贯彻中央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全面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由各部门按规定从严控制。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预算追加调剂,在必要的地方要大方投入,在不必要的地方要懂得节约,这就是所谓的“大钱大方,小钱小气”,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刀刃上,集中力量办大事,集中腾挪更多财力确保中央、省、市、县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实。抓实逗硬预算执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一本预算管全年”,不得随意追加、变动、调整预算。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无实质内容的活动、低效无效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资金。

(三)强化资源统筹依法理财。

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创新收入征管机制,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依法履行部门征收职能职责,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精准研判财政政策,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提高可用财力。突出抓好闲置资产盘活、矿产资源转化,实现资产资源变现。强化结转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资金与当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所有部门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对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列支。优先安排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不足部分通过财政当年预算安排。新增资产配置要与资产存量挂钩,依法依规编制相关支出预算。持续深化“三项清理”,加强收回资金统筹使用管理。

(四)持续提升财政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坚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大产业、重点项目、重要平台投入,整合统筹工业产业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产业发展资金,着力发展金剑工业园、大蜀道旅游目的地、城市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进一步加强产业专班要素保障,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开工、建成投产,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力赋能。持续优化落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财税支持政策,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向市场让利、为企业减负,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功能,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完善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体系,用好乡村振兴基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在加大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的同时,足额落实乡村振兴投入。

(五)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提质增效。

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能力。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健全预算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促进支出标准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绩效约束,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运行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理顺乡镇财政体制机制,强化乡镇财政业务培训,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强化“三保”、库款运行、财金互动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效能,不断提高政府投资的决策效率和科学性,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继续用好财政直达机制,增强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落实。持续做好“阳光审批”平台“一卡通”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强化绩效和监督“两大抓手”作用。坚持做到管资金、管项目、管政策必须管绩效和监督。绩效管理要在外延拓展、标的拔高、主体联动和专业支撑上下功夫;财会监督要在统筹监督力量、聚焦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上下功夫,紧盯项目进度、紧盯资金到位、紧盯使用安全。

(六)持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拧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思想的总开关,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精准除险排爆;加强统筹、系统化解,以时间换空间、以存量换增量、以发展解难题,在高质量发展中化解债务,在化解债务中推动发展。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坚决做到“两个一律”,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上马,有资金来源未实现收入的专项债项目一律不开工,绝不允许因乱上项目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全力争取新增财力和资金调度支持,同时抓好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工作,切实增加财力化解债务。


(七)强化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落实好《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滴漏十条规定》,切实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资金安全负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强化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结合人大审查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要求,加强成果利用,改进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持续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检查、“三公”经费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资产清查。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临聘人员以及购买服务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巩固作风纪律整顿成果,一体推进全市财政系统和财政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年度绩  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  标性质

绩效指  标值

绩效度  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  指标

财政资金安全检查

10

4

15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5200

万元

4

6557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00

万元

4

25

化解隐性债务

40000

万元

4

52900

会计业务培训

10

4

10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畅通

240

4

240

申报债券资金

100000

万元

4

98600

项目评审

150

4

21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02000

万元

4

50012

质量  指标

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完成率

90

%

4

90

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

90

%

4

90

评审项目审减率

7.5

%

3

16.02

确保财政网络安全运行

90

%

4

90

支出保障率

=

100

%

4

100

时效  指标

完成时间

=

1

4

2024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节约财政资金

定性


10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定性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预算单位满意度

95

%

10

9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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