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高举“党建旗”,深学笃行,党纪教育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等,全年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班子成员专题理论学习6次,围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条例》4次,专题研讨4次。二是筑牢战斗堡垒。全年督导检查党组织“三会一课”4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6名,发展党员13名,转正党员13名。对全镇1300余名党员开展全覆盖培训,举办年轻干部公文大比武1次。常态化储备后备人员,选优配强21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42名,通过剑阁县村级后备力量网络“招募令”回引后备人才18人。三是扎实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理论学习4次,专题研讨4次,邀请市委党校教师专题解读《条例》,创新性开展党建知识竞赛。渡口社区党总支获广元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下寺镇党委获剑阁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省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市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双旗村成功举办广元市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暨巾帼赋能服务队授旗仪式;沙溪坝社区成功举办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推进会暨银发人才实践示范基地建设拉练比武现场会。
2.奏响“经济歌”,高歌猛进,发展步伐铿锵有力
项目投资成效凸显。2024年全镇固定资产投资成果显著,成功调度568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远超全年任务目标的189.4%。同时,我镇实施的二龙村2023年度乡村振兴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顺利完成,投资额达825万元。全年共实施20个项目,总投资额1236.35万元,其中4个项目已完工,其余项目均按计划推进,为镇域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积极报送“四新一盘活”项目8个,累计投资额1340万元。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2024年完成新签约固投2000万以上项目1个、新签约固投1000万以上项目1个、新开工固投2000万以上项目1个;市外新增实际投资任务2400万,实际到位资金1600万;省外新增实际投资任务1920万,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为镇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全面完成经普工作。高质量选派4名普查指导员及27名普查员,抽调镇村干部47名,分别联系单位及个体户负责普查报表的填写及搜集,个体户抽样500家已严格按照行业修正数据全部录入,1742家非一套表单位也已全部完成登记录入。
3.扮靓“城市颜”,匠心独运,建设成果亮点纷呈
我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做美老县城、做强新县城”的目标定位,坚持“大镇大担当、大镇大作为”,始终把保障县委、县政府在县城落地的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最大政治任务。落实项目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落地下寺项目,安排1-2名班子成员与镇村干部全程负责。从前期筹备到项目实施,再到项目竣工,各环节专人跟进,通过调解及时解决土地纠纷、材料短缺等问题,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升级完善。在“一江两岸六大组团”格局基本形成的基础上,推动县城有机更新,宝龙大桥建成通车,打通沙溪、大仓协同发展新路子,108国道扩宽项目顺利竣工通行与承载能力大幅提升,县城旅游集散中心封顶大吉,G5京昆高速剑门关站焕然一新,大蜀道博物馆正有序推进,修成坝铁路下穿工程顺利开工,凉水沟等4个排洪渠项目建设全速推进。县城面貌不断焕发新颜。推动南山居、天赐玺悦滨江、天赐二期等2个项目竣工入住,持续推进巴蜀广场和剑门君悦楼盘建设,基本完成铁路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并将江岸华城纳入拟改造范畴,逐步完成天一世纪广场、政法小区等8个既有住宅小区电梯加装,协同县住建局高效完成修成坝、沙溪坝环山路路面安全隐患整治,逐步完善“清蓝行动”后续工程,同时,配合完成剑门大厦、清江秋月、廊桥等多个点位城市夜景打造,助推全县夜间经济发展。小区管理治理成效显著。积极探索镇党委、政府监督,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牵头,业委会、物业协同,居民参与的小区管理格局。推动香江国际小区、清江秋月小区原物业公司解聘及新物业公司选聘工作,解决小区物业与业主突出矛盾,逐步消化百草园、宝龙锦绣、水映长岛等小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主动落实无物业小区幸福佳苑电梯消防维保工作,建立完善小区消防镇级责任体系,强化节假日期间小区氛围营造。征地拆迁保障城市更新。实行“班子成员+拆迁小组”挂包机制,将6名有拆迁经验的班子成员和20余名懂拆迁、会拆迁、能拆迁的经验型干部分片划区,分线作战,全力推进县城征地拆迁工作。基本保障宝龙山职教园、大蜀道旅游基础设施建设、108国道等项目的实施,正在全力推进清江中学、巴蜀广场等项目的拆迁工作,同时,已启动物流产业园区的征地拆迁工作。全年累计新签约5户,倒房18户,征收土地19亩,完成附属物搬迁2户、房屋搬迁2户、坟墓搬迁1座。推进沙溪片区项目选房17户24套,剑门新区拆迁安置门面房分配和“广下快通”等六个项目统建还房选房,共完成分房104套,解决群众长达10余年未分房的困扰。
4.培育“产业树”,枝繁叶茂,产业格局优化升级
一是农业产业稳步提升。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大春粮食播种面积26471亩,总产量10167.276吨;大春油料播种面积1533亩,总产534.63吨;小春粮食播种面积11596亩,总产量4428.14吨。农作物新品种引进与示范推广成效显著,主要农作物良种备案率达98%。二是林业产业蓬勃发展。完成上寺村40亩核桃品改换优及疏密改造项目,成活率达92%以上;完成二龙核桃现代林业园区提档升级;完成中药材种植1973.8亩。三是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全年完成生猪出栏3.19万头,存栏2万头(其中能繁母猪1000头),建成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10个。新建肉羊规模养殖场1个,累计建成肉牛羊养殖场4个。同时,扎实做好动物防疫、非洲猪瘟防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确保畜牧产业健康发展。
5.夯实“振兴土”,厚积薄发,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防返贫监测帮扶精准有力。建立全镇防返贫监测帮扶网格体系,2024年新识别监测对象5户14人。完成全面排查7893户31860人,拟新增监测对象2户8人,日常排查共核实风险线索944条2688人。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共为105名符合条件的学子发放补贴15.75万元,教育救助5户、医疗救助3户,发放防返贫专项基金2.25万元。振兴项目稳步推进。2024年全镇实施衔接资金项目27个,总投资470.69万元,涵盖林业、农业、水利、文广体旅等领域,已完工项目22个,完工率90.93%,资金拨付率达90%以上。完成4个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项目申报204个,资金24126.35万元,全面完成2025年项目规划及项目入库28个。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成效显著。做好国网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监测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务工信息。多措并举保障脱贫人口务工,发放交通补贴1059人93.64万元,发送务工信息,确保脱贫人口稳定增收。
6.温暖“民生炉”,炉火纯青,民生保障温暖人心
全面加强就业创业帮扶。整合辖区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开展招聘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召开招聘工作会2次,提供就业岗位58个,签订务工合同58余份,促进劳动力就近就业。规范申报、使用和监管流程,全年申报公岗人员172人,补贴资金143.8万元。开展“豆腐制作培训”“电商培训”等4次。扎实推进各类保险征缴。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目标任务,特殊人群医保代缴4881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32511人。有序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认真做好领取待遇人员生存认证,新增参保31人。社保、机保协查认证工作顺利进行,开展社保生存认证2325人,城乡居保生存认证3872人。持续关注困难群体。一是动态调整城乡低保,全年共开展4次低保人员清理,新增城镇低保30户47人、农村低保63户152人,全年为所有城乡低保户共计发放低保金51万余元。二是积极开展残疾人、孤儿慈善、临时救助等工作,全年镇级临时救助共救助71户217人,发放临时救助金6.7万余元。
7.守护“生态绿”,持之以恒,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环保问题整改有力。高标准开展央督、省督迎检及问题整改工作,对历史督察问题进行“回头看”,建立落实督察迎检保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本轮省督反馈的3个问题及7件信访件已按计划推进整改或办结。聚焦矿山企业、石材加工厂、养猪场、汽修厂等生态环境问题高发领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4次,对辖区内长景、鑫晶等非煤矿山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共开展环保检查25次,现场督查整改环保问题12条,已全面完成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严格落实河长制,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清理河湖垃圾0.6余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组织开展国道和县道巡查5次,河沟渠塘清淤3.1公里,清理乱搭乱建14处,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4吨、生产废弃物3.1吨,实施“厕所革命”260户。全面落实古柏保护措施。全面落实“一长两员”林长制责任体系及林长制五项制度,成立“古柏保护站”,落实古柏网格化监管责任,做好全镇116株名木古树及7株蜀道古柏保护工作,不定期对蜀道沿线种植柏树进行养护,确保成活率100%。
8.打造“善治圈”,多元联动,社会治理稳步提升
矛盾纠纷化解扎实有效。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探索“1335”工作法,推进矛盾纠纷“一地办”,解决了较长时间的历史遗留问题、紧急突发的矛盾纠纷问题等四大问题,实现县级信访转办和矛盾纠纷事件“双下降”。今年以来接待群众反映诉求67件,成功调解问题65件,群众回访满意率达100%。扫黑除恶禁毒常态化开展。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排查管控,联合派出所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截至目前,无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发生。做好禁毒教育宣传工作,全年累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2700余份,对制毒、贩毒、吸毒人员进行深入排查,做好涉毒刑释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减少复吸现象发生。平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聚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10余次,举办专题讲座3场,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培训学习160余人次,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构建“智慧治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数字赋能+社会治理”联动新模式,利用“雪亮工程”和慧眼工程,推动信息化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建成1个省级法治民主示范村。组织退伍军人等60人组成雄关义警队,协助管控重点人员,提供安全保障,构建和谐平安下寺。
9.紧绷“安全弦”,常抓不懈,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党委会固定将安全工作纳入议题,坚持做到“每会必研”,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围绕“三看三必须”签订责任书32份,镇纪委将安全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和干部重点工作履职情况督查督办。全面构建安全管理新格局。强化领导力量,明确一名领导班子专责安全生产工作,其余班子成员全面参与,按“一岗双责”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承诺书。设立应急管理中心,将镇安办、交管站、林业站、人武部人员整合到应急管理中心,增加专职人员;组建安全应急救援队伍,与县消防大队、县森防救援大队共驻共建,构建辖区大救援专业队伍。全面启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放防火令2.5万余份,燃气安全知识2万余份,制作宣传音频6个,组织流动宣传车84台次。二是以“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的方式开展大排查。围绕森林防灭火、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等10余个领域,组织1500人次开展隐患大排查,建立各类隐患台账300余项。三是全覆盖整改。建设森林防灭火检查站5个,整治道路安全隐患60处,排查燃气安全隐患1万户,建筑工地隐患10余处。四是开展九小场所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40余处,均整改到位。五是开展电气焊(特种作业)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按要求整理人员、设备、场地台账3个,并申报动火作业APP。
10.铸就“自身钢”,百炼成钢,自身建设坚实有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督促党政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开展谈心谈话、专题研讨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督促干部廉洁从事,紧盯重大节假日“四风”问题,采用学案例、谈心谈话等方式提醒全体干部廉洁过节,聚焦乡村振兴项目推进、惠民政策落实、村级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40余次。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紧紧围绕8个重点领域和8个专项整治等方面,建立问题台账等五本台账,截至目前,共收集有事找纪检问题台账188条;收集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工作台账55条,已整改55条,整改率100%;收集问题线索21条,经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已立案9件9人次,结案7件,组织处理6人,线索了结6件。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成立整改工作组,由镇纪委书记牵头督促渡口社区、沙溪坝社区对反馈的两个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完善整改方案、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力争本年底整改到位。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96.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97.92万元,下降18.5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9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6.7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9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2.8万元,占65.57%;项目支出1203.93万元,占34.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496.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97.92万元,下降18.5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01.30万元,下降16.7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安排减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6.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4.36万元,占39.02%;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11万元,占6.44%;卫生健康支出77.29万元,占2.21%;城乡社区支出3.37万元,占0.1%;农林水支出1657.97万元,占47.41%;住房保障支出164.63万元,占4.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占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496.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5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66.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4.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71.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66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64.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6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1.17万元、津贴补贴178.8万元、奖金506.27万元、绩效工资230.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万元、住房公积金164.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3万元、生活补助7.85万元等。
公用经费226.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3.2万元、印刷费11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2.6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11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工会经费15.33万元、福利费17.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44.45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8万元,下降7.2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2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万元,占70.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8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4批次,9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审计、督查等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45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7.65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单位日常工作所需电脑和打印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开展公务活动。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4年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4年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3.5分,绩效自评综述:本年我镇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较高,与年终决算数相比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2.09%,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预算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资产使用情况较好,资产利用率较高,但闲置资产盘活难度较大,需加强闲置资产盘活的力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总体偏好,逐步实现项目绩效跟踪监控,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2024年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基础设施,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产面貌,有效地提高了村民收入,丰富了老百姓精神文化生活,改善了群众生活水平,提升了居民生活幸福感,有利于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二十一、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二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十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下寺镇内设机构(七办四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4年我镇总编制128名,其中行政编制58名,工勤编制5名,事业编制65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34人,其中行政人员52人,事业人员78人,工勤人员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下寺镇人民政府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为311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9.62万元,占99.6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万元,占0.32%。
下寺镇人民政府2024年决算报表收入为:3496.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496.73万元。
(二)支出情况
下寺镇人民政府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为:311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5.8万元,占71.03%;项目支出903.81万元,占28.97%。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1.99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37万元、农林水支出1739.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
下寺镇人民政府2024年决算支出为:349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292.8万元,占65.57%,项目支出为1203.93万元,占34.43%。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4.36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7万元、农林水支出1657.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下寺镇人民政府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为: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我镇部门预算总体绩效自评得分58.5分,
1.履职效能得分为15分。我镇涉及履职效能的年度主要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政府工作日常运转履职效果(4分),及时足额发放下寺镇在职人员工资并按政策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全镇日常办公运转需求。
(2)全镇正常项目运行履职效果(4分),保障广播通畅,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并发放相关资料,人大会议正常开展,人大代表视察考察,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弘扬传统文化,确保城乡环境清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对退休老干部进行座谈慰问,党员支部活动,慰问贫困党员,党建宣传,保障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保障汛期道路垮塌维修,以及安全警示标牌制作,安全维稳宣传等,对公益设施设备管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转,保障遗属人员基本生活开支。
(3)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履职效果(4分),保障全镇21个行政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正常发放及村级组织正常办公运行。
(4)村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履职效果(3分),解决全镇21个行政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包括全镇的各项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保障为全镇群众办实事确保全乡和谐稳定及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预算管理得分为20.5分。
(1)预算编制质量(7.5分),我镇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偏离度为12.0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以及年中调资。预算编制合理,准确性较高。
(2)单位收入统筹(0分),我镇无自有收入,不涉及该项指标。
(3)支出执行进度(6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预算数据准确,我镇预算执行与执行月数相匹配,达到相应执行进度,无违规及预警资金。
(4)预算年终结余(2分),我镇年终整体预算无结余。
(5)严控一般性支出(5分),继续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我镇“三公”经费比上年压减0.8万元,压减率7.27%。
3.财务管理得分为10分。
(1)财务管理制度(4分),我镇制定了《剑阁县下寺镇机关内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
(2)财务岗位设置(2分),我镇财务岗位设置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设置财务岗位,明确各个岗位对应的职责权限。
(3)资金使用规范(4分),我镇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坚持财政统管的原则,一切财务开支只能由镇财政所统一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开支。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无违规使用资金情况。
4.资产管理得分为7分。
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了专人对资产进行管理,将各类资产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建立资产卡片,实行资产动态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和清理,总体执行较好。我镇2024年拆除了原畜牧兽医站闲置危房改建成沙溪坝社区农具房,解决物流园区农具房拆迁的问题,同时实现资产大力度盘活。
5.采购管理得分为6分。
我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我镇2024年采购执行率100%,政府采购计划112730元全部完成支付。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我镇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5分,项目总数2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03.81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19个,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3个。
1.项目决策得分为12分。
我镇部门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我镇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均履行了事前评估程序。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得分为12分。
我镇部门预算项目实际使用方向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全年项目支出用途明确,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实施了监管,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受益群众满意。
3.目标实现得分为11分。
我镇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均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和效益指标,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基本一致,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节省非必要开支,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在2024年度下寺镇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工作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总体偏好,但使用的实证方法依然不够完善,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下一步,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和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的自评结果,我镇无自有收入,不涉及单位统筹收入这项指标,故总分106分,我镇2023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3.5分。
本年我镇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较高,与年终决算数相比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2.09%,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预算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资产使用情况较好,资产利用率较高,但闲置资产盘活难度较大,需加强闲置资产盘活的力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总体偏好,逐步实现项目绩效跟踪监控,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我镇已逐步实现与相关职责部门协同配合、分工协作,但因信息共享程度与理解方式的不同,项目绩效评价总体上还存在差距。
2.因工作开展及资金拨付进度等问题,导致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较慢的现象。
3.闲置资产盘活难度较大,因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及缺少资金等问题,导致闲置房屋资产很难盘活,资产盘活率较低。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信息共享程度,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2.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展过程监控,探索绩效跟踪监控,提高项目完成进度,加强资金拨付进度及资金使用监管,及时合规支付资金。
3.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同时向社会筹集资金,与相关单位协调资产处置的方式和程序,提高资产盘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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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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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分说明 |
是否涉及 |
单位自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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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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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绩效 |
履职效能 |
政府工作日常运转履职效果 |
15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核心职能目标,反映该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可量化计算、可评价的核心职能目标,分别设定指标分值、指标解释、评分方法和评分说明,总分值不超过15分。该项指标得分=年终完成履职效果目标数量÷年初目标设置总数×100%×指标分值。履职效能总分为各项履职效果得分的和。 |
是 |
4 |
|
|
全镇正常项目运行履职效果 |
是 |
4 |
|||||||
|
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履职效果 |
是 |
4 |
|||||||
|
村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履职效果 |
是 |
3 |
|||||||
|
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质量 |
8 |
部门是否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00%×4+(1-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100%×2+(1-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100%×2。偏离度=|预算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 |
|
7.5 |
|
|
|
单位收入统筹 |
4 |
部门统筹自有收入程度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部门自有收入全年执行数÷部门自有收入年初预算数)×100%×2+(财政核定的综合补助比例÷按实际执行测算的综合补助比例)×100%×2。 |
否 |
0 |
|||
|
支出执行进度 |
6 |
部门1至6月、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至6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50%)×2)+(1-1至6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6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1至10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83.33%)×2)+(1-1至10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10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 |
是 |
6 |
|||
|
预算年终结余 |
2 |
部门整体年终预算结余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2。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当年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占部门预算总金额的比率。 |
是 |
2 |
|||
|
严控一般性支出 |
5 |
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基础分值+加分值。 |
是 |
5 |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 |
4 |
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
缺(错)项 |
部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的,得2分。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是 |
4 |
|
|
|
财务岗位设置 |
2 |
部门财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 |
是否评分法 |
部门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是 |
2 |
|||
|
资金使用规范 |
4 |
部门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 |
部门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是 |
4 |
|||
|
资产管理 |
人均资产变化率 |
3 |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X,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N,则:X≤N,得1.5分;N<X≤1.2N,得0.9分;1.2N<X≤1.4N,得0.6分;X>1.4N,得0.3分。部门人均资产增长率为X,同期市级财政收入增长率为N,则:X≤0,得1.5分;0<X≤N,得0.9分;N<X≤2N,得0.6分;X>2N,不得分。 |
是 |
2 |
|
|
|
资产利用率 |
3 |
部门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部门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办公家具账面价值×100%。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X,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为N,则:X>N,得1.5分;0.8N<X≤N,得0.9分;0.6N<X≤0.8N,得0.6分;X≤0.6N,得0.3分。部门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00%。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X,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为N,则:X>N,得1.5分;0.8N<X≤N,得0.9分;0.6N<X≤0.8N,得0.6分;X≤0.6N,得0.3分。 |
是 |
3 |
|||
|
总体绩效 |
资产管理 |
资产盘活率 |
3 |
部门闲置一年以上的资产盘活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本年闲置资产账面价值÷本年总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闲置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总资产账面价值)×100%,变化率在60%以下的得2.4分,60%~80%的得1.8分,80%~100%的得1.2分,100%以上的不得分。两年均无闲置资产或上年度有闲置资产评价年度无闲置资产的,该项指标得3分。 |
是 |
2 |
|
|
采购管理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3 |
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 |
是否评分法 |
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
是 |
3 |
|
|
|
采购执行率 |
3 |
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100%×3。 |
是 |
3 |
|||
|
项目绩效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4 |
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是否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部门未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抽评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个以下的全部纳入,每增加5个多纳入1个,最多不超过30个,下同。若无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则主要查看部门预算项目整体决策程序。 |
是 |
4 |
|
|
目标设置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若无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则抽评涉及核心业务、资金量大的其他部门预算项目,下同。 |
是 |
4 |
|
||
|
项目入库 |
4 |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规定时间未入财政库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最终安排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规定时间以当年11月30日为准。 |
是 |
4 |
|
||
|
项目执行 |
执行同向 |
4 |
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是否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相符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
是 |
4 |
|
|
|
项目调整 |
4 |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采取对应调整措施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应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
是 |
4 |
|
||
|
执行结果 |
4 |
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项目总数×100%×4。 |
是 |
4 |
|
||
|
目标实现 |
目标完成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
是 |
4 |
|
|
|
目标偏离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100%×4。偏离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设定预期指标值)÷设定预期指标值|。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值偏离预期指标30%以上(含30%)的,不计分。 |
是 |
4 |
|
||
|
实现效果 |
3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3。 |
是 |
3 |
|
||
|
扣分项 |
预算绩效存在问题 |
- |
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
缺(错)项 |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的履职效果、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
是 |
5 |
|
|
|
被评价部门配合度 |
-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
缺(错)项 |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是 |
5 |
|
||
附件2
2024年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加快建设和美乡村,大力发展文商农旅康融合业态,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美丽乡村试点区域。项目名称:2024年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项目,该项目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安全或可持续性效益等必要性,预算金额为93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主要内容:安装太阳能路灯120盏24万元,发展特色养殖户350户88万元,改善居民房前屋后公共环境390户273万元,建设剑北粮油农事服务中心480万元,配备垃圾桶90个6万元,建设精神文明实践站等3处30万元,打造积分超市3处24万元,应急综合治理一站式乡村服务站3处12万元。主管部门为剑阁县财政局。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下寺镇工作实际,严格按照:项目立项、项目事前绩效评价、项目报批、项目入库、绩效编制、项目实施、验收、资金拨付流程执行。项目实施目的和任务:安装太阳能路灯120盏,发展特色养殖户350户,改善居民房前屋后公共环境390户,建设剑北粮油农事服务中心,配备垃圾桶90个,建设精神文明实践站等3处,打造积分超市3处,应急综合治理一站式乡村服务站3处。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茶山道路通畅,提升经济效益,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实现群众增收。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资金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937万元,《剑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剑财农〔2024〕22号),在规定时间内,由部门进行申报,由财政局统一批复。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实际需求、相关费用标准及市场价格水平,对两项实施内容进行了测算评估,安装太阳能路灯120盏24万元,发展特色养殖户350户88万元,改善居民房前屋后公共环境390户273万元,建设剑北粮油农事服务中心480万元,配备垃圾桶90个6万元,建设精神文明实践站等3处30万元,打造积分超市3处24万元,应急综合治理一站式乡村服务站3处12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我镇开展自行评估,通过成立评估小组,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2024年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项目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装太阳能路灯数 |
≥ |
120 |
盏 |
1.2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改善民居房前屋后公共环境户数 |
≥ |
390 |
户 |
16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展特色养殖户 |
≥ |
350 |
户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翠云里粮油产业农事科普基地 |
= |
1 |
个 |
4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剑北粮油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
= |
1 |
个 |
4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发“剑北粮仓”农旅融合示范基地 |
= |
1 |
个 |
4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粮食标准化基地 |
≥ |
3000 |
亩 |
4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配备垃圾桶数 |
= |
90 |
个 |
1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文明实践站、电子商务、寄递物流改造提升村数 |
= |
3 |
个 |
1.8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提升改造公共服务工作室个数 |
= |
3 |
个 |
0.9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应急、综合治理一站式乡村服务站个数 |
= |
3 |
个 |
0.9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打造积分超市个数 |
= |
3 |
个 |
0.9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粮油仓储展销示范点 |
= |
1 |
个 |
4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有效促进中心村、小剑村、二龙村产业发展 |
定性 |
有效 |
其他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有效提升中心村、小剑村、二龙村农村公共环境 |
定性 |
有效 |
其他 |
10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7.3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937 |
万元 |
10 |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检查绩效目标的达成情况,检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措施,及时提高执行效率和绩效水平,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和按照原定目标实施。
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该项目计划资金9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情况。该资金用于安装太阳能路灯120盏,发展特色养殖户350户,改善居民房前屋后公共环境390户,建设剑北粮油农事服务中心,配备垃圾桶90个,建设精神文明实践站等3处,打造积分超市3处,应急综合治理一站式乡村服务站3处。以上项目已全面完工,目前已支付资金294万元。
3.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程序拨付资金。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由剑阁县财政局、下寺镇财政所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评价选点。
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
(四)评价方法。
针对本项目属性和特点,评价工作组通过采用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访谈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
评价方法 |
评价对象 |
操作说明 |
|
1.案卷研究 |
项目办、财政所 |
(1)根据前期采集数据、自评报告,验证相关数据的真实性; (2)查阅和收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的有关文件、数据和其他相关材料。随机抽取各类项目管理档案,核查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核实年度资金落实、使用和管理情况; (3)进行现场材料核查,开展财务原件审核。 |
|
2.访谈 |
项目办、财政所 |
(1)与财务部门负责人座谈,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与项目经办人、分管领导等座谈,了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果、项目效益以及其他内容相关的情况。 |
|
3.实地勘察 |
中心村、小剑村、二龙村 |
(1)查阅和收集与评价重点相关的资料。随机抽取各类资料进行考核,并根据评价体系进行打分; (2)现场勘察本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考核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存在差异; (3)现场核查本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
|
4.问卷调查 |
相关受益群体 |
(1)通过对项目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服务效果,考核项目的各项效益。 (2)让被调查目标群体进行填写或读录式填答。 |
(五)评价组织。
下寺镇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长:镇长苟明鋆;副组长:副镇长王先勇、宣传政法委员王育良、纪委书记刘浩东;小组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绩效评价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
2.工作职责
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副组长: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立项程序合规,绩效目标明确、可行、合理,且符合上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资金、项目总体规划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试点区域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下寺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方向与计划一致,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程序规范;采取部门自行监控方式,加快预算执行,并安排专人完成此项工作,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落到实处,规范绩效监控工作管理。
3.项目实施。该项目计划资金9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该资金用于安装太阳能路灯120盏,发展特色养殖户350户,改善居民房前屋后公共环境390户,建设剑北粮油农事服务中心,配备垃圾桶90个,建设精神文明实践站等3处,打造积分超市3处,应急综合治理一站式乡村服务站3处。
4.项目结果。目前安装太阳能路灯120盏,发展特色养殖户350户,改善居民房前屋后公共环境390户,建设剑北粮油农事服务中心,配备垃圾桶90个,建设精神文明实践站等3处,打造积分超市3处,应急综合治理一站式乡村服务站3处项目内容已建设完工。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完善当地特色产业体系,连片带动群众增收,提高村民收入水平,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2.民生保障。通过项目的实施,打造文商农旅康融合业态,更好地发挥产业的整体效益,可以充分发挥村特色产业优势,连片带动本村农户增收,实现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
3.基础设施。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农村公共环境不断改善,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提升了居民生活幸福感,为村级组织长期稳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行政运转。下寺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定拨付资金,资金管理程序、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该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基础设施,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产面貌,有效地提高了村民收入,丰富了老百姓精神文化生活,改善了群众生活水平,提升了居民生活幸福感,有利于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项目无法按进度拨付进度款。
六、改进建议
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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