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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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

2.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自然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自然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措施。

3.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

4.承担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5.起草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起草地质环境保护的规定、实施细则。

6.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

7.查处本辖区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承担优化配置自然资源的责任。

8.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计划。参与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

9.组织调处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及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10.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11.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

12.贯彻执行土地登记、房屋登记及其交易、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

13.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及其交易、林地登记受理经办工作。

14.负责不动产登记自安息基础平台建设和管理,做好数据的整理、备份、依法对外查询工作。

15.负责编制县本级土地储备计划并实施,组织实施土地储备相关业务工作。

16.负责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和管护工作。

17.配合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工作。

18.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事务性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相关工作。

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3.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003.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19.31万元,增长11.2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度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安排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00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2.99万元,占28.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90.70万元,占71.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00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6.41万元,占14.04%;项目支出12037.28万元,占85.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003.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19.31万元,增长11.2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度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安排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2.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66%。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35.99万元,增长68.8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度财政下达国债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2.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21万元,占4.89%;卫生健康支出75.07万元,占1.87%;住房保障支出142.61万元,占3.5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13.76万元,占42.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85.34万元,占46.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012.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6.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5.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74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全年预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全年预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812.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02.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项):全年预算为33.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142.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全年预算为1885.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6.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63.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公用经费20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7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84万元,下降7.31%。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2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1万元,占71.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地质灾害监测、土地执法及其他自然资源事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84万元,下降9.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4批次,865人次,共计支出7.7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变更调查、城市体检评估、地质灾害、不动产登记等项目中检查审计、业务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接待及其他业务活动接待等,共计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90.7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24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63万元,增长0.91%。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8.7万元。主要用于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斜坡调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严家山石英岩矿及青林沟新设矿权勘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地质灾害治理、不动产房地一体制证颁证及其他相关业务活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土地执法、项目检查及其他日常自然资源事务。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变更调查及2024年动态监测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剑阁县2024年度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整个支出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剑阁县2024年度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剑阁县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剑阁县开封武连农工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剑阁县升钟湖库区果蔬经济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剑阁县剑南优质粮油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剑阁县鹤龄农旅融合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省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较好,有效发挥了预算资金的保障作用。同时,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我县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出了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达到了预期目标,完成了上级下达任务。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十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4年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含1个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全额拨款;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全额拨款。

(二)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自然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自然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承担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起草地质环境保护的规定、实施细则。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查处本辖区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承担优化配置自然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参与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组织调处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及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编制人数134人,其中下属单位编制人数21人。年末实有人数126人,其中下属单位年末实有人数19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22719.88万元,决算报表收入14003.69万元。

(二)支出情况。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22719.88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4003.69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我部门涉及履职效能的年度主要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加强地灾防治工作履职效果,2024年开展工程治理3处(含民生工程2处),排危除险10处,避险搬迁34户。

(2)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履职效果,全面开展耕地进出平衡以及田长制工作。

(3)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履职效果,已启动林权数据整合工作,持续推进项目进行。

2.预算管理。预算管理较理想,预算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

(1)预算编制质量,我部门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偏离度为3.4%,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资金结余结转、人员变动等。预算编制合理,准确性较高。

(2)支出执行进度,我部门预算执行与执行月数相匹配,达到相应执行进度,无违规及预警资金。

(3)预算年终结余,我部门年终整体预算无结余。

(4)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厉行节约,缩减开支的政策,压减一般性支出。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我部门严格按照《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2)财务岗位设置,我部门财务岗位设置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设置财务岗位,明确各个岗位对应的职责权限。

(3)资金使用规范,我部门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无违规使用资金情况。

4.资产管理。我部门2024年人均资产变化率23.3%,资产利用率较高,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我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者对小微企业给予评审优惠的具体措施。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1629.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72.3%,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952.5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50.98%,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全年项目决策严密、立项程序合规,绩效目标明确、可行、合理,且符合上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按要求进行项目入库、绩效监控等。 

2.项目执行。全年项目支出用途明确,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方向与计划一致,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实施了监管,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受益群众满意。

3.目标实现。我部门2024年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目标偏离度较小,各个项目全部实现年度目标任务,年度绩效指标基本完成,项目效果达到预期。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部门,?督促其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依据。?对于项目支出,?优先保障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的项目,?减少或取消无绩效或低绩效项目的资金安排。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综上所述,通过绩效自评,2024年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整个支出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部门对绩效重视程度不高,相关职责部门协同配合不够,人员配备不足,工作经费差口较大,希望在经费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

(三)改进建议。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支出的财政保障水平。加强政府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财务核算。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051598-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主管部门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全面推进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通过实施13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全力保障全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推进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通过实施13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全力保障全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实施13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通过新建抗滑桩+排水沟+挡土墙消除地灾隐患,全力保障全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1.39

46.92

46.92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1.39

46.92

46.92

1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数量

36

36

20

20

 

质量指标

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拨付

98

%

98

10

10

 

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度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面完成治理工程,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5

15

 

社会效益指标

直接受益群众(人)

3179

3179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通过13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消除了部分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健全了剑阁县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较过去五年显著提升,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实施区域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受益人群满意度均达95%。同时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培训/演练覆盖率达90%以上,规划任务在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率100%,按时编制并启动实施年度实施方案。

存在问题

群众防灾意思不足,施区域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受益人群满意度未达到100%

改进措施

加强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力度,增强群众防灾、识灾水平和能力。

项目负责人:徐寅

财务负责人:赵楠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433089-田家、碑垭、凉山三个土地整治项目

主管部门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碑垭、田家、凉山土整项目尾款。

全面完成了项目指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项目严格执行了招投标制度,建设规范,各监管单位履职到位,全面完成了项目任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10.00

1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0.00

1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土地整治项目数量

3

3

10

10

 

质量指标

项目达到验收要求

定性

 

15

1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

1

15

1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新增耕地指标

定性

 

15

15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老百姓生产条件

定性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区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经费

100000

1000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全面完成了项目任务,绩效指标执行到位,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和人民群众非常满意。

存在问题

需要持续加大项目区后续管护利用。

改进措施

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持续加大项目区管护利用力度,进一步巩固项目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项目负责人:许鹏

财务负责人:赵楠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433224-生态修复项目三期

主管部门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做好生态修复、完成生态重建

已完成生态修复、完成生态重建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已完成生态修复、完成生态重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51

8.51

8.51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8.51

8.51

8.51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

定性

 

25

2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

1

25

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消除地灾隐患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保障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定性

 

5

5

 

保护生态环境

定性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修复费用

85110

8511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已完成生态修复、完成生态重建。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徐寅

财务负责人:赵楠

附件2

2024年度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38号)等要求,我县深入开展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包含剑阁县5个乡镇级片区规划编制及10个村级片区规划编制。

剑阁县乡镇级片区规划编制内容为:现状分析、发展定位与目标、底线约束、空间格局、产业发展、资源保护、设施配套、乡村振兴规划、品质提升、镇区规划、近期建设与规划传导、实施保障等。

主管部门: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具体由剑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在项目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到位。在财务管理上,实施的项目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用于支持完成剑阁县5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和10个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安排,推动深化改革相关工作落实落地。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4年省级专项资金下达421万元,结合规划编制进度和实际情况,第一、二批次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服务费各分配150万元,共计300万元,第三批次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服务费分配121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2024年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省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经查阅实施内容、设立时效明确、组织进度安排合理、项目执行过程设立管控、预算合理,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可行。

通过项目的实施,支撑村级片区规划实施管理,为乡村地区提供发展指引。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项目绩效目标任务,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质量等均达到要求。已开展项目自评工作,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实现的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进度、完成质量及时间开展全方位的自查评价、查漏补缺、举一反三。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是否通过专家评审以及市、省及部门审查。

评价重点:项目完成情况与成果编制质量。

(三)评价选点。以剑阁县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例。剑阁县城乡融合发展片区立足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等核心资源,全面落实上位规划,兼顾保护与发展,统筹安排片区内各项资源要素流动,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规划保障措施。

(四)评价方法。本次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主要结合目标质量、进度、效益完成情况据实开展自评工作,目前采用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主要有剑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构成并分工开展绩效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剑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在实施该项目时,结合项目实际,经过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需求论证、采购公示等程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编制内容、相关行业市场匹配。

2.项目管理。项目主要由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结合《剑阁县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局财务股负责项目资金审核和拨付,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到位421万元,按照合同约定进度进行资金分配,分配公平合理。

4.项目结果。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完成2024年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目标的编制,上报审查合格。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成果质量科学。我县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是对我县总体规划的深化落实,是以乡镇片区引领国土空间布局、促进剑阁县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编制片区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自然资源合理利用:摸清剑阁县乡村发展现状问题,整体谋划我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合理配置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

2.可持续发展:确定了剑阁县乡村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规模,合理组织村镇各建设项目的用地与布局,妥善安排建设项目的进程,以便科学地、有计划地进行农村现代化建设,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需要。

四、评价结论

2024年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剑阁县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剑阁县开封武连农工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剑阁县升钟湖库区果蔬经济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剑阁县剑南优质粮油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剑阁县鹤龄农旅融合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省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较好,有效发挥了预算资金的保障作用。同时,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我县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出了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达到了预期目标,完成了上级下达任务。

存在主要问题

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够全面,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整。

六、改进建议

加强理解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科学合理设置指标,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川财资环﹝2024﹞9号)、(广财资环﹝2024﹞16号),下达我县2024年地质灾害补助资金及任务。在开展2024年剑阁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中,我单位主要承担建设单位管理职责,依法组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和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合市局、省厅组织实施项目验收以及整改工作。我局在申报项目资金时均以前期专家现场踏勘估算金额或设计单位预算作为依据,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符合年度规划方案。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94号)文件执行。项目实施为了全面推进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通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排危除险、避险搬迁、专职监测等项目,全力保障全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按照地质灾害项目轻重缓急及施工图设计预算分配。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前告知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9号),下达我县2024年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项目20处,经费2316万元;避险搬迁18户,经费243万元。根据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广财资环﹝2024﹞16号),下达我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项目6处,经费202.8万元;斜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详查及重点乡镇1:1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经费201万元;专职监测任务139处,经费50.04万元。共计下达3012.84万元。

截至目前,增发国债已支付1887.63万元,2024年中央和省级资金已支付238.75万元,共计支付2126.38万元,资金支付率70.58%。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良好。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完成开展斜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详查及重点乡镇1:1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完成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26处,完成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专职监测任务139处,完成避险搬迁任务数18户。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项目绩效目标任务,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质量等均达到要求。已开展项目自评工作,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实现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进度、完成质量及时间开展全方位的自查评价、查漏补缺、举一反三。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以《地质灾害防治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为基础,重点对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工程建设、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等进行重点评价。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对所点位开展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本次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主要结合目标质量、进度、效益完成情况据实开展自评工作,目前采用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主要有剑阁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构成并分工开展绩效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同时聚焦地质灾害防治开展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主要由县地质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管理所作为现场代表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管理,局财务股负责项目资金审核和拨付,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实施。截止目前共计到位资金3012.84万元,资金使用2126.38万元。斜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详查及重点乡镇1:1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通过竞争性磋商招标,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项目均通过竞争性谈判开展招投标,项目进场前成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指挥部,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并公示项目基本情况;专职监测资金已全部发放;避险搬迁项目已完成验收并拨付资金。各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4.项目结果。按照省厅下达任务书要求,2024年我县139处专职监测已完成、26处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项目已完成、18户避险搬迁已完成、斜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详查及重点乡镇1:1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已完成。已完成项目质量均达到设计要求,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情况,所有项目均按照进度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通过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项目的实施及时解决了地质灾害给受威胁群众带来的安全隐患,避险搬迁项目的实施切实改善了民生生活环境、彻底搬离了危险区域、专职监测项目的实施实现了人防和机防有机结合的监测模式,使地质灾害防范水平和能力更先进和优化。

四、评价结论

通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消除了部分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健全了剑阁县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较过去五年显著提升,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实施区域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受益人

群满意度均达95%。同时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培训/演练覆盖率达90%以上,规划任务在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率100%,按时编制并启动实施年度实施方案。

五、存在主要问题

汛期降雨较多,项目实施周期变长。

六、改进建议

    无。

2024年度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生态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奖补)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75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141号)、《广元市生态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广府办发〔2022〕42号)要求,我局2022年申报1宗矿业权的省级奖补资金,用于矿业权退出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部、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保证退出过程公平公正、有序。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广元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22〕42号),明确了资金实施目的为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工作任务是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支持统筹用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4年,省级财政下达1宗矿业权奖补资金40万元,市、县无配套资金,共计下达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奖补资金4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我县1宗退出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结果达到良好以上。

二、评价实施

我县生态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奖补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资金投入分配合理,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执行完整。本次绩效评价按照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制度办法、分配管理、绩效监管、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目标完成、完成时效、对象精准性、项目验收、退出质量、生态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客观分析。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四大通用指标以及生态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奖补体专用指标和个性指进行综合评分。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生态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奖补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生态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奖补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按中省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均到位,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

4.项目结果。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各个节点均在计划完成时间要求内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对象精准性。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保证了分配和实施的精准,不存在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及时落实到矿业权人。

2.项目验收。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内退出矿业权退出工作在川办发〔2021〕75号规定的时限前,组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完成了验收工作,2022年广元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广元市人民政府2022年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任务销号确认表》文件,涉及我县的1宗奖补退出矿业权已全部通过验收销号。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退出质量。100%完成井硐封闭或设施拆除,并通过市县两级验收。

2.生态效益。现生态保护红线等各类保护地环境避免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恶化。

四、评价结论

剑阁县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总分100分,项目已按川办发〔2021〕75号文规定的标准完成生态保护户内矿业权关闭、井硐封闭、设施设备拆除、证照注销、奖补资金下拨支付等工作,全面完成矿业权退出。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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