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9    浏览量:次    来源: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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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订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45.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1.74万元,下降11.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4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5.3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4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4.32万元,占73.1%;项目支出631.00万元,占26.9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45.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1.74万元,下降11.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1.74万元,下降11.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5.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80万元,占86.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56万元,占6.68%;卫生健康支出52.55万元,占2.24%;住房保障支出117.42万元,占5.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45.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83.2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31.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4.5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6.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4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7.4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5.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7.15万元、津贴补贴270.47万元、奖金383.37万元、绩效工资24.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6.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万元、住房公积金117.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万元、生活补助1.20万元等。

公用经费277.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30万元、印刷费12.00万元、水费0.80万元、电费12.00万元、邮电费15.00万元、物业管理费9.56万元、差旅费49.68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8.21万元、工会经费11.74万元、福利费24.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其他交通费69.86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21万元,完成预算86.18%,较上年度增加24.09万元,增长8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接待量减少,二是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00万元,占8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21万元,占16.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25.00万元,增长138.89%。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执勤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2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信访处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91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一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不增加经费支出,接待量减少,二是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21万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信访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136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支持实施案件查办、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共计支出8.2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62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1.79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情况下不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相关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纪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纪检派驻机构工作经费项目、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项目、廉洁文化建设项目、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项目、信息系统维护建设费项目、审查调查办案经费项目、李榕家风纪念馆运行费用项目、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经费项目、百姓问廉机关问政剑阁问政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纪检派驻机构工作经费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51分,绩效自评综述:按照剑阁县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规定,总体绩效自评应得分51分、项目绩效自评应得分35分,自评总分应得分86分,实际得分情况为总体绩效自评得分48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5分,自评总分得分为83分,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率96.51%,实际得分96.51分。纪检派驻机构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坚持案件引领,让全面从严治党更深入人心。百姓问廉、机关问政、剑阁问政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持续强化监督问责,直面问题推动整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县内与融媒体中心、党政公众网、剑阁发布等媒体联动,对反腐倡廉形势及工作动态及时宣传;县外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四川日报》《廉政瞭望》和四川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建立了互联互通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了解媒体的宣传重点,主动邀请记者走进剑阁进行现场采写。李榕家风纪念馆运行费用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突出“五位一体”廉政教育,正反发力,廉洁理念集聚人心,做深做实“一片一本一微一旁听一基地”教育品牌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导航”机制,重点对年轻干部强化纪律教育、引导和监管,从今年2月开始,新提拔的县管干部都要参观李榕家风馆和警示教育基地,为干部“启程导航”。审查调查办案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坚定不移正风反腐,有力推动系统治理,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信息系统维护建设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保障县纪委监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廉洁文化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一盘棋”统筹谋划,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宣传工作思想,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融入党的宣传工作大局,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持之以恒巩固党风廉政“大宣传”格局。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全县29个乡镇实现乡镇纪委“走读式”谈话室全覆盖,持续强化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硬件设施,有力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三化”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内设部、室共计14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2个。机关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订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纪委机关及下属、派驻单位在职人员编制数共计109人,其中:行政编制数98个,工勤编制数3个,事业编制数8个。

年末实有人数97人,其中:行政编制数88个,工勤编制数2个,事业编制数7个。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剑阁县纪委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2165.39万元、决算报表收入2345.32万元。

(二)支出情况

剑阁县纪委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2165.39万元、决算报表收入2345.32万元。

1.人员经费143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7.15万元、津贴补贴270.47万元、奖金383.37万元、绩效工资24.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6.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万元、住房公积金117.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万元、生活补助1.20万元等。

2.公用经费277.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30万元、印刷费12.00万元、水费0.80万元、电费12.00万元、邮电费15.00万元、物业管理费9.56万元、差旅费49.68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8.21万元、工会经费11.74万元、福利费24.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其他交通费69.86万元等。

3.项目支出631.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6.36万元、印刷费23.20万元、差旅费92.00万元、劳务费30.84万元、委托业务费10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60万元、资本性支出25.00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剑阁县纪委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部门总体预算绩效满分65分,评价得分48分,具体情况如下:

(1)履职效能15分,评价得分15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个核心职能目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

1.李榕家风纪念馆运行费用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利用广元市法纪教育剑阁基地和李榕纪念馆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分别组织开展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系统“传家风·立政德”廉政文化警示教育活动,受教700余人。

2.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经费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以廉育人,发挥文化浸润作用。内外结合,齐声讲好剑阁廉故事。突出“五位一体”廉政教育,正反发力,廉洁理念集聚人心。坚持考核激励,树正风向,充分激发宣传活力。

3.纪检派驻机构工作经费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2024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85件,立案15件15人。坚持案件引领,让全面从严治党更深入人心。

(2)预算管理25分,评价得分20分

1.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得分8分。我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165.39万元,年中追加179.93万元,2024年预算执行数2345.32万元,预算偏离度为0,自评得4分;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为0,得2分;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为0,自评得2分。

2.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得分6分。我单位1月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1296.13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0.00万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00万元,根据计算自评得分3分;1月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1882.19万元,支出预警金额为0.00万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00万元,根据计算自评得分3分。

3.预算年终结余满分5分,得分0分。我单位2024年年末不涉及结转结余资金。

4.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6分,得分6分。我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8.83%,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车一辆,培训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差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其他一般性支出无增减。自评得6分。

(3)财务管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财务管理制度满分4分。2024年我单位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2分;同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评得2分。

2.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我单位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自评得2分。

3.资金使用规范满分4分。我单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相关财务制度使用资金,自评得分4分。

(4)资产管理9分,评价得分3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得分0.9分。我单位2024年初资产总额3395.65万元,年末资产总额3726.71万元,我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9.74%,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5%,经比较得0.3分;人均资产增长率为9.96%,同期县级财政收入增长率5%,经比较自评得0.6分。

2.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得分2.1分。我单位家具用具总额62.68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17.45%,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0.33%,经比较得1.5分;我单位设备总额390.32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50.21%,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68.29%,根据计算,自评得0.6分。

3.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得分0分。我单位近两年均无闲置资产,不涉及此项指标。

(5)采购管理满分6分,评价得分0分。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支出。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满分35分,得分35分。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3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满分12分,得分12分。

1.决策程序满分4分。我单位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自评得4分。

2.目标设置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4分。

3.项目入库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自评得4分。

(2)项目执行

项目执行满分12分,得分12分。

1.资金执行同向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自评得4分。

2.项目调整满分4分。我单位对需调整的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相对应的调整措施,自评得4分。

3.执行结果满分4分。我单位2024年实施常年性8个项目,阶段性(含一次性)项目1个。全部实施到位的有9个,自评得4分。

(3)目标实现

目标实现满分11分,得分11分。

1.目标完成满分4分。我单位项目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自评得4分。

2.目标偏离满分4分。我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与预期目标一致。自评得4分。

3.实现效果满分3分。我单位项目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并与预期目标相一致,自评得3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我单位2024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预算项目。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根据自评情况和财政评价,对部门支出的效益性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判,并将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安排资金支出,做到资金管理规范,账务核算准确。同时,在预算下达后,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剑阁县纪委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规范编制了预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较好完成了2024年各项目标任务,保证了日常运转和项目支出。按照剑阁县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规定,总体绩效自评应得分51分、项目绩效自评应得分35分,自评总分应得分86分,实际得分情况为总体绩效自评得分48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5分,自评总分得分为83分。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率96.51%,实际得分96.51分。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参与评价人员对绩效目标定性指标的熟悉度不够,难以对本部门的支出绩效进行客观地评价。

(2)财政资金支付有些滞后,致使部分项目资金无法按进度完成支付。

(3)对财务管理制度把握力度不够,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有点不符。

(三)改进建议

(1)树立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理念,熟练掌握绩效评价指标,客观公正的进行部门自评。

(2)加快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使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与工作进度同步。

(3)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把握财经制度,杜绝违规违纪操作,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方法

评分说明

是否涉及此项指标

单位自评得分

备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总体绩效
(65分)

履职

效能
(15分)

李榕家风纪念馆运行费用履职效果

15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核心职能目标,反映该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

比率分值法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可量化计算、可评价的核心职能目标,分别设定指标分值、指标解释、评分方法和评分说明,总分值不超过15分。该项指标得分=年终完成履职效果目标数量÷年初目标设置总数×100%×指标分值。履职效能总分为各项履职效果得分的和。

5

 

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经费履职效果

5

纪检派驻机构工作经费履职效果

5

预算管理
(25分)

预算编制质量

8

部门是否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1-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00%×4+(1-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100%×2+(1-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100%×2。偏离度=|年初部门预算执行数-年初部门预算数|÷年初部门预算数。

8

 

支出执行进度

6

部门1至6月、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1至6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50%)×2)+(1-1至6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6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1至10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83.33%)×2)+(1-1至10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10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

6

预算年终结余

5

部门整体年终预算结余情况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5。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当年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占部门预算总金额的比率。

 

严控一般性支出

6

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基础分值+加分值。
1.基础分值。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实现压减得1分;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较上年实现压减得2分。
2.加分值。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每压减1%得0.2分,累计不超过1分;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较上年每压减1%得0.4分,累计不超过2分。

6

财务管理
(10分)

财务管理制度

4

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缺(错)项
扣分法

部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的,得2分。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4

 

财务岗位设置

2

部门财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

是否评分法

部门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2

资金使用规范

4

部门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缺(错)项
扣分法

部门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4

资产管理
(9分)

人均资产变化率

3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情况

分级评分法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X,剑阁县人均资产变化率为N(N为5%),则:X≤N,得1.5分;N<X≤1.2N,得0.9分;1.2N<X≤1.4N,得0.6分;X>1.4N,得0.3分。部门人均资产增长率为X,同期市级财政收入增长率为N,则:X≤0,得1.5分;0<X≤N,得0.9分;N<X≤2N,得0.6分;X>2N,不得分。

0.9

 

总体绩效
(65分)

资产管理
(9分)

资产利用率

3

部门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情况(计算利用率时,家具和设备的资产用途须选择办公。)

分级评分法

部门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办公家具账面价值×100%。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X,剑阁县平均值为N(N为0.33%),则:X>N,得1.5分;0.8N<X≤N,得0.9分;0.6N<X≤0.8N,得0.6分;X≤0.6N,得0.3分。部门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00%。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X,剑阁县平均值为N(N为68.29%),则:X>N,得1.5分;0.8N<X≤N,得0.9分;0.6N<X≤0.8N,得0.6分;X≤0.6N,得0.3分。

2.1

 

资产盘活率

3

部门闲置一年以上的资产盘活情况

分级评分法

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本年闲置资产账面价值÷本年总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闲置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总资产账面价值)×100%,变化率在60%以下的得2.4分,60%~80%的得1.8分,80%~100%的得1.2分,100%以上的不得分。两年均无闲置资产或上年度有闲置资产评价年度无闲置资产的,该项指标得3分。

 

 

采购管理
(6分)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

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

是否评分法

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采购执行率

3

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情况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100%×3。

 

项目绩效
(35分)

项目决策
(12分)

决策程序

4

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是否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4-部门未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抽评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个以下的全部纳入,每增加5个多纳入1个,最多不超过30个,下同。若无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则主要查看部门预算项目整体决策程序。

4

 

目标设置

4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4-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若无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则抽评涉及核心业务、资金量大的其他部门预算项目,下同。

4

 

项目入库

4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4-规定时间未入财政库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最终安排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规定时间以当年11月30日为准。

4

 

项目执行
(12分)

执行同向

4

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是否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4-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相符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4

 

项目调整

4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采取对应调整措施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4-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应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4

 

项目绩效
(35分)

项目执行
(12分)

执行结果

4

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项目总数×100%×4。

4

 

目标实现
(11分)

目标完成

4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4

 

目标偏离

4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100%×4。偏离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设定预期指标值)÷设定预期指标值|。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值偏离预期指标30%以上(含30%)的,不计分。

4

 

实现效果

3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

比率分值法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3。

3

 

扣分项
(10分)

预算绩效存在问题

-

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缺(错)项
扣分法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的履职效果、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被评价部门配合度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缺(错)项
扣分法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Y000005351314-纪检派驻机构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办理信访件等工作正常开展,保障下乡、办案等工作的正常经费开支。

2024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85件,立案15件15人。坚持案件引领,让全面从严治党更深入人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85件,立案15件15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96.00

96.00

96.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96.00

96.00

96.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信访件

80

85件

20

20

质量指标

案件质量达标

定性

 

10

10

时效指标

正常运行时间

12

12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定性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全面从严治党更深入人心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政治生态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查办案件形成震慑力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坚持案件引领,让全面从严治党更深入人心。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孙茂菻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115497-百姓问廉、机关问政、剑阁问政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举办百姓问廉、机关问效、剑阁问政,推动全年社会评价好转,助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切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

持续强化监督问责,直面问题推动整改,先后举办《剑阁问政》节目2期,问政问题6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开展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直面问题推动整改。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0

30.00

3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0.00

30.00

3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举办百姓问廉、剑阁问政期数

4

4期

10

10

质量指标

举办标准

定性

 

20

20

时效指标

正常完成时间

12

11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党风政风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举办4期,每期成本费用

8

万元

30万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持续强化监督问责,直面问题推动整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黎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115523-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电视台发稿条数20条、拍摄警示教育宣传片3部、制作公益广告2部、报社发稿条数80条。

以廉育人,发挥文化浸润作用。内外结合,齐声讲好剑阁廉故事。突出“五位一体”廉政教育,正反发力,廉洁理念集聚人心。坚持考核激励,树正风向,充分激发宣传活力。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电台发稿、拍摄宣传教育片等方式以廉育人、正反发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0.00

60.00

6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60.00

60.00

6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制作公益广告

2

4部

10

10

拍摄警示教育宣传片

3

4部

10

10

电视台发稿条数

20

25条

10

10

报社发稿条数

80

90条

10

10

质量指标

完成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正常运行时间

12

11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大格局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政治生态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0

%

≧90%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宣传、媒体共建

60

万元

60万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县内与融媒体中心、党政公众网、剑阁发布等媒体联动,对反腐倡廉形势及工作动态及时宣传;县外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四川日报》《廉政瞭望》和四川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建立了互联互通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了解媒体的宣传重点,主动邀请记者走进剑阁进行现场采写。

存在问题

联动宣传力度不够,新媒体人才极为缺乏。

改进措施

突出主责主业,围绕县委、县纪委监委中心工作,多到一线收集鲜活素材,采写重点稿件,释放宣传效应。

项目负责人:仲勇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115533-李榕家风纪念馆运行费用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2023年投入了500万元新打造大蜀道廉洁文化基地,运行费用增加。二是外围环境风貌打造,一二楼功能配套提升待完善。

利用广元市法纪教育剑阁基地和李榕纪念馆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分别组织开展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系统“传家风·立政德”廉政文化警示教育活动,受教700余人。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组织开展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系统“传家风·立政德”廉政文化警示教育活动,受教700余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20.00

2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20.00

2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纪念馆包含内容

4

4项

10

10

质量指标

廉洁文化基地质量标准

定性

 

20

20

时效指标

风貌打造及功能配套完成时间

12

11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家风建设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外围风貌打造费用

5

万元

5万元

10

10

内部提升完善及管理费用

15

万元

15万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突出“五位一体”廉政教育,正反发力,廉洁理念集聚人心。做深做实“一片一本一微一旁听一基地”教育品牌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导航”机制,重点对年轻干部强化纪律教育、引导和监管。从今年2月开始,新提拔的县管干部都要参观李榕家风馆和警示教育基地,为干部“启程导航”。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黎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115549-审查调查办案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3件;信访室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加强乡镇片区协作办案力量和加大乡镇信访办理监督检查力度。

2024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389件,立案198件198人。留置2人,移送审查起诉4人。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组织处置问题线索389件,立案198件198人。留置2人,移送审查起诉4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0

270.00

270.00

100.00%

10

9

其中:财政资金

100.00

270.00

27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3

4件

20

20

质量指标

案件质量达标

定性

 

10

10

时效指标

正常运行时间

12

12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定性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全面从严治党更深入人心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政治生态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查办案件形成震慑力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0

%

≧90%

5

5

领导满意度

90

%

≧90%

5

5

合计

100

99

 

评价结论

坚定不移正风反腐,有力推动系统治理,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吴朝华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115586-信息系统维护建设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我委目前有“剑门清风”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专网、云MAS业务平台、建立相互共通、资源共享、功能齐全、内容丰富的网络办公平台。

检监察系统涉密专网等能够正常运行。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建立相互共通、资源共享、功能齐全、内容丰富的网络办公平台,使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专网等能够正常运行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0.00

40.00

4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40.00

40.00

4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云MAS业务平台

1

1个

5

5

“剑门清风”微信公众号

1

1个

10

10

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专网

1

1个

10

10

质量指标

正常运转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正常运行时间

12

12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定性

 

5

5

社会效益指标

宣传纪检监察工作

定性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定性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正常使用年限

5

≥5年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0

%

≧90%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3个平台共计费用

40

万元

40万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县纪委监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家兴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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