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9    浏览量:次    来源: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字体: 分享到: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订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45.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1.74万元,下降11.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4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5.3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4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4.32万元,占73.1%;项目支出631.00万元,占26.9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45.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1.74万元,下降11.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1.74万元,下降11.0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5.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80万元,占86.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56万元,占6.68%;卫生健康支出52.55万元,占2.24%;住房保障支出117.42万元,占5.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45.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83.2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31.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4.5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6.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4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7.4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5.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7.15万元、津贴补贴270.47万元、奖金383.37万元、绩效工资24.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6.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万元、住房公积金117.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万元、生活补助1.20万元等。

公用经费277.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30万元、印刷费12.00万元、水费0.80万元、电费12.00万元、邮电费15.00万元、物业管理费9.56万元、差旅费49.68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8.21万元、工会经费11.74万元、福利费24.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其他交通费69.86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21万元,完成预算86.18%,较上年度增加24.09万元,增长8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接待量减少,二是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00万元,占8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21万元,占16.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25.00万元,增长138.89%。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执勤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2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信访处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91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一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不增加经费支出,接待量减少,二是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21万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信访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136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支持实施案件查办、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共计支出8.2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62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1.79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情况下不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相关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纪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纪检派驻机构工作经费项目、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项目、廉洁文化建设项目、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项目、信息系统维护建设费项目、审查调查办案经费项目、李榕家风纪念馆运行费用项目、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经费项目、百姓问廉机关问政剑阁问政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Y000005351314-纪检派驻机构工作经费

主管单位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办理信访件等工作正常开展,保障下乡、办案等工作的正常经费开支。

2024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85件,立案15件15人。坚持案件引领,让全面从严治党更深入人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85件,立案15件15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96.00

96.00

96.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96.00

96.00

96.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信访件

80

85件

20

20

质量指标

案件质量达标

定性

 

10

10

时效指标

正常运行时间

12

12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定性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全面从严治党更深入人心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政治生态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查办案件形成震慑力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坚持案件引领,让全面从严治党更深入人心。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孙茂菻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115497-百姓问廉、机关问政、剑阁问政

主管单位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举办百姓问廉、机关问效、剑阁问政,推动全年社会评价好转,助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切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

持续强化监督问责,直面问题推动整改,先后举办《剑阁问政》节目2期,问政问题6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开展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直面问题推动整改。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0

30.00

3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0.00

30.00

3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举办百姓问廉、剑阁问政期数

4

4期

10

10

质量指标

举办标准

定性

 

20

20

时效指标

正常完成时间

12

11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党风政风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举办4期,每期成本费用

8

万元

30万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持续强化监督问责,直面问题推动整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黎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115523-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经费

主管单位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电视台发稿条数20条、拍摄警示教育宣传片3部、制作公益广告2部、报社发稿条数80条。

以廉育人,发挥文化浸润作用。内外结合,齐声讲好剑阁廉故事。突出“五位一体”廉政教育,正反发力,廉洁理念集聚人心。坚持考核激励,树正风向,充分激发宣传活力。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电台发稿、拍摄宣传教育片等方式以廉育人、正反发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0.00

60.00

6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60.00

60.00

6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制作公益广告

2

4部

10

10

拍摄警示教育宣传片

3

4部

10

10

电视台发稿条数

20

25条

10

10

报社发稿条数

80

90条

10

10

质量指标

完成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正常运行时间

12

11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大格局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政治生态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0

%

≧90%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宣传、媒体共建

60

万元

60万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县内与融媒体中心、党政公众网、剑阁发布等媒体联动,对反腐倡廉形势及工作动态及时宣传;县外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四川日报》《廉政瞭望》和四川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建立了互联互通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了解媒体的宣传重点,主动邀请记者走进剑阁进行现场采写。

存在问题

联动宣传力度不够,新媒体人才极为缺乏。

改进措施

突出主责主业,围绕县委、县纪委监委中心工作,多到一线收集鲜活素材,采写重点稿件,释放宣传效应。

项目负责人:仲勇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115533-李榕家风纪念馆运行费用

主管单位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2023年投入了500万元新打造大蜀道廉洁文化基地,运行费用增加。二是外围环境风貌打造,一二楼功能配套提升待完善。

利用广元市法纪教育剑阁基地和李榕纪念馆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分别组织开展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系统“传家风·立政德”廉政文化警示教育活动,受教700余人。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组织开展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系统“传家风·立政德”廉政文化警示教育活动,受教700余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20.00

2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20.00

2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纪念馆包含内容

4

4项

10

10

质量指标

廉洁文化基地质量标准

定性

 

20

20

时效指标

风貌打造及功能配套完成时间

12

11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家风建设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外围风貌打造费用

5

万元

5万元

10

10

内部提升完善及管理费用

15

万元

15万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突出“五位一体”廉政教育,正反发力,廉洁理念集聚人心。做深做实“一片一本一微一旁听一基地”教育品牌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导航”机制,重点对年轻干部强化纪律教育、引导和监管。从今年2月开始,新提拔的县管干部都要参观李榕家风馆和警示教育基地,为干部“启程导航”。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黎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115549-审查调查办案经费

主管单位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3件;信访室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加强乡镇片区协作办案力量和加大乡镇信访办理监督检查力度。

2024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389件,立案198件198人。留置2人,移送审查起诉4人。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组织处置问题线索389件,立案198件198人。留置2人,移送审查起诉4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0

270

270

100.00%

10

9

其中:财政资金

100.00

270

27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3

4件

20

20

质量指标

案件质量达标

定性

 

10

10

时效指标

正常运行时间

12

12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定性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全面从严治党更深入人心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政治生态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查办案件形成震慑力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0

%

≧90%

5

5

领导满意度

90

%

≧90%

5

5

合计

100

99

 

评价结论

坚定不移正风反腐,有力推动系统治理,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吴朝华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115586-信息系统维护建设费

主管单位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我委目前有“剑门清风”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专网、云MAS业务平台、建立相互共通、资源共享、功能齐全、内容丰富的网络办公平台。

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专网等能够正常运行。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建立相互共通、资源共享、功能齐全、内容丰富的网络办公平台,使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专网等能够正常运行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0.00

40.00

4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40.00

40.00

4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云MAS业务平台

1

1个

5

5

“剑门清风”微信公众号

1

1个

10

10

纪检监察系统涉密专网

1

1个

10

10

质量指标

正常运转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正常运行时间

12

12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定性

 

5

5

社会效益指标

宣传纪检监察工作

定性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定性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正常使用年限

5

≥5年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0

%

≧90%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3个平台共计费用

40

万元

40万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县纪委监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家兴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9341-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

主管单位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便于查办案件、信访件办理。

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严控标准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5.00

25.00

2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5.00

25.00

2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执法执勤车数量

1

1辆

20

20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2024年以内购入

12

8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办案、办信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购置价格控制在政策范围内

25

万元

25万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家兴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842883-廉洁文化建设

主管单位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编印廉洁文化微读本、系列口袋书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我委今年是省纪委联系示范点,将办接省、市纪委现场会各1个。

倾力打造廉洁文化“四个一”工程,编印廉洁文化微读本3000余册,通报典型案例7期,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4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编印廉洁文化微读本3000余册,通报典型案例7期,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4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0.00

70.00

7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0.00

70.00

7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承接省市纪委现场会

2

2个

10

10

编印数量

1.5

万册

1.55万册

10

10

质量指标

现场会质量

95

%

95%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2

11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95

%

95%

20

20

可持续发展指标

可持续年限

5

≥5年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具有较强影响力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一盘棋”统筹谋划,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宣传工作思想,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融入党的宣传工作大局,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持之以恒巩固党风廉政“大宣传”格局。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仲勇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976934-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

主管单位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在2022年-2023年标准谈话室建设的基础上查漏补缺。

根据省纪委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谈话室建设统筹规划,升级“走读式”谈话室,强化乡镇纪委审查调查硬件保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升级“走读式”谈话室,强化乡镇纪委审查调查硬件保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20.00

2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20.00

2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需完善查漏补缺的乡镇数量

29

29个

10

10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

10%

20

20

时效指标

建设工期要求

6

5个月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基层监督办案质效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费用总量控制

20

万元

20万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全县29个乡镇实现乡镇纪委“走读式”谈话室全覆盖,持续强化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硬件设施,有力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三化”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陆超

财务负责人:罗琼华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