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 服务设施收费等,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19.5万元。与2023年度932.46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2.96万元,下降22.83%。主要变动原因是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财政代缴经费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9.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19万元,占50.34%;项目支出357.31万元,占49.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19.5万元。与2023年度932.4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2.96万元,下降22.83%。主要变动原因是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财政代缴经费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932.46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2.96万元,下降22.83%。主要变动原因是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财政代缴经费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1万元,占5.19%;卫生健康支出654.68万元,占90.99%;住房保障支出27.51万元,占3.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1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6.68万元,支出决算为36.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全年预算为0.63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8.69万元,支出决算为8.6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3.72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全年预算为326万元,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05.92万元,支出决算为205.9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全年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79.04万元,支出决算为79.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9.31万元,支出决算为19.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27.51万元,支出决算为27.5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9.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52万元、津贴补贴43.25万元、奖金21.91万元、绩效工资21.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76万元、住房公积金27.51万元。
公用经费4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49万元、印刷费2.5万元、电费2万元、差旅费2.55万元、维修(护)费1.04万元、租赁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劳务费0.39万元、委托业务费0.39万元、工会经费4.58万元、福利费5.47万元、其他交通费11.55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23万元,下降10.0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23万元,下降10.08%。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2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5万元,具体包括:旺苍县医保局赴剑阁县考察学习、市人大来剑阁调研、市医保局赴剑阁进行医保宣传视频拍摄、梓潼县医保局来剑学习、苍溪县医保局赴剑阁交流学习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1万元,比2023年度46.75万元减少3.64万元,下降7.7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4.66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3分,绩效自评综述:全县医保工作成效显著,信息化建设、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服务体系优化等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医保基金运行安全高效,群众满意度和政策知晓率明显提升,整体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用于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剑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剑财政〔2025〕6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按照中共剑阁县委办公室、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剑委办函〔2019〕29号)规定,局内设办公室、基金监管股、政策法规和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新增)、局机关下设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信息中心(新增)。
(二)机构职能。剑阁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 服务设施收费等,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县医保局机关现有编制7个(行政),直属事业编制10个。现有人员22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人员8人,参公8人,机关工勤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363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38.52万元,占比100%。决算收入7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9.5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3638.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31万元,占比1.02%;卫生健康支出3573.7万元,占比98.22%;住房保障支出27.51万元,占比0.76%。决算支出719.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1万元,占比5.19%;卫生健康支出654.68万元,占比90.99%;住房保障支出27.51万元,占比3.82%。
(三)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保障离休人员医疗待遇,保障建初人员医疗待遇,保障城乡居民参保率98%以上,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履职效能自评得分15分。
2.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自评得分7.91分;单位无自由收入,分值按预算编制质量计算,自评得分3.9分;单位支出按时执行,无违规、预警金额,自评得分6分;预算年终结余率2.21%,自评得分4.89分;严控一般性支出,自评得分6分。预算管理自评得分24.8分。
3.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已建立相关制度,自评得分4分;财务岗位符合管理制度,自评得分2分;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自评得分4分。财务管理自评得分10分。
4.资产管理。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1.5%,增长率1.5%,自评得分3分;办公家具资产利用率11.67%,办公设备资产利用率26.25%,自评得分1.8分;单位无闲置资产,自评得分3分。资产管理自评得分7.8分。
5.采购管理。单位政府采购符合管理办法,自评得分3分;采购项目资金已完成支付,自评得分3分。采购管理自评得分6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总数2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402.2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7.7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4个。
1.项目决策。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执行,自评得分4分;预算绩效目标与计划一致,自评得分4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自评得分4分。项目决策自评得分12分。
2.项目执行。预算列支与目标设置一致,自评得分4分;预算调整对多预算项目指标进行了调整,自评得分4分;部门预算项目执行,自评得分3.2分。项目执行自评得分11.2分。
3.目标实现。部门预算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自评得分2.86分;完成预期值的数量偏离度在30%的项目5个,自评得分2.86分;完成效益指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自评得分2.14分。目标实现自评得分7.86分。
单位涉及医疗保险基金的项目有四个,分别是红残、离休医疗费、医疗保险资助参保部分、建国初期人员医疗照顾费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其中红残、离休医疗费和建国初期人员医疗照顾费为短期项目,医疗保险资助参保部分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是长期性项目。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采购一批固定资产,采购项目已完成,资产已入账。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我局项目支出合理编制绩效目标,积极开展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局绩效自评工作自开展以来都按照上级安排及时报送及时公开、对评价结果及时整改并运用,整体运行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综上所述,通过绩效自评,2024年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整个支出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4.66分。
(二)存在问题。我局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希望在经费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
(三)改进建议。我局在编制预算与执行中,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把有限的经费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附表:1.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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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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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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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分说明 |
是否涉及 |
单位自评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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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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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绩效 |
履职效能 |
保障离休人员医疗待遇 |
15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核心职能目标,反映该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可量化计算、可评价的核心职能目标,分别设定指标分值、指标解释、评分方法和评分说明,总分值不超过15分。该项指标得分=年终完成履职效果目标数量÷年初目标设置总数×100%×指标分值。履职效能总分为各项履职效果得分的和。 |
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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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建初人员医疗待遇 |
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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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城乡居民参保率98%以上 |
是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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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
是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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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质量 |
8 |
部门是否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00%×4+(1-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100%×2+(1-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100%×2。偏离度=|年初部门预算执行数-年初部门预算数|÷年初部门预算数。 |
是 |
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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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出执行进度 |
6 |
部门1至6月、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至6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50%)×2)+(1-1至6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6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1至10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83.33%)×2)+(1-1至10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10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 |
是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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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年终结余 |
5 |
部门整体年终预算结余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5。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当年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占部门预算总金额的比率。 |
是 |
4.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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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一般性支出 |
6 |
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基础分值+加分值。 |
是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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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 |
4 |
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
缺(错)项扣分法 |
部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的,得2分。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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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岗位设置 |
2 |
部门财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 |
是否评分法 |
部门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是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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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规范 |
4 |
部门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部门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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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人均资产变化率 |
3 |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X,剑阁县人均资产变化率为N(N为5%),则:X≤N,得1.5分;N<X≤1.2N,得0.9分;1.2N<X≤1.4N,得0.6分;X>1.4N,得0.3分。部门人均资产增长率为X,同期市级财政收入增长率为N,则:X≤0,得1.5分;0<X≤N,得0.9分;N<X≤2N,得0.6分;X>2N,不得分。 |
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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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利用率 |
3 |
部门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部门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办公家具账面价值×100%。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X,剑阁县平均值为N(N为0.33%),则:X>N,得1.5分;0.8N<X≤N,得0.9分;0.6N<X≤0.8N,得0.6分;X≤0.6N,得0.3分。部门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00%。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X,剑阁县平均值为N(N为68.29%),则:X>N,得1.5分;0.8N<X≤N,得0.9分;0.6N<X≤0.8N,得0.6分;X≤0.6N,得0.3分。 |
是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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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绩效 |
资产管理 |
资产盘活率 |
3 |
部门闲置一年以上的资产盘活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本年闲置资产账面价值÷本年总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闲置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总资产账面价值)×100%,变化率在60%以下的得2.4分,60%~80%的得1.8分,80%~100%的得1.2分,100%以上的不得分。两年均无闲置资产或上年度有闲置资产评价年度无闲置资产的,该项指标得3分。 |
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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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3 |
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 |
是否评分法 |
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
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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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执行率 |
3 |
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100%×3。 |
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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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4 |
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是否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部门未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抽评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个以下的全部纳入,每增加5个多纳入1个,最多不超过30个,下同。若无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则主要查看部门预算项目整体决策程序。 |
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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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设置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若无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则抽评涉及核心业务、资金量大的其他部门预算项目,下同。 |
是 |
4 |
|
||
|
项目入库 |
4 |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规定时间未入财政库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最终安排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规定时间以当年11月30日为准。 |
是 |
4 |
|
||
|
项目执行 |
执行同向 |
4 |
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是否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相符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
是 |
4 |
|
|
|
项目调整 |
4 |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采取对应调整措施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应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
是 |
4 |
|
||
|
执行结果 |
4 |
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项目总数×100%×4。 |
是 |
3.2 |
|
||
|
目标实现 |
目标完成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
是 |
2.86 |
|
|
|
目标偏离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100%×4。偏离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设定预期指标值)÷设定预期指标值|。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值偏离预期指标30%以上(含30%)的,不计分。 |
是 |
2.86 |
|
||
|
实现效果 |
3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3。 |
是 |
2.14 |
|
||
|
扣分项 |
预算绩效存在问题 |
- |
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
缺(错)项扣分法 |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的履职效果、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
|
|
|
被评价部门配合度 |
-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
缺(错)项扣分法 |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
|
||
|
附表2 |
|
|
|
|
|
|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
|
|
|
(2024年度) |
|
|
|
|
|
|
部门名称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
|||||||
|
年度部门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
3402.27 |
3402.27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做好单位权限范围内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普通城乡居民、学生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参保率达应参保人数的98%以上。县级财政参保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并及时拨付到位,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
|||||||
|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
工资福利支出 |
保障我局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缴费 |
|||||||
|
定额公用经费 |
保障我局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
|||||||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 |
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落实 |
|||||||
|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 |
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
|||||||
|
基金重点稽核和专项稽核项目经费 |
实施医疗保障基金常态化监管计划,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
|||||||
|
医保基金监管 |
实施行政执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参保群众利益 |
|||||||
|
离休医疗费 |
保障离休人员的医疗照顾费用 |
|||||||
|
建初人员医疗照顾补助 |
对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给予适当医疗照顾 |
|||||||
|
新冠病毒疫苗费用县财政补助 |
负责做好我县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 |
|||||||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
医保体系化建设 |
|||||||
|
医保档案整理及装订 |
确保医保档案的管理能方便群众查询和翻阅复印,更好的实现对档案的再利用 |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金监管全面检查次数 |
≥ |
1 |
次 |
5 |
1 |
|
享受医疗照顾建初人数 |
≤ |
29 |
人 |
5 |
29 |
|||
|
享受政策离休人员 |
≤ |
4 |
人 |
5 |
4 |
|||
|
参保缴费人数 |
≥ |
500000 |
人 |
5 |
469400 |
|||
|
质量指标 |
建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 |
90 |
% |
5 |
90 |
||
|
开展门诊统筹 |
定性 |
普遍开展 |
|
5 |
普遍开展 |
|||
|
医疗待遇报销平均时限 |
≤ |
30 |
天 |
5 |
30 |
|||
|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 |
≥ |
70 |
% |
5 |
70 |
|||
|
时效指标 |
当年县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10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我县各项医疗保障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
定性 |
持续增强 |
|
5 |
持续增强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
定性 |
长期坚持 |
|
5 |
长期坚持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我县参保群众提供高质量医保服务 |
定性 |
持续增强 |
|
10 |
持续增强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保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10 |
9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县级财政补助标准 |
= |
57.6 |
元/人 |
10 |
57.6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13780-建国初期人员医疗照顾费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对我市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6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给予适当医疗照顾。 |
已完成对我市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6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剑阁县)给予适当医疗照顾。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对我县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6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剑阁县)给予适当医疗照顾,按照每人4000元的个人账户进行照顾。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1.60 |
11.60 |
11.6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1.60 |
11.60 |
11.6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医疗照顾的建初人数 |
= |
29 |
人 |
29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建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 |
90 |
% |
9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当年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大力解决建初人员实际生活困难 |
定性 |
明显提高 |
|
有效缓解 |
5 |
5 |
|
|
|
建立完善帮扶长效机制 |
定性 |
明显提高 |
|
明显提高 |
5 |
5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
定性 |
有效降低 |
|
有效降低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宣传及执行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建初人员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建初人员享受医疗照顾门诊补助的标准 |
= |
4000 |
元/人 |
4000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自评的分100分,对我市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6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剑阁县)给予适当医疗照顾,按照每人4000元的个人账户进行照顾,有效缓解建初人员实际生活困难,有效降低建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655955-红残、离休医疗费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坚持完善“离休干部医疗待遇不变”和“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政策原则和工作措施,确保离休干部医疗药费按规定报实销。建立帮扶长效机制,使离休干部安度晚年。 |
坚持完善“离休干部医疗待遇不变”和“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政策原则和工作措施,已完成离休干部医疗药费按规定报销。已建立帮扶长效机制,使离休干部安度晚年。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照坚持完善“离休干部医疗待遇不变”和“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政策原则和工作措施,已完成7名离休干部医疗药费按规定报销。已建立帮扶长效机制,使离休干部安度晚年。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8.40 |
8.40 |
8.4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8.40 |
8.40 |
8.4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疗待遇报销平均时限 |
≤ |
30 |
日 |
30 |
10 |
10 |
|
|
|
离休干部治疗间,不实行甲乙类管理报销比例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享受政策离休干部 |
≤ |
7 |
人 |
7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工作运行情况 |
定性 |
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
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立帮扶长效机制 |
定性 |
成效明显 |
|
成效明显 |
10 |
10 |
|
|
|
大力提供精细化、个性化、亲情化服务 |
定性 |
成效明显 |
|
成效明显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帮助离休干部安度晚年 |
定性 |
成效明显 |
|
成效明显 |
5 |
5 |
|
||
|
大力推动形成敬老、爱老、为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
定性 |
成效明显 |
|
成效明显 |
5 |
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上级部门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
|
救助对象满意度 |
≥ |
85 |
% |
90 |
5 |
5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自评100分,按照坚持完善“离休干部医疗待遇不变”和“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政策原则和工作措施,已完成7名离休干部医疗药费按规定报销。已建立帮扶长效机制,使离休干部安度晚年。大力提供精细化、个性化、亲情化服务,有效解决离休干部实际生活困难,大力推动形成敬老、爱老、为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662297-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以保基本为核心、救大病为重点,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以保基本为核心、救大病为重点,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以保基本为核心、救大病为重点,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不低于70%。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326.00 |
326.00 |
326.0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26.00 |
326.00 |
326.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助人数 |
≥ |
43577 |
人 |
43577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 |
≥ |
70 |
% |
7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救助资金发放完成时间 |
定性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2024年12月31日前 |
10 |
10 |
|
||
|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 |
定性 |
大于上年 |
|
大于上年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
定性 |
明显提高 |
|
明显提高 |
5 |
5 |
|
|
|
救助对象范围覆盖范围 |
定性 |
逐步扩大 |
|
逐步扩大 |
10 |
10 |
|
|||
|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
定性 |
明显提高 |
|
明显提高 |
5 |
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 |
定性 |
逐步扩大 |
|
逐步扩大 |
5 |
5 |
|
||
|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影响 |
定性 |
明显提高 |
|
明显提高 |
5 |
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得分100分,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不低于70%。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逐步扩大了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4T00001166163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通过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落实。 |
通过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已实现应保尽保;已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落实。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了应保尽保;确保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落实。参保居民个人实际缴费标准380元,县级财政补助标准57.6元已完成。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2,880.00 |
2,587.68 |
2,587.68 |
100.00% |
10 |
10 |
年初按照居民参保缴费50万人,57.6元/人预算,年终按实际参保缴费人数*57.6元/人据实结算。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880.00 |
2,587.68 |
2,587.68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缴费人数 |
≥ |
500000 |
人 |
469400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开展门诊统筹 |
定性 |
普遍开展 |
|
普遍开展 |
5 |
5 |
|
||
|
实行按DRG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
定性 |
全面推开 |
|
全面推开 |
5 |
5 |
|
|||
|
时效指标 |
县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时间 |
定性 |
2024年9月30日前 |
|
2024年9月30日前 |
10 |
10 |
|
||
|
当年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轻参保人员就医经济负担,缓解社会矛盾 |
定性 |
全年实施 |
|
全年实施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保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县级财政补助标准(元) |
= |
57.6 |
元/人 |
57.6 |
10 |
10 |
|
|
|
参保居民个人实际缴费标准(元) |
= |
380 |
元/人 |
380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自评100分,通过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了应保尽保;确保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落实。参保居民个人实际缴费标准380元,县级财政补助标准57.6元/人已完成,减轻参保人员就医经济负担,缓解社会矛盾。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13790-医保档案管理工作项目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医保局负责全县参保患者档案的保管工作,加强医保档案的管理能方便群众查询和翻阅复印,更好的实现对档案的再利用,为了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明确了专人分管档案工作,配备了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同时保证了资金的投入,落实了档案业务工作所需经费。在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重要环节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收集齐全、分类合理、组卷科学、归档及时。提供查询服务约三十万人次。安排专人对文件进行归档管理,为档案达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
扎实推进医保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明确专人分管、配备专职档案员、保障经费投入,实现了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全流程规范管理,确保资料齐全、分类合理、归档及时。全年累计提供档案查询服务约30万人次,高效满足群众查档需求,同时为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奠定了坚实基础,有效提升了档案管理质效和服务水平。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本年度医保档案管理项目围绕"规范管理、高效服务"目标,重点实施了以下工作:一是健全管理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并配备专职档案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二是完善业务流程,制定标准化操作规范,实现从文件收集、分类整理到立卷归档的全流程制度化管控;三是提升服务效能,建立便捷查询机制,全年累计服务群众30万人次;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创造条件。通过系统化推进组织建设、制度完善和服务优化,全面提升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保档案的管理能方便群众查询和翻阅复印,更好的实现档案的再利用。 |
≥ |
30 |
万人次 |
30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
定性 |
成效明显 |
|
成效明显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即时收集齐全、分类合理、组卷科学、归档及时。 |
定性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2024年12月31日前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严格成本控制,确保全县参保患者档案有序管理,方便审计查询, |
定性 |
拟达成效 |
|
拟达成效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 |
定性 |
优良 |
|
优良 |
5 |
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
定性 |
拟达成效 |
|
拟达成效 |
5 |
5 |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实现剑阁医保办事“最多跑一次” |
定性 |
成效明显 |
|
成效明显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相关部门和参保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
|
上级部门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严格成本控制,全面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
= |
10 |
万元 |
10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实施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年度既定目标。通过健全管理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强化服务保障等举措,实现了医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档案查询服务高效便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医疗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项目资金使用合理,管理措施到位,达到预期效果,为后续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更高质量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与人员业务能力培训。 |
|||||||||
附件2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剑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剑财政〔2025〕6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2〕112号)精神,按照《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广财社〔2024〕9号、80号)文件要求,通过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协同发展。
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通过建立围绕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目录实施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医保政策宣传等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医疗保障重大改革进一步深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基金整体运行稳健可持续,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信息化建设高标准推进提供坚实基础。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4年中央财政医保转移支付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第一批下达15万元,第二批下达60万元,共计下达75万元。其中政策宣传方面10万元、基金监管方面2万元、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方面55万元、医保信息化标准化方面5万元、人才队伍建设方面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根据项目计划和要求,对项目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并对各项指标进行了评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确保资金使用合规规范,并充分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对是否完成预期目标进行核实确认。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评价选点。本项目评价选点位为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四)评价方法。采用单位自评法来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组长由分管领导刘胜担任,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办公室相关同志为组员。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自评得分6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市要求、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自评得分6分;资金投向合理,自评得分6分。项目决策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自评得分2分;项目资金分配符合管理要求,自评得分10分;预算绩效管理到位、绩效监管按时开展,自评得分6分。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进度较慢、单位执行支付到位,自评得分3.03分;资金使用拨付符合规定,自评得分3分。项目实施自评得分6.03分。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配,自评得分6分;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晚,自评得分1.5分。项目结果自评得分7.5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不涉及。
2.民生保障。不涉及。
3.基础设施。不涉及。
4.行政运转。资金实际用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分10分;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分10分;资金分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分10分。行政运转自评得分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自评得分6分;基层医疗保障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自评得分6分;受益群众满意度95%,自评得分4分。个性指标自评得分16分。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全县医保工作成效显著,信息化建设、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服务体系优化等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医保基金运行安全高效,群众满意度和政策知晓率明显提升,整体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自评得分95.53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县级财政资金紧张,拨付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较低。
六、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协调资金,保证用款计划审核及时,并及时完成资金支付。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2.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3.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663611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目标1:确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顺利推进,参保覆盖人数持续增长,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
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多元复合支付机制逐步完善;第三方监管机制和智能监管系统建成运行,基金监管执法体系不断强化;四级医保服务体系全面优化,基层网格化管理成效明显;人才队伍通过培训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加大,群众知晓率稳步提升,全县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整体提高。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全县医保工作围绕信息化建设、支付改革、基金监管、服务优化、人才培训及政策宣传六大目标全面推进,通过平台升级、机制创新、智能监管、网格化管理等举措,显著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5.00 |
19.31 |
19.31 |
1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00 |
75.00 |
19.31 |
25.74%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监管业务、待遇保障、DRG、信息化、宣传、人才和经办工作会议及培训 |
≥ |
1 |
次 |
4 |
10 |
10 |
|
|
|
开展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检查 |
≥ |
1 |
次 |
1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 |
≥ |
90 |
% |
90 |
10 |
10 |
|
||
|
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 |
定性 |
逐步推开 |
|
逐步推开 |
10 |
10 |
|
|||
|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医保体系化建设 |
定性 |
逐步完善 |
|
逐步完善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医保重要政策知晓率 |
≥ |
90 |
% |
90 |
10 |
10 |
|
|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 |
定性 |
有所提高 |
|
有所提高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全县医保工作成效显著,信息化建设、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服务体系优化等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医保基金运行安全高效,群众满意度和政策知晓率明显提升,整体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下一步将重点优化信息平台运维、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基金智能监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人才培训、创新政策宣传,推动医保工作提质增效。 |
|||||||||
附表2: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373020-医保基金监管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负责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
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提升群众医保政策法规知晓率;对两定机构查处100%,行政处罚案件58例。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对全县1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管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飞行检查、交叉检查和抽查复查等专项稽核检查;对国家、省、市下发疑点开展重点检查并进行拓展。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0.00 |
2.00 |
2.00 |
1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2.00 |
2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保政策宣传对象 |
≥ |
56 |
万人 |
56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有效提升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 |
定性 |
持续提升 |
|
持续提升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 |
定性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2024年12月31日前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确保医保可持续发展 |
定性 |
持续增强 |
|
持续增强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群众医保待遇享受 |
定性 |
持续增强 |
|
持续增强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
定性 |
长期坚持 |
|
长期坚持 |
5 |
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我县参保群众提供高质量医保服务 |
定性 |
持续增强 |
|
持续增强 |
5 |
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医保待遇政策宣传、医保征收政策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宣传 |
≤ |
10 |
万元 |
2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自评项目实施良好,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在市上排名第一名。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严格按预算执行。 |
|||||||||
备注:项目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县本级及有关项目、单位、公司等。
附表3
|
附表1 |
|
|
|
|
|
||||
|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
|||||||||
|
绩效评价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分说明 |
自评得分 |
备注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
|
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6 |
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 |
缺(错)项扣分法 |
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3分,扣完为止。 |
6 |
|
|
|
规划论证 |
6 |
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市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
缺(错)项扣分法 |
1.项目规划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得3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
|||
|
资金投向 |
6 |
项目资金是否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
缺(错)项扣分法 |
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得1分;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
|||
|
项目管理 |
制度办法 |
2 |
项目制度办法是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 |
是否评分法 |
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2 |
|
||
|
分配管理 |
10 |
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
缺(错)项扣分法 |
1.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否则该项不得分。如涉及多种分配法,按相应资金量的权重进行测算。 |
10 |
|
|||
|
绩效监管 |
6 |
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 |
缺(错)项扣分法 |
项目是否按中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市级部门对县区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县区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县区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
|||
|
项目实施 |
预算执行 |
6 |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财政资金拨付率×100%×2+单位资金使用率×100%×2+地方资金到位率×100%×2。如部分计算内容不涉及,可同比例分配至本指标其他计算内容。 |
3.03 |
|
||
|
资金使用 |
3 |
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一处不合规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
|
项目结果 |
目标完成 |
6 |
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6。 |
6 |
|
||
|
完成时效 |
3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3。一般以天数、月数或年数为单位。当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小于等于0时得满分;实际完成时间超过计划完成时间1倍及以上得0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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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指标 |
行政运转 |
用途合规性 |
10 |
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
缺(错)项扣分法 |
资金实际用途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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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规性 |
10 |
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缺(错)项扣分法 |
资金管理程序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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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合规性 |
10 |
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缺(错)项扣分法 |
资金分配标准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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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 |
行政运转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6 |
资金使用是否存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是否评分法 |
资金使用存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发现1个扣1分,扣完为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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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 |
6 |
基层医疗保障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
缺(错)项扣分法 |
是否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保障经办体系,得2分;是否打造村卫生室示范点,得2分;是否开展经办业务培训,得2分。否则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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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对象满意度 |
4 |
相关群体满意度调查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按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计算评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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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
—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
缺(错)项扣分法 |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各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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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 |
—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
缺(错)项 |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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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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