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剑阁县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51年,属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于2023年12月成功创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省级临床特色科室-中医科。位于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中心街15号,医院占地面积4700平方米,建筑面积9508平方米,现有职工I16人。其中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65人。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定点医院,是剑阁以南地区的医疗、教育,预防保健中心。
医院拥有CT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DR(数字平板X线成像系统),进口麦迪逊彩超、碎石机、胃肠镜、耳鼻喉镜、C臂、D1-600全自动生分化分析仪、BC-51 80血细胞分析仪、 AE:180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RA3-03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H.CP-TW二氧化碳细胞培养箱、彩色经颅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多功能除颤仪、麻醉机、吁吸机、多功能监护仪、台式离心机、迈瑞B超及床旁B超、十二通道心电图机、电动颈腰椎牵引床、八通道电脑中频电疗仪、中药需蒸仪等医疗设备,配备有电梯、空调、床旁呼叫系统急救型救护车争、电子监控系统等先进设施。
医院开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口腔科、肛肠科、皮肤科、耳鼻喉科、针灸理疗科、放射科、B超室、检验科等20多个临床科室,能开展阑尾切除,疝修补,四肢骨折复位及内固定术、子宫全切及次全切、卵巢囊肿摘除等手术。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能给予积极准确的诊治,并对临床危重症、急症病人能給予识别及积极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属于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0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纳入2024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1个单位: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27.0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7.33万元,增长7.11%。主要变动原因是医疗业务收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2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9.92万元,占26.07%;事业收入2977.12万元,占73.9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2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0.13万元,占97.10%;项目支出116.91万元,占2.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49.9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7.02万元,下降1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07%。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7.02万元,下降1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49万元,占12.05%;卫生健康支出828.57万元,占78.92%;住房保障支出94.86万元,占9.0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49.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全年预算为126.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6.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全年预算为667.78万元,支出决算为667.7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0.21万元,支出决算为3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款):全年预算为86.7万元,支出决算为86.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疗(款):全年预算为43.87万元,支出决算为43.87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94.86万元,支出决算为9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3.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3.7万元、津贴补贴48.43万元、绩效工资215.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8万元、住房公积金94.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3万元。
公用经费25.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88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0.74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1万元,下降10.4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1万元,下降10.4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2024年度,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急抢救病人转运病人等医疗用车。
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4项目(项目名称)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医疗业务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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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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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51000021R000000019952-其他人员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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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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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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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年度目标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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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年度目标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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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6.63 |
8.01 |
8.01 |
100.00% |
10 |
10 |
预算执行完成1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6.63 |
8.01 |
8.01 |
100.00% |
10 |
10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60 |
60 |
已完成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已完成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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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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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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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杨帆 |
财务负责人:何仕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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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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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514497-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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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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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工作补助。 |
年度目标完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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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工作补助。年度目标完成100%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6.25 |
16.25 |
16.25 |
100.00% |
10 |
10 |
预算执行完成1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6.25 |
16.25 |
16.25 |
100.00% |
10 |
10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院职工 |
= |
115 |
人/次 |
115 |
10 |
10 |
已完成 |
|
|
质量指标 |
任务完成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已完成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 |
10 |
10 |
已完成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工作有序进行 |
= |
100 |
% |
100 |
20 |
20 |
已完成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已完成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 |
= |
782000 |
元 |
782000 |
20 |
20 |
已完成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评分100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杨帆 |
财务负责人:何仕伟 |
|||||||||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