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主要职责
剑阁县杨村镇位于剑阁县东南部,全镇幅员面积38平方公里,全镇辖9个村1个居委会,辖区农业人口近2.1万余人。杨村镇卫生院坐落于杨村镇龙鞍社区集镇安置点,占地面积42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2200余平方米,业务用房2052余平方米,辐射周边4个乡镇,服务半径20公里。
我院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集基本医疗、儿妇保、计划生育指导、预防保健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设有放射科、检验科、内科、儿科、外科、五官口腔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等临床医技科室,配置有DR、彩超、全自动血球仪、生化仪、心电图等先进医疗设备。
机构设置
剑阁县杨村镇卫生院属于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92.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2.97万元,下降5.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大导致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9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21万元,占26%;事业收入586.25万元,占7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9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78万元,占93.7;项目支出49.68万元,占6.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6.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23万元,下降1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大导致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23万元,下降1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大导致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1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170.67万元,占82.77%;住房保障支出15.23万元,占7.4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6.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全年预算为20.31万元,支出决算为20.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 支出决算为129.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69万元、津贴补贴7.95万元、绩效工资4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2万元、住房公积金15.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万元。
公用经费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5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25万元、差旅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专用材料费2.5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08万元,下降10.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08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13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各主管部门来单位进行工作检查交流,包括基本医疗、人事、财务、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杨村镇卫生院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3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杨村镇卫生院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
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1项目基本公卫服务等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1个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实施住房公积金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保险费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乡镇卫生院补助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
|||||||||||||||||||||||||||||||||||||||||||||||||||||||||||||||||||||||||||||||||||||||||||||||||||||||||||||||||||||||||||||||||||||||||||||||||||||||||||||||||||||||||||||||||||||||||||||||||||||||||||||||||||||||||||||||||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