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剑阁县普安镇现有中心卫生院一所,中心卫生院下设分院5个,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一级甲等卫生院,医院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开放病床104张,年收治住院病人3800人,年门诊8.2万人次。现有在职职工125人,其中有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24人,初级职称75人,门诊部设有中西医内、儿、妇、外、皮肤、口腔、五官等临床科室,开设有B超、心电、放射、化验、脑电、脑血管检查等医技科室。本院还设有碎石、泌尿生殖、疼痛小针刀、针灸理疗等特色专科,碎石专科被评为市级重点专科。住院部现开放病床75张,设有普通病区、爱婴区,还设有治疗室、手术室、危重急症抢救室、分娩室、待产室。医院配置有大型体外震波碎石机、前列腺汽化电切镜、膀胱镜、心电监护仪、微波治疗器、牙科综合治疗机、婴儿暖箱等大中型高精尖治疗设备以及DR、脑电地形图、彩色脑血管多普勒、B超、心电图机、血糖仪、全自动生化仪、尿液分析仪、血球计数分析仪、仪等大中型诊疗设备,各类诊疗设备共50余台件。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我院以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为抓手,围绕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为目标,做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工作全面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属于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综合管理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公卫科、门诊部等科室;临床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科室;医技科室: 药剂科、检验科、B放射科、手术室、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等科室。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45.7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5.09万元,下降3.8%。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4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3.65万元,占35%;事业收入2172.11万元,占65%。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4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9.38万元,占94%;项目支出196.38万元,占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73.6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5.41万元,下降17%。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卫经费未足额拨付,结转至2025年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3.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5.41万元,下降17.3%。主要变动原因是公卫经费未足额拨付,结转至2025年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3.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2万元,占11.19%;卫生健康支出943.83万元,占80.42%;住房保障支出98.49万元,占8.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73.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13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70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159.7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46.1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98.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7.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其他车型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餐费0.8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4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8.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CT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9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救护车一辆、社区服务车一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日常公用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补助等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等。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补助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514497-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
年度目标完成100%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年度目标完成100%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3.27 |
13.27 |
13.27 |
100.00% |
10 |
10 |
预算执行完成1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3.27 |
13.27 |
13.27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院职工 |
= |
116 |
人数 |
100.00% |
20 |
20 |
已完成 |
|
|
质量指标 |
2023年内完成 |
定性 |
2024 |
年 |
优 |
20 |
20 |
已完成 |
||
|
时效指标 |
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
= |
100 |
% |
100.00% |
20 |
20 |
已完成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完成疫情工作任务 |
≥ |
98 |
% |
99 |
20 |
20 |
已完成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已完成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100分。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罗顺 |
财务负责人:帖穹 |
|||||||||
|
项目名称 |
51000021R000000019952-其他人员支出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年度目标完成100%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年度目标完成100%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51 |
1.51 |
1.51 |
100.00% |
10 |
10 |
预算执行完成1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1 |
1.51 |
1.51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100.00% |
60 |
60 |
已完成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100.00% |
30 |
30 |
已完成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100分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罗顺 |
财务负责人:帖穹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4R000011132727-事业人员基础绩效奖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年度目标完成100%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年度目标完成100%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205.59 |
23.64 |
23.64 |
100.00% |
10 |
10 |
预算执行完成1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5.59 |
23.64 |
23.64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100.00% |
60 |
60 |
已完成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100.00% |
30 |
30 |
已完成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结项目自评100分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罗顺 |
财务负责人:帖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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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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