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剑阁县秀钟乡卫生院辖区服务人口0.46万余人,医院的职能主要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卫生院,是辖区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急救中心,担负了全辖区内人民的诊疗和疑难危重病人的救护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医院党建工作、立足党建抓好医院发展;
2.积极引进人才,加大人才培养,积极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员管理;
3.对医疗设备适当投入,满足医院业务需要;
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及能力提升,严格绩效考核制度;
5.认真落实医保政策,适应医保制度改革;
6.适应新要求,继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秀钟乡卫生院属于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7.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48万元,增长19.1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变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16万元,占39.35%;事业收入168.23万元,占60.6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67万元,占87.95%;项目支出26.53万元,占12.0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9.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7万元,下降11.8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57%。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7万元,下降11.8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6万元,占4.3%;卫生健康支出203.64万元,占92.47%;住房保障支出7.1万元,占3.2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9.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92.6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62.85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0.52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21万元、津贴补贴3.57万元、绩效工资24.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6万元、医疗费补助3.22万元、住房公积金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1.06万元等。
公用经费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7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26万元、邮电费0.02万元、差旅费0.08万元、维修(护)费0.09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04万元,下降10.5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下降0.04万元,下降10.5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及相关行业部门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32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卫生健康局工作检查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检查指导等0.3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秀钟乡卫生院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4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秀钟乡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电脑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
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目标绩效考核奖励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医疗收入、药品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指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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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514497-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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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秀钟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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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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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 |
年度目标完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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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年度目标完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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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3.74 |
3.74 |
100.00% |
10 |
10 |
预算执行完成1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74 |
3.74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参加疫情防控人员给予补助 |
≤ |
300 |
人数 |
100.00% |
20 |
20 |
已完成 |
|
|
质量指标 |
发放对象覆盖率 |
≥ |
90 |
% |
100.00% |
10 |
10 |
已完成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3 |
年 |
100.00% |
30 |
30 |
已完成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提升医院服务能力 |
≥ |
100 |
% |
100.00% |
20 |
20 |
已完成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
≥ |
90 |
% |
90 |
10 |
10 |
已完成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综合评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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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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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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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何继松 |
财务负责人:祝子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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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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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51082324R000011219044-单位缴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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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秀钟乡卫生院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年度目标完成100%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年度目标完成100%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20.13 |
20.13 |
20.13 |
100.00% |
10 |
10 |
预算执行完成10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13 |
20.13 |
20.13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100.00% |
60 |
60 |
已完成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100.00% |
30 |
30 |
已完成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综合评分100分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何继松 |
财务负责人:祝子林 |
|||||||||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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