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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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下设独立编制机构0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无纳入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7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5.25万元,下降15.6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6.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66万元,占52.92%;项目支出648.13万元,占47.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7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5.25万元,下降15.6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5.25万元,下降15.6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68万元,占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2万元,占5.2%;卫生健康支出24.6万元,占1.8%;城乡社区支出14.18万元,占1.03%;农林水支出936.99万元,占68.06%;住房保障支出53.73万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7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6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决算为456.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0.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8.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1.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9.39万元、津贴补贴68.9万元、奖金155.03万元、绩效工资77.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万元、住房公积金53.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万元、生活补助3.2万元等。

公用经费77.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1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7.26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0.99万元、公务接待费5.76万元、工会经费5.29万元、福利费11.03万元、其他交通费12.9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64万元,下降1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6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64万元,下降10%。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7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37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7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23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7.22万元,下降8.5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老促会工作经费、安全经费、人大会议经费、人大办公费、文化配套、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等4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的事务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财政预算层次是一级预算单位。设有“七办四中心”,七办指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四中心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和乡村建设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年末总编制50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3名。共有在职人员44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单位人员23人,工勤人员3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6.8万元,占100%。

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68万元,占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2万元,占5.2%;卫生健康支出24.6万元,占1.8%;城乡社区支出14.18万元,占1.03%;农林水支出936.99万元,占68.06%;住房保障支出53.73万元,占3.8%。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4年决算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政府工作日常运转履职效果,及时足额发放汉阳镇在职人员工资并按政策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全镇日常办公运转需求。

(2)全镇正常项目运行履职效果,保障广播通畅,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并发放相关资料,人大会议正常开展,人大代表视察考察,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对义务兵家庭的生活补助,确保城乡环境清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对退休老干部进行座谈慰问,党员支部活动,慰问贫困党员,党建宣传,保障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保障汛期道路垮塌维修,以及安全警示标牌制作,安全维稳宣传等,对公益设施设备管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转,保障遗属人员基本生活开支。

(3)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履职效果,保障全镇8个行政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正常发放及村级组织正常办公运行。

(4)村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履职效果,解决全镇8个行政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包括全镇的各项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保障为全镇群众办实事确保全乡和谐稳定及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我镇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偏离度为3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以及年中调资。预算编制合理,准确性较高。

(2)单位收入统筹,我镇无自有收入,不涉及该项指标。

(3)支出执行进度,我镇预算执行与执行月数相匹配,达到相应执行进度,无违规及预警资金。

(4)预算年终结余,我镇年终整体预算结余率为0。

(5)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压减一般性支出,我镇“三公”经费比上年压减0.64万元,压减率10%。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我镇制定了《汉阳镇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执行。

(2)财务岗位设置,我镇财务岗位设置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设置财务岗位,明确各个岗位对应的职责权限。

(3)资金使用规范,我镇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无违规使用资金情况。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我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趋近于0。

(2)资产利用率,我单位资产均已超过最低使用年限。

(3)资产盘活率,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为30.83%。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

(2)采购执行率,我镇2024年未采购。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项目总数4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386.94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31个,特定目标类项目15个。1—12月预算结余率87.58%。

1.项目决策。

我镇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是否严格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我镇特定目标类项目15个均履行了事前评估程序。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

我镇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无需要调整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项目预算执行率82.95%,年终无项目预算结余。

3.目标实现。

我镇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15个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和效益指标,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基本一致。

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从2024年度汉阳镇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结果来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总体偏好,但使用的实证方法依然不够完善,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下一步,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和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见附件),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因工作开展及资金拨付进度等问题,导致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较慢的现象。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3006-垃圾清运及处置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场镇垃圾清运

完成场镇垃圾清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场镇垃圾清运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4.18

14.18

14.1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4.18

14.18

14.1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拨付率

100

%

100

40

4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效益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老百姓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投入资金14.18万元

14.18

万元

14.18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场镇垃圾清运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王鸿

财务负责人:王鸿

附件2

2024年垃圾清运及处置费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改善农村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垃圾及时处理,减少疾病的发生,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项目名称:2024年垃圾清运及处置费,该项目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安全或可持续性效益等必要性,预算金额为14.18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主要内容:通过全年运输场镇及周边地区垃圾600余车,改善场镇及周边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及居住环境。主管部门为剑阁县财政局。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汉阳镇工作实际,严格按照:项目立项、项目事前绩效评价、项目报批、项目入库、绩效编制、项目实施、验收、资金拨付流程执行。项目实施目的和任务:通过全年运输场镇及周边地区垃圾600余车,改善场镇及周边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及居住环境。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资金来源为2024年垃圾清运及处置费14.18万元,在规定时间内,由部门进行申报,由财政局统一批复。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实际需求、相关费用标准及市场价格水平,对三项实施内容进行了测算评估,全年运输场镇及周边地区垃圾600余车14.1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通过项目的实施,发展我镇农业产业,提升群众收入,改善群众生活水平。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我镇开展自行评估,通过成立评估小组,收集被评估项目相关基础资料,并查阅资料、收集数据信息等,深入论证分析后,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2024年垃圾清运及处置费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全年垃圾清运

600

次/年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

资金使用效益

定性

有效

其他

2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14.18

万元

2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检查绩效目标的达成情况,检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措施,及时提高执行效率和绩效水平,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和按照原定目标实施。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该项目计划资金14.1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情况。该资金用于场镇垃圾清运,我镇已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完毕,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予以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后再拨付剩余资金。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由剑阁县财政局、汉阳镇财政所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评价选点。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

(四)评价方法。

针对本项目属性和特点,评价工作组通过采用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访谈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评价方法

评价对象

操作说明

1.案卷研究

项目办、财政所

(1)根据前期采集数据、自评报告,验证相关数据的真实性;

(2)查阅和收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的有关文件、数据和其他相关材料。随机抽取各类项目管理档案,核查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核实年度资金落实、使用和管理情况;

(3)进行现场材料核查,开展财务原件审核。

2.访谈

项目办、财政所

(1)与财务部门负责人座谈,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与项目经办人、分管领导等座谈,了解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果、项目效益以及其他内容相关的情况。

3.实地勘察

七里村、东青村

(1)查阅和收集与评价重点相关的资料。随机抽取各类资料进行考核,并根据评价体系进行打分;

(2)现场勘察本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考核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存在差异;

(3)现场核查本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4.问卷调查

相关受益

群体

(1)通过对项目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服务效果,考核项目的各项效益。

(2)让被调查目标群体进行填写或读录式填答。

(五)评价组织。

汉阳镇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长:镇长张丽俊;副组长:副镇长王箐钏、副镇长王鸿、纪委书记李鸿雁;小组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绩效评价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

2.工作职责

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副组长: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立项程序合规,绩效目标明确、可行、合理,且符合上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

2.项目管理。

汉阳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方向与计划一致,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程序规范;采取部门自行监控方式,加快预算执行,并安排专人完成此项工作,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落到实处,规范绩效监控工作管理。

3.项目实施。

该项目计划资金14.1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该资金用于全年运输场镇及周边地区垃圾600余车14.18万元,我镇已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完毕,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4.项目结果。

该项目目前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已全面完工,项目实施内容:全年运输场镇及周边地区垃圾600余车。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受益群众满意。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汉阳镇垃圾清运及处置设施项目的建成,一是改善了农村环境,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二是垃圾及时处理减少了疾病的发生,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虽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基本靠政府投入维持其运转,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十分明显。

项目取得成功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科学合理规划是项目取得成功的基础;二是组织发动群众和各方社会力量参与是项目取得成功的前提;三是强化管理是项目取得成功的关键。

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该项目的实施,全年运输场镇及周边地区垃圾600余车,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居民生产生活质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实现群众增收。提升了居民生活幸福感,有利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建议适当增加专项经费的投入,加大资金投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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