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上级政法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参与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三是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四是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强化调查研究,提出政法工作改革的意见。五是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六是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全县政法部门信访工作。七是协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八是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政法部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九是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二是实现社会大局平安稳定。梳理突出涉稳问题17件,排查、受理、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06件,结案98件,结案率92.5%。完善重点评估、第三方评估、专家评审、审查备案等配套制度,对生态停车场建设、体育文化公园建设等38个重大事项开展了风险评估。落实首办负责制,化解突出矛盾纠纷323件,占排查。三是坚持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到实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集中学习12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及时剖析风险、堵塞漏洞,报告反馈、稳妥处理舆情,全年无重大负面舆情发生。四是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县级、29个乡镇均完成“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对平台管理员开展了2次业务技能培训。“一地办”工作做法被《广元政法》《广元日报》《四川法治报》等宣传报道,普安镇、下寺镇、东宝镇、白龙镇等乡镇经验做法被省市相关媒体刊载。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累计排查矛盾纠纷2793件,调解成功2777件,调解率达99.49%。着力从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强案件依法打击方面重点开展工作,全县无“民转刑”案件发生。着力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雪亮工程”平台出图率、在线率、运用案例等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上报各类事件12924条,核查群众上报安全隐患事件8255件,9名网格员被表彰为广元市优秀网格员。扎实推进打击整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摸排涉未成年人线索21条,查处相关涉未案件6起,发布涉未“两书一函”10份。常态开展扫黑险恶斗争,着力乱象整治,核查办结线索4件,查处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15件,开展文化旅游领域各类专项整治行动30余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200余家,立案12件。大力开展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连续4年4人被省政府表彰为四川省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五是切实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县委政法委联合县工商联等单位组织政法单位开展了民营经济法制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专题调研,持续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企”专项法律行动,全年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开展专项法律服务10余次,服务企业17家,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出具法治体检报告19份,帮助解决问题37个。强力推进实施“三项行动”(市场法治环境提优行动、执法司法环境提质行动、政法公共服务环境提能行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1件,公诉案件126件,公诉人数253人。审理信用卡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等刑事案件案件120件,结案112件,判处罪犯194人。执结案件1751件,执行到位金额6.3亿元。完成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线上流转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了100%,实现了非涉密案件在跨部门办案平台“应转尽转”。发放司法救助资金48.9万元,救助案件96件,救助96人。执法司法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二、机构设置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02.3万元。与2023年度658.36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3.94万元,增长21.8%。主要变动原因是调入1名工作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和信访维稳基金用于化解重大遗留信访突出问题、雪亮工程、服务用房维修等项目经费增加以及司法救助本级配套资金重新纳入预算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3.3万元,占96.4%;其他收入29万元,占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3万元,占55.1%;项目支出360万元,占4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73.3万元。与2023年度658.3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94万元,增长17.5%。主要变动原因是调入1名工作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和雪亮工程、服务用房维修等项目经费增加以及司法救助本级配套资金重新纳入预算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4.94万元,增长17.5%。主要变动原因是调入1名工作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和雪亮工程、服务用房维修等项目经费增加以及司法救助本级配套资金重新纳入预算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万元,占7.8%;公共安全支出629.1万元,占8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6万元,占5.2%;卫生健康支出13.74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30.2万元,占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7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全年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303.56万元,支出决算为303.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全年预算为177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54.54万元,支出决算为54.5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全年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40.26万元,支出决算为40.2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3.74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6.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7.21万元、津贴补贴79.31万元、奖金91.75万元、绩效工资13.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6万元、住房公积金30.2万元等。
公用经费6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89万元、印刷费8.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工会经费5.03万元、福利费6.29万元、其他交通费16.67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2023年无变化,单位也无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政法部门及兄弟省、市、县区政法单位到剑开展检查、督导、交流学习等执行公务活动的交通费和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6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政法部门到剑开展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工作、国家安全、政法工作以及执法司法等检查、督导,其他兄弟省、市、县区政法单位到剑开展交流学习等执行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度,剑阁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8万元,比2023年度58.97万元增加6.61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4年度,剑阁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无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雪亮工程项目、网格化项目、信访维稳基金项目、多元化解法学会项目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雪亮工程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35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部门按要求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县委政法委目标制定明确,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着力抓好维护稳定、社会治理、司法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开展,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有力,平安剑阁建设根基不断夯实,服务大局精准有效,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有进,法治剑阁建设务实有为,过硬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意识形态及宣传思想文化、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工作,强力推动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确保了目标任务完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由县委政法委管理的县信息管理中心(综治中心)属于事业编制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政法、扫黑险恶、综治、维稳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开展司法救助、见义勇为、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等相关工作的救助、补助等支出。
十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支出(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实施网格化管理、雪亮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县委政法委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1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剑阁县委政法委),属党委序列,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统筹督查股、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指导股、综治督导股、维稳指导股、政治处、社会管理信息中心(综治中心)。
(二)机构职能。一是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剑阁、法治剑阁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和全县社会稳定形势,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维护稳定工作。四是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五是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六是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七是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八是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九是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单位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剑阁县法学会。十是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属于财政全额预算行政单位,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24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县委政法委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753.30万元,决算报表收入802.30万元。
(二)支出情况。县委政法委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753.30万元,决算报表支出80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30万元,项目支出360万元。
1、人员经费376.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7.21万元,津贴补贴79.31万元、奖金91.75万元、绩效工资13.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6万元、住房公积金30.2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65.5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89万元、印刷费8.2元、水费1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工会经费5.03万元、福利费6.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67万元。
3、项目支出3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4万元、印刷费19万元、电费3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89万元、劳务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县委政法委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部门总体预算绩效满分65分,评价得分46.9分,具体情况如下:
1.履职效能。履职效能15分,评价得分15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4个职能目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
(1)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履职效果,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全年开展涉稳风险常态排查12次,梳理突出涉稳问题17件,建立动态管理清单,严格落实稳控化解责任。排查、受理、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06件,结案98件,结案率92.5%。开展重大事项风险评估38件。共化解突出矛盾纠纷323件,占排查出总数的91%,其中历史积案、难案108件,魏某、杜某等信访问题成功化解、息诉息访。
(2)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履职效果,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一是审理信用卡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等刑事案件案件120件,结案112件,判处罪犯194人。二是执结案件1751件,执行到位金额6.3亿元。强力打击规避执行和不履行行为,移送临控147人次,推送547名自然人及68名企业法人失信信息,司法拘留94人,司法罚款10人,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司法救助资金48.9万元,救助案件96件,救助96人。四是全面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分别对“5.12”非法采砂案、李某判决执行等案件予以督办,不断提高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3)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履职效果,满分4分,自评得分4分。一是全面完成县级、29个乡镇“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累计排查矛盾纠纷2793件,调解成功2777件,调解率达99.49%。二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月开展一次全县平安稳定形势分析,一季度开展一次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三是着力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雪亮工程”平台出图率、在线率、运用案例等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四是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上报各类事件12924条,共核查群众上报安全隐患事件8255件。五是扎实推进打击整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摸排涉未成年人线索21条,查处相关涉未案件6起,发布涉未“两书一函”10份,部督“4.2”案件受到省、市相关领导肯定批示。六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乱象整治,聚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儿童用品等领域开展市场监管联合执法检查,累计查处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15件。
(4)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履职效果,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一是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系统共计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30余次,集中开展专题培训15次,专题研讨12次,组织参加“政法系统干警联学班”等网络学习4期次。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向市委政法委和县委请示报告45件次,开展政治轮训、干警网络学习培训11期次,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21次。三是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预算管理19分,评价得分19分。
(1)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得分8分。我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01.90万元,年中追加56.46万元,2023年预算执行数658.36万元,预算偏离度为0,自评得4分;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为0,得2分;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为0,自评得2分。
(2)单位收入统筹满分4分,得分0分。我单位无自有收入,此项指标不适用。
(3)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得分6分。我单位1月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401.96万元,占预算的51.31%。其中支出预警金额为0万元,支出违规金额为0元,根据计算自评得分3分;1月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595.34万元,占预算的76%。其中预警金额为0万元,违规金额为0元,根据计算自评得分3分。
(4)预算年终结余满分2分,得分0分。我单位2023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5)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5分,得分5分。我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只有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下降12.5%,会议费比上年减少33%,培训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差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其他一般性支出无增减。自评得5分。
3.财务管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财务管理制度满分4分。2024年,完善制定了《县委政法委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对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得2分;同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评得2分。
(2)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我单位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自评得2分。
(3)资金使用规范满分4分。我单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相关财务制度使用资金,自评得分4分。
4.资产管理9分,评价得分3.9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得分2.4分。我单位2024年初资产总额84.07万元,年末资产总额84.57万元,我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0.26%,经比较得0.9分;人均资产增长率为0.12%,经比较自评得1.5分。
(2)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得分1.5分。我单位家具用具总额7.1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23.5%,经比较得0.9分;我单位设备总额59.99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50.3%,根据计算,自评得0.6分。
(3)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得分0分。我单位近两年均无闲置资产,不涉及此项指标。
5.采购管理满分6分,评价得分0分。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支出。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满分35分,得分35分。
项目绩效分析。我单位项目预算12个,其中常年设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预算金额311万元;阶段(一次性)项目2个,预算金额20万元,合计项目预算总金额331万元。1月—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1.项目决策满分12分,得分12分。
(1)决策程序满分4分。我单位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自评得4分。
(2)目标设置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4分。
(3)项目入库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自评得4分。
2.项目执行满分12分,得分12分。
(1)资金执行同向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都相符,自评得4分。
(2)项目调整满分4分。我单位对需调整的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相对应的调整措施,自评得4分。
(3)执行结果满分4分。我单位2024年实施常年性10个项目,全部实施到位的有10个,无结余,阶段性(含一次性)项目全部实施,无结余,自评得4分。
3.目标实现满分11分,得分11分。
(1)目标完成满分4分。我单位项目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自评得4分。
(2)目标偏离满分4分。我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与预期目标一致。自评得4分。
(3)实现效果满分3分。我单位项目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并与预期目标相一致,自评得3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我单位2024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预算项目。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我单位根据自评情况和财政评价,对部门支出的效益性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判,并将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安排资金支出,做到资金管理规范,账务核算准确。同时,在预算下达后,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4年,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规范编制了预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较好完成了2024年各项目标任务,保证了日常运转和项目支出。按照剑阁县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规定,总体绩效自评应得分50分、项目绩效自评应得分35分,自评总分应得分85分,实际得分情况为总体绩效自评得分46.9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5分,自评总分得分为81.9分。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率96.35%,实际得分96.35分。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参与评价人员对绩效目标定性指标的熟悉度不够,难以对本部门的支出绩效进行客观地评价。
2.财政资金支付有些滞后,致使部分项目资金无法按进度完成支付。
3.对财务管理制度把握力度不够,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设置标方向有点不符。
(三)改进建议。
1.树立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理念,熟练掌握绩效评价指标,客观公正的进行部门自评。
2.加快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使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与工作进度同步。
3.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把握财经制度,杜绝违规违纪操作,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112675-网格化经费 |
||||||||||
|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按照一村一网络、社区多网络的要求,全县划分392个网格、配备村级网格员441名,社区平台管理员8名,乡镇平台管理员29名,建成社区、乡镇和县网格化中心,实现与县级22个职能部门、57个乡镇卫生院、12个中心派出所、12个中心司法所联网共享。 |
修订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出台网格管理六项机制,及时开展网格员培训管理,全年上报并处置网格事件12924条,核实并奖励“安全隐患随手拍”事件59件,四类特殊人群走访率100%,农村网格员登每月登录8天以上,社区每月登录20天以上,各类考核指标居全市前列,开展百优网格员表彰工作。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全县划分392个网格、配备村级网格员441名,社区平台管理员8名,乡镇平台管理员29名,建成社区、乡镇和县网格化中心,实现与县级22个职能部门、57个乡镇卫生院、12个中心派出所、12个中心司法所联网共享。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30.00 |
30.00 |
30.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00 |
30.00 |
30.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信息管理平台数 |
= |
38 |
个 |
38 |
10 |
10 |
|
||
|
网格员人数 |
= |
441 |
人 |
441 |
10 |
10 |
|
||||
|
划分网格数 |
≥ |
441 |
个 |
441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特殊人群走访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
网格员移动终端每月活跃度 |
≥ |
8 |
天 |
8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4年底 |
|
2024年底 |
5 |
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
定性 |
高 |
|
高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平安建设满意度 |
≥ |
87 |
% |
87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网格化运行维护费 |
≤ |
30 |
万元 |
30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全年上报并处置网格事件12924条,核实并奖励“安全隐患随手拍”事件59件,按时完成四类特殊人群走访任务,有效预防案事件的发生。 |
||||||||||
|
存在问题 |
一是网格员无工作补助,工作热情减退。二是网格员队伍不稳定,人员变动快。三是预算严重不足。 |
||||||||||
|
改进措施 |
一是建议给予网格员适当的工作补助,激发网格员工作动力。二是进一步提升网格精细化管理,选强选优网格员,做好培训考核工作。三是增加预算,保障网格化工作顺利开展。 |
||||||||||
|
项目负责人:王成章 |
财务负责人:李雁龙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112694-“雪亮工程”经费 |
||||||||||
|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2020年底,全县已完成“雪亮工程”建设364个村1820个监控探头和364个村、8个社区、29个乡镇一个县级平台建设任务;接入公安天网工程,教育、水利、交通、应急、城建等单位视频和社会公共视频,实现平台整合、资源共享。 |
围绕强化“雪亮工程”应对复杂突发事件,开展6个实战科目演练,县综治中心每日开展集中巡查,深化“雪亮工程”“天网工程”“慧眼工程”风险联动预警能力,“雪亮工程”出图率、在线率、运用案例等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目前,我县已建成的258个村1119个监控探头正常运转,在线率达到90%以上,成图率达95%以上,通过实时监控、一键报警、分级处置、综合应用,实现城乡社区社会治安防控和群防群治工作无缝覆盖。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建设364个村1820个监控探头和364个村、8个社区、29个乡镇一个县级平台建设任务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 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监控像素 |
≥ |
2000 |
万频次 |
2000 |
10 |
10 |
无 |
||
|
“雪亮工程”监控数 |
≥ |
1058 |
个 |
1058 |
5 |
5 |
无 |
||||
|
“雪亮工程”建成村数 |
≥ |
100 |
个 |
100 |
10 |
10 |
无 |
||||
|
质量指标 |
“雪亮工程”正常运转天数 |
≥ |
350 |
天 |
350 |
10 |
10 |
无 |
|||
|
监控视频保存期 |
≥ |
30 |
天 |
30 |
10 |
10 |
无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4年底 |
|
2024年底 |
5 |
5 |
无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
定性 |
高 |
|
高 |
20 |
20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平安建设满意度 |
≥ |
85 |
% |
85 |
10 |
10 |
无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运行维护费 |
≤ |
100 |
万元 |
100 |
10 |
10 |
无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社会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雪亮工程”“天网工程”风险联动预警能力进一步深化,协助公安破案15件、服务民生26件,“雪亮工程”出图率、在线率、运用案例等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 |
||||||||||
|
存在问题 |
一是欠费情况突出,经费保障不足。二是村(社区)管理水平还需加强。 |
||||||||||
|
改进措施 |
一是建议县财政进一步加强“雪亮工程”经费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全县“雪亮工程”应用管理,发挥好“雪亮工程”治安防控作用。 |
||||||||||
|
项目负责人:王成章 |
财务负责人:李雁龙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117506-政法三级网络费 |
|||||||||
|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按照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为确保政法系统各类保密、涉密会议、视频安全召开和传输,从2010年开始,省委政法委牵头建设了省、市、县三级政法系统专网。 |
2024年,全县政法系统共接收全省视频调度和会议42次;全年通过跨部门办案平台审查逮捕推送率、审查起诉反馈率等4项指标全部为100%,生效判决线上通知率100%、适用社区矫正线上移送率、提请审查起诉、逮捕线上移送率、移送罪犯送监材料线上流转率均在98%以上。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全县政法系统共接收全省视频调度和会议42次;全年通过跨部门办案平台审查逮捕推送率、审查起诉反馈率等4项指标全部为100%,生效判决线上通知率100%、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7.00 |
17.00 |
17.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7.00 |
17.00 |
17.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行政调解案件数 |
≥ |
500 |
件 |
500 |
10 |
10 |
无 |
|
|
一般纠纷随手调件数 |
≥ |
3000 |
件 |
3000 |
5 |
5 |
无 |
|||
|
复杂矛盾调解件数 |
≥ |
10 |
件 |
10 |
5 |
10 |
无 |
|||
|
质量指标 |
召开法学会会员大会次数 |
≥ |
1 |
次 |
1 |
10 |
10 |
无 |
||
|
时效指标 |
重大疑难纠纷调解数 |
≥ |
6 |
件 |
6 |
10 |
10 |
无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纠纷调解率 |
≥ |
90 |
% |
90 |
10 |
20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4年底 |
|
2024年底 |
10 |
10 |
无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矛盾不上交。 |
定性 |
好 |
% |
好 |
20 |
15 |
无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一是安全接收全省政法系统各类视频会议、视频调度42次;二是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单轨制流转100%;三是视频清晰度和受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
|||||||||
|
存在问题 |
法院条线的跨部门办案平台还存在推送不及时、接收延后等情况。 |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加强网络维护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网络运行质量和民警操作水平。 |
|||||||||
|
项目负责人:何平蓉 |
财务负责人:李雁龙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117507-严重精神防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 |
|||||||||
|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经排查梳理,我县3级以上重度精神障碍患者有130余人,需固定监护人130余人进行日常管护。确保不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 |
对124名三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监护责任,由监护人照顾患者日常生活、居家服药、肇事肇祸防范等工作,2024年未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托管漏管以及肇事肇祸案事件。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对124名三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监护责任,由监护人照顾患者日常生活、居家服药、肇事肇祸防范等工作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数 |
≥ |
100 |
人 |
100 |
10 |
10 |
无 |
|
|
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率 |
= |
0 |
% |
0 |
10 |
10 |
无 |
|||
|
管护重度精神障碍患者人数 |
≥ |
100 |
人 |
100 |
10 |
10 |
无 |
|||
|
质量指标 |
监护管理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无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4年底 |
年 |
2024年底 |
10 |
10 |
无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肇事肇祸案事件控制率 |
≤ |
3 |
% |
3 |
20 |
20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无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以奖代补费用 |
= |
20 |
万元 |
20 |
10 |
10 |
无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124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有效监护,全县未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托管漏管以及肇事肇祸案事件。 |
|||||||||
|
存在问题 |
预算不足,全县三级及以上精神障碍患者体量大,且发病多呈突发性,现有“以奖代补”资金无法做到全覆盖,存在一定程度监管盲区。 |
|||||||||
|
改进措施 |
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资金投入,实现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覆盖。 |
|||||||||
|
项目负责人:王成章 |
财务负责人:李雁龙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949485-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已全面完成任务,从2021年起,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开展,巩固扫黑除恶三年成果,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打击的高压态势,实现社会无黑恶,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
对5条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并查否。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20余场次。持续深化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并查否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5.00 |
5.00 |
5.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5.00 |
5.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领取问题线索、召开会议、工作督导 |
= |
5 |
次 |
5 |
10 |
10 |
无 |
|
|
依法办理案件 |
≥ |
2 |
件 |
2 |
10 |
10 |
无 |
|||
|
乱象治理 |
≥ |
5 |
个 |
5 |
10 |
10 |
无 |
|||
|
质量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无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4年底前 |
|
2024年底前 |
10 |
10 |
无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给人民群众带来安全感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无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和谐稳定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无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对5条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并查否。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30余场次。持续深化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加强行业部门乱象治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
|
项目负责人:敬海平 |
财务负责人:李雁龙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7220080-信访维稳基金 |
|||||||||
|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信访维稳基金是县委、县政府批准设立的专门用于处置信访维稳问题的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当年未使用完的资金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设立信访维稳基金的目的是促进历史遗留问题和“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涉稳信访疑难案件的解决,妥善处置信访维稳工作中的特殊涉稳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开展涉稳风险常态排查12次,梳理突出涉稳问题17件,重点建立动态管理清单,严格落实稳控化解责任。排查、受理、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06件,结案98件,结案率92.5%。成功劝离在京、在蓉人员7人,派出驻京、驻蓉稳控工作组11个。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开展涉稳风险常态排查12次,梳理突出涉稳问题17件,重点建立动态管理清单。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60.00 |
89.00 |
89.00 |
100% |
10 |
10 |
无 |
|||
|
其中:财政资金 |
60.00 |
60.00 |
60.00 |
1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29.00 |
29.00 |
100%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化解处置遗留问题 |
= |
5 |
件 |
5 |
10 |
10 |
无 |
|
|
处置突发维稳事件 |
= |
5 |
件 |
5 |
15 |
15 |
无 |
|||
|
质量指标 |
突发维稳事件处置及时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无 |
||
|
遗留问题处置结案息访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无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4年底 |
年 |
2024年底 |
5 |
5 |
无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
定性 |
好 |
|
好 |
20 |
20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突发维稳事件发生率控制 |
≤ |
5 |
% |
5 |
5 |
5 |
无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遗留问题化解处置经费 |
= |
60 |
万元 |
89万元 |
15 |
15 |
无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开展涉稳风险常态排查12次,梳理突出涉稳问题17件,建立动态管理清单,严格落实稳控化解责任。排查、受理、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06件,结案98件,结案率92.5%。成功劝离在京、在蓉人员7人,派出驻京、驻蓉工作组11个。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张怡然 |
财务负责人:李雁龙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82325T000012264190-服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
|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加强机关环境建设和安全管理,提升行政服务能力,为干部职工提供一个安全、整洁的工作环境。 |
加强机关环境建设和安全管理,提升行政服务能力,为干部职工提供一个安全、整洁的工作环境。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维修改造办公用房。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墙体拆除 |
= |
60 |
平方米 |
60 |
5 |
5 |
无 |
|
|
隔墙 |
= |
20 |
平方米 |
20 |
5 |
5 |
无 |
|||
|
给排水 |
= |
20 |
平方米 |
20 |
5 |
5 |
无 |
|||
|
瓷砖 |
= |
120 |
平方米 |
120 |
5 |
5 |
无 |
|||
|
吊顶 |
= |
40 |
平方米 |
40 |
5 |
5 |
无 |
|||
|
洁具 |
= |
12 |
套 |
12 |
5 |
5 |
无 |
|||
|
质量指标 |
标准 |
定性 |
国家标准 |
|
合标 |
5 |
5 |
无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60 |
天 |
58天 |
5 |
5 |
无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决算金额控制 |
≤ |
10 |
万元 |
10万元 |
15 |
15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安全隐患排除 |
≥ |
95 |
% |
100% |
5 |
5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职工满意度 |
≥ |
95 |
% |
100% |
10 |
10 |
无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维修费用 |
≤ |
10 |
万元 |
10万元 |
15 |
15 |
无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通过对办公用房的维修,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机关正常工作进行,改善了机关办公环境,保障了干部职工安全。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何平蓉 |
财务负责人:李雁龙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8753013-慧眼工程经费 |
|||||||||
|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2020年,为推进全省农村公共视频监控覆盖率,省电信公司研发了慧眼工程平台,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和十二届县委常委会第143次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对145个村的农村公共视频点位建设慧眼工程,以弥补“雪亮工程”建设任务未完成的差距。 |
持续深化“雪亮工程”“天网工程”“慧眼工程”风险联动预警能力,县综治中心每日对145个村(社区)580个点位在线率、突图率进行集中巡查,协助公安破案7件、服务民生25件,对辖区的违法犯罪进行了有效威慑。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对145个村(社区)580个点位在线率、突图率进行集中巡查,协助公安破案7件、服务民生25件,对辖区的违法犯罪进行了有效威慑。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30.00 |
30.00 |
30.00 |
100.00% |
10 |
10 |
无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00 |
30.00 |
30.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村个数 |
= |
145 |
个 |
145 |
10 |
10 |
无 |
|
|
公共点位数 |
≥ |
500 |
个 |
500 |
10 |
10 |
无 |
|||
|
正常运行天数 |
≥ |
350 |
天 |
350 |
15 |
15 |
无 |
|||
|
质量指标 |
成图率 |
≥ |
90 |
% |
90 |
10 |
10 |
无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4年底 |
|
2024年底 |
5 |
5 |
无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治安安全率提升率 |
≥ |
10 |
% |
10 |
20 |
20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安全感提升幅度 |
≥ |
5 |
% |
5 |
10 |
10 |
无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运行费 |
≤ |
30 |
万元 |
30万元 |
10 |
10 |
无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有效弥补“雪亮工程”点位不足情况,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协助公安破案7件、服务民生25件,对辖区违法犯罪、应急处突起到积极作用。 |
|||||||||
|
存在问题 |
欠费情况突出,经费保障不足, |
|||||||||
|
改进措施 |
建议县财政进一步加强慧眼工程经费保障。 |
|||||||||
|
项目负责人:王成章 |
财务负责人:李雁龙 |
|||||||||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分不涉及此类项目)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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