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3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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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经济持续向好,增长势头稳健

一是农业生产跃新阶。2024年,我乡农业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乡粮食产量稳步提高,农业产值持续增长。特别是核桃、雷竹、大豆、玉米、烤烟、脆红李、猕猴桃、柑橘等特色产业发展迅速,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全年完成中岩村核桃产业示范片90亩高接换优,嫁接86亩,1892株;完成七一村集体经济雷竹产业130亩的管护工作;着力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工作,种植面积达900亩,其中七一中岩核心示范片面积为300亩;顺利完成845亩烤烟种植任务;持续巩固并提升脆红李、猕猴桃、柑橘、核桃、笋用竹等特色产业的管护水平。二是林业工作稳根基。我乡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加强林木林地管理,开展林地管理政策宣传和林业知识培训,规范林地使用审核审批。组建了6支120名成员的村级群众义务扑火队伍和乡级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开展了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了林区安全稳定。此外,我们还积极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现了辖区内森林病虫害有虫不成灾的目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通过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力度,积极培育和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如核桃、雷竹等,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特别是核桃初深加工点厂房的建设和雷竹产业的管护工作,为全乡林业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三是项目建设强推进。2024年我乡共实施项目21个,衔接资金项目有16个,总投资为409.6万元;移民后扶资金项目1个,投资数额达241.27万元;2023年财政局革命老区资金项目1个,投资18万元;交通局行业补助资金项目2个,总投资213.4万元;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七一村提灌站技改)项目1个,投资8万元;乡级自筹资金项目若干个,涉及总投资890.27万元。这些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等多个方面,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夯实党建基础,提升作风效能。

一是强化党建核心,夯实组织根基。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与专题研讨活动6次,积极引导全乡党员干部充分借助党媒央媒以及学习强国等APP踊跃开展线上学习,大力推行“131”学习法,即每周安排3天进行学习,且每天保证1小时的学习时长。深入实施党员队伍优化提升行动,成功新发展党员5名,另有5名预备党员顺利转正。同时以“三会一课”作为关键抓手,按照分层分类分步骤的方式针对党员开展全面覆盖的兜底培训,累计培训达295人次。新录用干部2名,全年选派2名优秀年轻村干部“进机关”,安排其分别在党建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进行学习锻炼,借助“以干代训”模式有效提升其业务水平。二是坚持党管宣传,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深扎根。全乡深入村、企业、场镇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共计10次,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开展道德积分活动、星级文明户评选等活动3次,大力推动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县会议精神走深走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30余次,在今日头条、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等媒体平台上发表学习研究成果、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合计60余篇,全年共撰写组工网评80余篇。三是坚守党建阵地,抓牢党风廉政。今年以来,全乡针对安全生产、项目投资、抗旱保供、森林防灭火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0次,强力提升干部履职效能,开展警示教育大会10次,向50余名乡村干部敲响纪检警钟,狠抓干部工作作风。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3件,初步核实5件,立案5件,诫勉处理4人,发放监察建议书1份,批评教育10人。

3.拓展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深入扎实推进监测帮扶工作。凭借“县级帮扶干部+乡驻村干部+村组干部”这三级干部协同联动的有效形式,在全年时段内,开展常态化监测达12次之多,并实施1次集中排查行动。针对县级部门所推送的298条风险线信息展开深入研判,成功将1户5人纳入监测对象范畴,切实落实个性化帮扶措施共计39条,累计申报防返贫专项基金达25299元,累计消除监测对象4户12人,全方位达成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的目标,牢牢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红线。二是用心精细谋划项目建设工作。始终秉持“民意+地方特色+社会发展”的项目申报核心准则,严格遵循“村申报,乡审核,县复核”的规范化项目申报流程顺序,对衔接资金项目申报的各个环节实施严密把控。全年累计成功申报衔接资金项目15个,涉及资金总额达259.6万元,以此确保资金能够精准投放,项目得以顺利落地实施并持续释放长效的发展效能与动力。三是坚定不移持续推进资产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抓好资产管护,助力乡村振兴”的理念导向,以全国系统作为坚实依据,精心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台账。通过全面摸排梳理各类扶贫、帮扶项目资金,其总额高达9657.24万元,实施项目数量达274个,完成确权登记的项目资产总额为7224.58万元、确权登记项目139个。其中,经营性资产项目29个,对应资金560.09万元;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110个,资金为6664.49万元;到户类资产项目135个,资金达2432.66万元。

4.巩固安全防线,优化社会治理。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宣传教育、组建专业扑火队伍和开展实战演练等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信访维稳方面,我们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设立信访接待室、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措施,有效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大局,实现了到京到省0信访的目标。三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我们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通过新建垃圾房、污水管网等设施,改善了城乡环境卫生条件。同时,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全乡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木林村新建垃圾房6处、中岩村新建污水管网500余米。全乡开展集中城乡环境综合治理6次,共计200余人参与。此外,我们还投入一万余元对七一场镇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和清污处理,进一步提升了城乡环境质量。

5.抓好民生保障,厚植为民情怀。

一是基础设施持续升级。全乡共计整治山坪塘4口(其中项目资金整治3口),新建道路4.9公里,维修整治村道路6.8公里,新建提灌站2座,完成提灌站技改1座(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一步消除了基础设施短板。同时,我乡还积极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提高农村供电质量和可靠性。二是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我乡新建核桃初加工点厂房一处(面积22平方米),完成了七一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管理用房改造,新建七一村柑橘产业园滴灌1处,推进了七一村民宿改造项目,有效促进了当地林业、旅游业等产业的发展。此外,我乡还实施了人居环境改造项目1个,对4个村产业园予以管护,支持148户(其中119户为脱贫户)发展庭院经济,为农民增收拓宽了渠道。三是惠民政策全面贯彻。全年以来我乡共集中审核上报新增最低生活保障47户113人,截至2024年底,我乡共有低保户484户,776人。有效开展2024年医保催缴工作,特殊人群参保率完成100%,一般人员参保率完成98.5%以上。四是有序开展卫计服务。开展“5·29”、艾滋病宣传等活动4次,发放宣传单400份,计生用品150个。全乡6个村均完成健康村(社区)的创建工作。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设有“五办两中心”,五办指党政综合和乡财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两中心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无纳入2024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42.9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2万元,下降0.5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4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2.9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4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66万元,占71.7%;项目支出210.3万元,占2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42.9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万元,下降0.56%。主要变动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万元,下降0.56%。主要变动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43万元,占32.22%;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6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7万元,占6.98%;卫生健康支出17.73万元,占2.39%;城乡社区支出10.01万元,占1.35%;农林水支出385.37万元,占51.87%;住房保障支出37.68万元,占5.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42.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25.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9.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10.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00.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75.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7.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2.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9.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1.86万元、津贴补贴59.68万元、奖金121.53万元、绩效工资4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2万元、住房公积金3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2.22万元。

公用经费62.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4.84万元、差旅费11.7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工会经费3.87万元、福利费8.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5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24万元,下降1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原因为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2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2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88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6.32万元,增加11.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打印。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村(社区)离职干部生活补助项目(项目名称)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7.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805-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经费,保障村级正常办公运行,维修维护村级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村级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正常使用,保障民生工程运转。

按时完成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经费发放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2024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经费足额发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5.00

75.00

7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5.00

75.00

75.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可用资金

750000

750000

30

30

 

村公共运行维护可用资金

420000

420000

15

15

 

村办公经费可用资金

330000

330000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保障村级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运转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组干部满意度

95

%

95

5

5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2023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经费发放工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庄开元

财务负责人:杨丽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3025-垃圾清运及处置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实现场镇环境清洁干净,将垃圾转运并统一掩埋处理。

按时完成场镇垃圾转运及统一掩埋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足额发放垃圾清运及处置经费,保障垃圾正常处理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1

10.01

10.01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1

10.01

10.01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场镇及周边垃圾清运

260

260

20

20

 

质量指标

环境卫生清洁率

95

%

95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年度

2024

2024

20

2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改善率

95

%

95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影响程度降低

20

%

2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实现场镇环境清洁干净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马志成

财务负责人:杨丽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816132-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

主管部门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新建岱岭村(原七一村)岱岭观至中岩村供水站管网5公里,七一村柑橘、雷竹产业园管护,七一村二组桃子湾、四组李家坪、中层坪山坪塘整治;井田村新建微水池4口,翠红李产业园管护。

建设岱岭村(原七一村)岱岭观至中岩村供水站管网5公里,进行七一村柑橘、雷竹产业园管护,七一村二组桃子湾、四组李家坪、中层坪山坪塘整治;井田村新建微水池4口,进行了翠红李产业园管护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供水站管网、微水池建设,进行了产业园管护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0

30.00

3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0.00

30.00

30.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井田村翠红李产业园管护资金

5

万元

5

5

5

 

七一村柑橘、雷竹产业园区管护资金

10

万元

10

5

5

 

岱岭观至中岩供水站新建管网长度

5

公里

5

10

10

 

七一村整治山坪塘

3

3

5

5

 

井田村新建微水池

4

4

5

5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95

%

95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时限

2023

2023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恢复有效灌溉面积

180

180

5

5

 

解决饮水保障问题户数

190

190

10

10

 

解决饮水保障问题人数

600

6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产业园区管护规范提升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90

5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资金使用金额

60

万元

60

5

5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水资源有效利用率

定性

好坏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庄开元

财务负责人:杨丽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9521828-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

主管部门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对七一村村级阵地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对产业园区管护的提升增效。

对七一村村级阵地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对产业园区管护的提升增效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对七一村村级阵地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对产业园区管护的提升增效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0.00

3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0.00

30.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维护村级阵地个数

1

1

15

15

 

提升产业园管护个数

1

1

15

15

 

质量指标

村级阵地基础设施改善率

定性

优良中差

 

10

10

 

产业园管护提升

定性

优良中差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产业园区效益提升

10

%

1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办事方便性

定性

优良中差

 

5

5

 

可持续发展指标

基础设施综合使用时限增加

5

5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控制

30

万元

3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庄开元

财务负责人:杨丽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4T000011557624-精准扶贫档案整理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精准扶贫期间档案装订工作

按时完成精准扶贫期间档案装订工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时完成精准扶贫期间档案装订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90

2.9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90

2.9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使用额度

29000

29000

30

30

 

质量指标

档案整理效果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0

20

 

时效指标

支付完成时间

2024

2024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档案规范程度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庄开元

财务负责人:杨丽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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