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3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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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09.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92.04万元,下降40.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0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9.3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0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3万元,占74.49%;项目支出334.06万元,占25.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09.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92.04万元,下降40.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8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32万元,下降3.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9.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49万元,占2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9万元,占7.6%;卫生健康支出32.21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72.61万元,占5.5%;城乡社区支出2.25万元,占0.2%;农林水支出751.51万元,占5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09.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6.8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25.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08.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6.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4.1万元、津贴补贴99.94万元、奖金206.78万元、绩效工资98.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万元、生活补助2.82万元、住房公积金72.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21万元。

公用经费118.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09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6万元、差旅费3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工会经费6.98万元、福利费14.55万元、其他交通费16.5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6万元,下降1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23年度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6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3批次,11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共计5.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69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23.94万元,增长25.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上调,运行成本上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森林防火、乡镇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等4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部门按要求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美丽新村建设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杨村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及处置费,切实推动了环境面貌的焕然一新,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根据杨村镇人民政府美丽新村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考评,此次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次: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除了明确列示的特定共产党事务支出项目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了明确列示的特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用于城乡社区环境整治和卫生管理相关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以及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的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073-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按时完成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发放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2023年村组干部报酬足额发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79.04

179.04

179.04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79.04

179.04

179.04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1715800

17158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村社干部工资

定性

优良中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改进措施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项目负责人:伏洪磊

财务负责人:梁国龙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805-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按时完成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发放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2社区8村正常运行,足额发放2023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26.50

107.5

107.5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26.50

107.5

107.5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1065000

1065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村社工作顺利开展

定性

优良中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资金审核不及时,项目完成时间较长,希望加快资金审核时效。

改进措施

加快资金审核,及时保障项目完结。

项目负责人:伏洪磊

财务负责人:梁国龙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9524898-美丽新村建设

主管部门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用于杨村镇白水村新建农户3m宽入户路6450m;新建60cm高围栏1350m;村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90套;新建蓄水池6座;村民活动广场改造提升一处。

完成杨村镇白水村新建农户3m宽入户路6450m;新建60cm高围栏1350m;村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90套;新建蓄水池6座;村民活动广场改造提升一处。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杨村镇白水村新建农户3m宽入户路6450m;新建60cm高围栏1350m;村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90套;新建蓄水池6座;村民活动广场改造提升一处。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8.00

87.92

87.92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88.00

87.92

87.92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入户路

6.5

公里

6.5

10

10

 

围栏

1.35

公里

1.5

5

5

 

太阳能路灯90套

90

90

5

5

 

村民活动广场改造提升

1

1

5

5

 

蓄水池

6

1.35

5

5

 

资金使用

300

万元

300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

2023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群众增收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群众出行方便、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完善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

300

万元

3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按领导班子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附件2

美丽新村建设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我镇白水村1组、2组、3组新建农户3m宽入户路6450m;新建60cm高围栏1350m;村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90套;新建蓄水池6座;村民活动广场改造提升一处。特向财政局申请美丽乡村建设用于产业管护、道路维修、人居环境整治等。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白水村美丽新村建设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成立了监督小组,负责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质量保障等方面的监督工作。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提升产业园质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便捷。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共计300万元(2023年预算212万元、2024年预算88万元),分别是白水村人居环境整治47万元、入户路工程216万元、蓄水池工程37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产出指标,完成新建农户3m宽入户路6450m;新建60cm高围栏1350m;村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90套;新建蓄水池6座;村民活动广场改造提升一处。资金使用小于等于300万元,完成时间在2023年内。效益指标,促进群众增收,群众出行方便、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完善。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预期目标的实现,项目可持续运行。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项目在白水村实施过程中,组织完备,监督有力,项目顺利进行,仅在资金拨付进度上偏离预期,在2024年初及时兑付,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三)评价选点。白水村新建农户3m宽入户路6450m,前期申报有序,项目实施过程高效、优质,充分发挥了资金作用,方便群众出行。

(四)评价方法。通过实地勘察及座谈调研,白水村的项目都充分实现绩效目标,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评价组织。抽取我镇内控小组成员及项目实施村书记,对美丽新村建设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三、绩效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新建农户3m宽入户路6450m,得10分;新建60cm高围栏1350m,得5分;新建蓄水池6座,得5分;村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90套,得5分;村民活动广场改造提升一处,得5分;资金使用小于等于300万元,得10分;完成时间在2023年内,得10分;效益指标,促进群众增收,得10分;群众出行方便、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完善,得10分;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0分;成本指标,资金使用小于等于300万元,得20分,共计100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本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单位的监督下,在项目涉及村社的密切配合下,经过项目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产业园管护、道路新建,所有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

2.项目管理。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管理到位,实施后社会经济效益凸显。杨村镇人民政府对白水村项目实施在立项、建设、验收过程中全程参与。为了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我镇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纳入县级重点工程财务核算,实行集中支付和报账制,确保资金封闭运行,项目实施中县财政、县审计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实行检查、督察,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对每笔用款申请,在所附资料齐备的情况下,经审核确认后再报县财政局审批后付款。

3.项目实施。项目共计300万元,分别是白水村人居环境整治47万元、入户路工程216万元、蓄水池工程37万元。因国库资金紧张,在2024年初,均支付完毕。

4.项目结果。该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建设,资金支付在2024年初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完成了白水村产业管护,道路维护,保障了产业经济效益,方便群众出行。

2.民生保障。产业管护提升了产业的效益,解决部分群众就近务工问题;村道建设方便群众出行。

3.基础设施。项目均顺利通过验收,且在2024年初完成资金支付。

4.行政运转。项目在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过程中,均由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确保了项目的合理性、高质量、高效能。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无。

四、评价结论

杨村镇人民政府美丽新村建设项目的实施,确保了产业园品质的提升,群众出行得到改善,项目实施到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

根据杨村镇人民政府美丽新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考评,此次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次: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因财政资金紧张,当年预算项目,资金拨付难以保障,项目完工后,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六、改进建议

加强资金拨付力度,加快资金审核支付效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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