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3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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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剑阁综合行政执法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城市管理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行使缘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4.负责剑阁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上述(第三条第三款)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5.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临时摊点的综合管理;负责路标路牌、报刊电话亭、公交站牌、非机动车停放点等市政设施设置的许可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设置、宣传品张贴悬挂、城市道路挖掘、废品收购、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辆清洗保洁(含修车、汽车美容)活动的监督管理。

6.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投诉举报平台和联合协调办案指挥机制;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7.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8.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9.负责牵头由县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0.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负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

11.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负责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和县城区、普安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城市道路灯管理维护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党建引领,提升队伍建设水平。一是党的建设有新成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着力推进党员理论学习常态化,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集中学习6次,专题研讨10次,党组扩大会议15次,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35次;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合理调整支部委员会成员3名,发展正式党员2名、预备党员1名,1名同志获得县级优秀共产党员荣誉。二是作风建设有新气象。结合审计反馈意见、巡察过程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和“剑阁问政”节目曝光等工作,组织开展节前纪律作风、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兼职整治、公职人员向群众借钱久拖不还问题自查等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排查、深入自纠、签订承诺书、督查检查等方式,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年组织传达学习及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要求20余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次。三是干部队伍有新水平。坚持党管干部,选派有资格、懂执法、会办案的人员担任中队长,规范执法主体。强化法治培训,全年组织、参加各类法治培训12次,累计参训600余人次,全局39人通过执法考试。

2.坚持法治为本,增强综合执法效能。一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按照要求集中利用法治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共计5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法律顾问制度等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审查案件办理的主体、程序、适用依据和裁量标准,确保执法规范、程序合法。全年共办理案件170余件,处罚金额94万元。全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例,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三是深化落实违法建设査处与管控。坚持“减存量、控增量”原则,持续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频宣传和高压管控态势,今年以来共计拆除26处,拆除面积1160余平方米。四是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深入,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排查消防“生命通道”30余次,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余次。五是加强政务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免于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三张清单”39项内容,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容缺办理”,节省审批事项办理时间,营造开放包容、为企护企的营商环境,政务大厅窗口累计完成行政许可172件。

3.聚焦环境提升,彰显城市品质魅力。一是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按照“疏堵结合、疏导优先”的原则,每天不间断进行错时管理,针对各类城市乱象进行强力整治,规范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安装130余户,规范各类流动摊点3000余个,清理“牛皮癣”小广告上千余处,整改大型破损广告、标语条幅60余处,整治跨门经营562处,劝导违规停放非机动车辆4000余台。二是常态化抓好清扫保洁。每日出动环卫工人300余人,对普安、县城区的主次干道进行清扫保洁,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每日4次开展洒水降尘,合理安排人员及车辆整治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全年集中整治卫生死角盲区1200余处。三是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文明作业,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全年共计处置4万余吨。采用“分类收集、专业运输、集中处置”的餐厨垃圾管理模式,各餐饮单位配备专用垃圾桶,由餐厨垃圾处理厂采用“专车专桶专线”的方式,对下寺城区、普安镇、剑门关镇、开封镇等7个乡镇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定时定点巡回收运,日均约22吨,实现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和可再利用资源的全过程。截至目前共计处置餐厨垃圾6000余吨。四是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定期对环卫设施进行检查,加大设施管护力度,及时维修受损设备。全年翻修垃圾房大门4处,更换压缩站液压系统和控制柜3处,清理垃圾场排洪沟2000余米,设置防洪沙袋50余袋,维修公厕40余次。全年维修主干道路灯及步游道景观灯350余盏,排查处理多处线路故障100余次,检修更换龙江大道、政府横路、108线及普安食品厂、水厂吊桥等路灯线路1000余米,加固路灯灯杆及灯罩85根,不断巩固提升路灯亮灯率,城市夜间形象得到明显提升。五是完成各项保障任务。做好各类重大会议、活动保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打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全年共完成四川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唱响新时代 放歌古蜀道”中国音协志愿服务演出、广元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暨国际旅行商大会、省市领导来剑视察调研及节假日、中高考期间等重大活动保障等各类保障任务70余次。

4.聚力项目攻坚,完善城市功能服务。一是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签订协议,现场已经全面开展施工,明年上半年将投入使用,该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总用地面积9958.17㎡(约15亩),建成后,每日生活垃圾处理量可达240吨,将有效提高我县垃圾处理能力。二是投资2180万元的剑阁智慧停车场项目,已对城区停车位重新划线,即将开始安装地磁,该项目旨在解决城区停车难、乱停车问题,通过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车辆停放的高效调度和管理。三是投资250万元的翠云廊景区沿线垃圾收转运设施项目,在景区沿线增设智慧公厕2座、收集转运车辆3台,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效维护景区沿线环境卫生进一步提升。四是投资1488万元的剑阁县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计划提升普安镇垃圾场附属渗滤液处理站的日处理能力及其他配套设施,采购15辆各类环卫作业车辆,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和作业效率,为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供有力保障。五是建筑垃圾处理规划编制已完成,正在进行初步选址,该项目在推动实施后,将规范全县建筑垃圾处理,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防止环境污染,为剑阁县城乡环境治理提供有力支持。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965.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5.65万元,增长8.2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6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5.5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6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67万元,占64.56%;项目支出1,050.86万元,占35.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65.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5.65万元,增长8.2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项目资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5.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5.65万元,增长8.2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5.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2万元,占3.56%;卫生健康支出35.53万元,占1.20%;城乡社区支出2,744.98万元,占92.56%;住房保障支出79.29万元,占2.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65.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项):支出决算为35.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支出决算为2,744.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79.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5.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9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71.03万元,下降83.6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相关规定,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86.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3万元,占13.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71.50万元,下降85.6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相关规定,压减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47万元,增长32.55%。主要原因是业务学习及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3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本省、市、县相关部门来剑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环境卫生工作等服务保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2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7.94万元,增长14.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共有车辆4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3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环境卫生。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8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剑阁县综合行政局(以下简称“县综合执法局”)机关内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股、执法监督股。县综合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按照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行使城乡建设、城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2024年,我县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局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积极创新城市管理理念,不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全面深化城区秩序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市管理工作逐渐向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转变。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2024年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数80人,其中公务员编制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31人,事业编制40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有在编在岗人员75人。临聘人员339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2,965.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5.52万元;决算报表收入2,965.52万元。

(二)支出情况。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2,965.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5.52万元;决算报表收入2,965.52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度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法律顾问制度等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审查案件办理的主体、程序、适用依据和裁量标准,确保执法规范、程序合法。全年共办理案件170余件,处罚金额94万元。全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例,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二是深化落实违法建设査处与管控。坚持“减存量、控增量”原则,持续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频宣传和高压管控态势,今年以来共计拆除26处,拆除面积1160余平方米。三是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按照“疏堵结合、疏导优先”的原则,每天不间断进行错时管理,针对各类城市乱象进行强力整治,规范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安装130余户,规范各类流动摊点3000余个,清理“牛皮癣”小广告上千余处,整改大型破损广告、标语条幅60余处,整治跨门经营562处,劝导违规停放非机动车辆4000余台。四是常态化抓好清扫保洁。每日出动环卫工人300余人,对普安、县城区的主次干道进行清扫保洁,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每日4次开展洒水降尘,合理安排人员及车辆整治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全年集中整治卫生死角盲区1200余处。四是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文明作业,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全年共计处置4万余吨。采用“分类收集、专业运输、集中处置”的餐厨垃圾管理模式,各餐饮单位配备专用垃圾桶,由餐厨垃圾处理厂采用“专车专桶专线”的方式,对下寺城区、普安镇、剑门关镇、开封镇等7个乡镇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定时定点巡回收运,日均约22吨,实现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和可再利用资源的全过程。截至目前共计处置餐厨垃圾6000余吨。五是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定期对环卫设施进行检查,加大设施管护力度,及时维修受损设备。全年翻修垃圾房大门4处,更换压缩站液压系统和控制柜3处,清理垃圾场排洪沟2000余米,设置防洪沙袋50余袋,维修公厕40余次。全年维修主干道路灯及步游道景观灯350余盏,排查处理多处线路故障100余次,检修更换龙江大道、政府横路、108线及普安食品厂、水厂吊桥等路灯线路1000余米,加固路灯灯杆及灯罩85根,不断巩固提升路灯亮灯率,城市夜间形象得到明显提升。六是完成各项保障任务。做好各类重大会议、活动保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打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全年共完成四川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唱响新时代 放歌古蜀道”中国音协志愿服务演出、广元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暨国际旅行商大会、省市领导来剑视察调研及节假日、中高考期间等重大活动保障等各类保障任务70余次。

2.预算管理。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控“三公”经费、差旅、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

3.财务管理。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部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4.资产管理。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项目总数2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050.8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005.8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预算项目采取对应调整措施,预算项目预算执行到位。

3.目标实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按时完成,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偏离,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4年度均未实施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市、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在对我局的不定期检查中,提出了一些值得引以重视的问题,特别是在财务开支执行财经纪律和票据审核方面,我们也分别进行了整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中,县财政局国库动态监控未发现我局有违规情况。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经费拨付进度缓慢。

2.部分企业财务核算与管理不够规范、会计机构不健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机关正常运行,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县城市管理的稳步发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及信息化程度低。

(三)改进建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绩效管理学习与培训;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制度;三是研究规划绩效评价信息化工作。

附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6905-设置定点祭祀场及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在城区新增2-3个定点祭祀场,且完成5个片区(修城片区、沙溪片区、大仓片区、三江片区、剑门工业园区)10个定点祭祀场的维护工作。用于清明、中元、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祭祀活动,逐步引导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在城区新增2-3个定点祭祀场,且完成5个片区10个定点祭祀场的维护工作。用于清明、中元、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祭祀活动,逐步引导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在城区新增2-3个定点祭祀场,且完成5个片区10个定点祭祀场的维护工作。用于清明、中元、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祭祀活动,逐步引导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

3.00

3.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00

3.00

3.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增2-3个定点祭祀场

2

2

45

45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焚烧纸钱等既污染城市环境,又影响空气质量的行为,改善县域人居环境

定性

优良中低差

35

3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在城区新增2-3个定点祭祀场,且完成5个片区10个定点祭祀场的维护工作,减少焚烧纸钱等污染城市环境,改善县域人居环境,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王顺

财务负责人:李川宁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7009-违法建设查处及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做好全县重大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中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保证整治行动完成质量。为市民创造更加干净、有序的居住环境。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做好全县重大活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做好全县重大活动。保证整治行动完成质量。为市民创造更加干净、有序的居住环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

5.00

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

5.00

5.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违法建设案件查处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2024年12月31日

定性

2024年底前完成

2024年底前完成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市容环境秩序

定性

高中低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

5

万元

5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坚持“减存量、控增量”原则,持续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频宣传和高压管控态势,今年以来共计拆除26处,做好各类重大会议、活动保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打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全年共完成四川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唱响新时代 放歌古蜀道”中国音协志愿服务演出、广元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暨国际旅行商大会、省市领导来剑视察调研及节假日、中高考期间等重大活动保障等各类保障任务70余次。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王顺

财务负责人:李川宁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9234-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以城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为抓手,合理安排执勤力量,采取“先政策劝导、后教育处理”的措施,落实机动巡逻、错时管理等制度,形成“点有值守、线有巡逻、面有联动”的管理格局,提升城市“颜值”,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二是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新举措,着力解决影响城市管理中市容环境卫生的重点、难点问题,带动市民共同参与,再掀文明城市创建新高潮,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三是专项整治工地乱象,联合其他相关执法部门一起加大城区巡查力度,严格监督路面抛洒,对做到发现赃车、不按要求覆盖等车辆加大处罚力度并追究源头企业及工地责任;四是采取定时定点定人管理措施,错时巡查街道两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夜市烧烤等现象进行整治;五是做好城区建筑物、构筑物、临街景观、户外广告、招牌的容貌管理和监督管理,针对临时占道商户进行监督管理,符合要求的商户办理临时占道许可。

一是以城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为抓手,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二是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新举措,着力解决影响城市管理中市容环境卫生的重点、难点问题,带动市民共同参与,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三是专项整治工地乱象,联合其他相关执法部门一起加大城区巡查力度,;四是采取定时定点定人管理措施,错时巡查街道两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夜市烧烤等现象进行整治;五是做好城区建筑物、构筑物、临街景观、户外广告、招牌的容貌管理和监督管理,对临时占道商户进行监督管理,符合要求的商户办理临时占道许可。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一是以城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为抓手,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二是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新举措,着力解决影响城市管理中市容环境卫生的重点、难点问题,带动市民共同参与,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三是专项整治工地乱象,联合其他相关执法部门一起加大城区巡查力度,;四是采取定时定点定人管理措施,错时巡查街道两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夜市烧烤等现象进行整治;五是做好城区建筑物、构筑物、临街景观、户外广告、招牌的容貌管理和监督管理,对临时占道商户进行监督管理,符合要求的商户办理临时占道许可。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5.00

45.00

4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45.00

45.00

45.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办结率

100

%

100

20

20

 

质量指标

办件效果

定性

对违法现象坚决惩处,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对违法现象坚决惩处,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居民居住满意度

95

%

95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颜值”,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定性

高中低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

450000

元/年

4500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严格审查案件办理的主体、程序、适用依据和裁量标准,确保执法规范、程序合法。全年共办理案件170余件,处罚金额94万元。全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例,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城市管理及法律法规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短缺,执法队伍专业性不强,一线执法队伍临聘人员多,懂管理、熟法律、会办案的执法管理人员少,难以发挥更好的职能作用。

改进措施

引导激发干部用心干事的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项目负责人:王顺

财务负责人:李川宁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Y000005212034-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证城市管理所需的车辆相关费用,确保正常开展执法活动。

保证城市管理所需的车辆相关费用,确保正常开展执法活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证城市管理所需的车辆相关费用,确保正常开展执法活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9.00

9.00

9.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9.00

9.00

9.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3辆皮卡车所需费用

3

3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4

2024

20

2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开展执法活动,确保城市生态环境稳步提升

定性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

90000

元/年

9000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执勤等所需车辆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雄

财务负责人:李川宁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7523736-购置综合行政制式服装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统一换装和标志标识配备工作,加强和规范队伍管理,充分展现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形象与良好的精神面貌。

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统一换装和标志标识配备工作,加强和规范队伍管理,充分展现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形象与良好的精神面貌。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统一换装和标志标识配备工作,加强和规范队伍管理,充分展现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形象与良好的精神面貌。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20.00

2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20.00

20.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

59

59

10

10

 

质量指标

质量标准

定性

严格按照采购规定及相关流程,采购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制式服装

严格按照采购规定及相关流程,采购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制式服装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4

2024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综合执法工作效率

定性

不断提升执法主体业务水平,打造一支听党指挥、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综合执法队伍

不断提升执法主体业务水平,打造一支听党指挥、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综合执法队伍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精神面貌

定性

规范着装及执法行为,展现执法队伍新形象。整洁的着装和精神面貌营造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全面树立综合执法服务新标杆

规范着装及执法行为,展现执法队伍新形象。整洁的着装和精神面貌营造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全面树立综合执法服务新标杆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不断发力做好综合执法工作

定性

持续在执法队伍能力上下功夫,以担当的精神、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全力推动能力作风建设活动走出实效

持续在执法队伍能力上下功夫,以担当的精神、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全力推动能力作风建设活动走出实效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办件满意率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

20

万元

20万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59套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统一换装和标志标识配备工作,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王顺

财务负责人:李川宁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845065-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以创建文明城市,打造旅游名县为抓手,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城镇功能品质,打造更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

以创建文明城市,打造旅游名县为抓手,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城镇功能品质,打造更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以创建文明城市,打造旅游名县为抓手,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城镇功能品质,打造更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

5.00

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

5.00

5.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县域环境整洁较上年提升率

90

%

90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4

2024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深化乡镇环境整治

定性

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镇区环境品质,促进乡镇面貌明显改善。

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镇区环境品质,促进乡镇面貌明显改善。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提档升级人居环境

定性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有关工作部署,以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有关工作部署,以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

5

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规范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安装130余户,规范各类流动摊点3000余个,清理“牛皮癣”小广告上千余处,整改大型破损广告、标语条幅60余处,整治跨门经营562处,劝导违规停放非机动车辆4000余台。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王顺

财务负责人:李川宁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4T000011192992-剑阁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案两书”编制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一案两书”编制

完成“一案两书”编制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一案两书”编制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5.00

2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5.00

25.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一案两书”编制

100

%

100

20

20

 

质量指标

完成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已完成

 

已完成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项目工作有序开展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带动项目顺利推进

定性

 

优9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一案两书”编制费

25

万元

25万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成“一案两书”编制,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雄

财务负责人:李川宁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616407-环卫车辆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新老县城环境卫生正常维护,包含车辆运行日常燃油费、保险、维修等费用,建立良好的城市形象,给群众带来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全年43辆环卫作业车辆运行(燃油、维修、保险等),做到生活垃圾及时转运,日产日清,维护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环卫作业车辆

43

43

20

20

 

质量指标

环卫作业车辆正常运行

95

%

95%

20

19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居民幸福感,改善人居环境

95

%

95%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市居民满意度

定性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

定性

 

20

19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98分,较好完成了既定目标,保障环卫车辆正常运行,为新老县城环境卫生提质增效,促进县域旅游发展。

项目负责人:何军

财务负责人:高长槟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5970-城市环境卫生维护运转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及时,环卫设施(压缩站、中转站、垃圾桶、公厕等)平稳运行。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做好县城区、普安镇环卫设施修缮维护,保障全县环境卫生工作正常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0

50.00

5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0

50.00

50.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环卫车辆运行维护费、垃圾处理站维护费等

50

50

20

20

 

质量指标

保证环卫车辆正常运转,使城市环境卫生得到维护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良好的环境卫生保障了人民身心健康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运行成本

50

≤5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维修维护5座大型垃圾压缩站,保障全县公厕、中转站等环卫设施正常运行,为全县旅游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卫生。

项目负责人:高长槟

财务负责人:高长槟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6050-环卫工人保险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确保新老县城环卫工人各种保险得到保障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每月做好环卫工人保险缴纳工作,维护稳定。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0

30.00

3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0.00

30.00

30.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符合参保条件纳入参保对象

95

%

≥95

20

20

 

质量指标

参保率

95

%

≥95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环卫工人工作积极性

定性

优良低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环卫工人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

95

%

≥95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

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每月做好符合年龄人员参保超龄工伤保险,全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项目负责人:何林峻

财务负责人:高长槟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6078-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的特定目标类支出,通过对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利用化后,有效防止了泔水回流养殖市场和地沟油市场,从处置末端保障了防疫工作。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全县餐厨垃圾收转运及时,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20.00

120.00

12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20.00

120.00

120.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高质量完成餐厨垃圾处置

定性

高中低

30

30

 

时效指标

及时完成餐厨垃圾处理

95

%

≥95

20

2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

定性

优良中低差

元/年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

130

元/吨

130

10

8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98分,较好完成了既定目标,保障全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

项目负责人:高长槟

财务负责人:高长槟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843716-垃圾焚烧处理、城市环境卫生维护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实现剑阁县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对剑阁县城区及周边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实施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保障全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及时,垃圾处置效率提高。保障转运车辆正常运行,城市环境卫生日常维护,垃圾中转站及环卫设施日常更新与维护。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生活垃圾处理末端焚烧处理费,保障转运车辆正常运行,城市环境卫生日常维护,垃圾中转站及环卫设施日常更新与维护。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0

380.00

380.00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00

380.00

380.00

1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垃圾焚烧处理数量

4.5

万吨

≥4.5万吨

20

20

 

质量指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车辆正常运行、环境卫生日常维护

95

%

≥95%

20

20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及时率

95

%

≥95%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合理处置垃圾有效保护环境

定性

优良底中差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环境水平

定性

优良底中差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环境卫生持续改善

定性

优良底中差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垃圾焚烧、车辆运行、环境卫生维护成本

70

元/吨

70元/吨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实现剑阁县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对剑阁县城区及周边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实施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保障全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及时,垃圾处置效率提高。保障转运车辆正常运行,城市环境卫生日常维护,垃圾中转站及环卫设施日常更新与维护。

项目负责人:何军

财务负责人:高长槟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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