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5-10-3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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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负责做好县级部门和乡镇的目标绩效指标制定、目标运行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绩效指标的分解,运行监管、督促落实和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4.负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

5.负责省市和县定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督促落实、考核迎检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6.负责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办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县委工作重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广来剑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市十条”“剑九条”,紧紧围绕“拼经济、比发展”主线,做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狠抓机制办法创新,着力目标落地落实,锐意推动全县督查“利剑”和目标“指挥棒”最大有效发挥。一是做好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二是制定下达剑阁县2024年县级部门和乡镇目标绩效指标。通过下发考核通报和提醒函、预警函等促进目标任务完成,做好2024年度年终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表彰、通报等工作,考核结果全部公开化、透明化。三是牵头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机制工作任务,确保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四是认真做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对主要领导交办事件逐一登记、逐一督办、逐一销号。五是切实抓好督查督办工作。紧盯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把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事项作为督查重点,有力保障三会重要部署落地见效;认真研判“互联网+督查”平台的问题线索,及时转办并汇总整理,督促解决企业和群众实际困难。以日报、周报、月报的形式调度重点事项,真实反映督查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六是全力抓好民生事项实施。实行“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民生实事推进进度,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等方式,倒逼进度,多次开展专项调度督查、发送提醒督促函、约谈推进滞后单位,确保12月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七是做好上级检查我县重大决策落实、环保、巡视整改、经济运行、项目投资和产业发展等工作的协调、筹备、迎检工作。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9.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79万元,减少4.6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2月人员调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2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6万元,占79.91%;项目支出32万元,占20.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9.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79万元,下降4.6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2月人员调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79万元,下降4.6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2月人员调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5万元,占82.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万元,占8.39%;卫生健康支出4.38万元,占2.75%;住房保障支出10.02万元,占6.29%。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3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88万元、津贴补贴21.71万元、奖金26.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2万元、住房公积金10.02万元。

公用经费16.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差旅费3.63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2.09万元、其他交通费5.59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9.87%,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15万元,下降9.8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从严审批、控制陪餐人数。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督查督办组来剑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333人次,共计支出1.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督查督办组来剑检查指导服务保障支出1.1万元、考察调研等服务保障支出0.2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8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0.45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经费、督查项目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4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属于一级预算参公事业单位。现有3个股室(综合股、目标绩效事务股、督查督办事务股)。

(二)机构职能

1.根据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负责做好县级部门和乡镇的目标绩效指标制定、目标运行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绩效指标的分解,运行监管、督促落实和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4.负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

5.负责省市和县定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督促落实、考核迎检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6.负责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办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属于财政全额预算行政单位,2024年行政(参公)编制10个,年末在职人员总数7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164.6万元,决算报表收入159.26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164.6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59.26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本项自评得分15分。

2024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县委工作重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广来剑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市十条”“剑九条”,紧紧围绕“拼经济、比发展”主线,做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狠抓机制办法创新,着力目标落地落实,锐意推动全县督查“利剑”和目标“指挥棒”最大有效发挥。

(1)数量指标:2024年度工作成效。一是强化调度,抓好巡视整改,全年先后4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会,全力督促省委巡视反馈15个未销号问题的整改工作和对省委巡视组同意销号的20个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巡视成果。二是调整县专项工作机制召集人,印发《县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2024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20项具体工作任务、牵头责任单位等;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若干文件和案例,印发工作提示6期,定期向市专项机制进行工作汇报,切实发挥好专项机制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作用;配合省市专项机制办,同步开展为期3个月乡镇(街道)切实减负工作集中专项整治;并指导乡镇、县级各部门规范张贴“基层减负码”,配合完成1个省监测点(普安镇)、1个市监测点(姚家镇)建立,及时处置2项市反馈事项办理。三是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其他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建立督办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动态式调整、跟踪式督办,常态化开展贯彻落实“回头看”;采取“月调度+季通报”方式,对县级重点部门落实有关任务情况督查调度8次,全年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3期,发出督查通报4期;四是扎实抓好目标考核工作,通过多次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电话了解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50余条,为科学、合理设置2024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考核指标,完善202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为今年指标设置、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制定重要参考;从县级部门临时抽用20余人,组成4个目标考评组对全县乡镇和部门进行年度考评,并通过组织乡镇与部门互评等方式完成2023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五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把真督实督、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真改问题贯穿始终,坚持督帮一体,分类建立督查管理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督查,特别是瞄准“互联网+督查”平台、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环保督察、森林防灭火以及安全生产情况等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以周报、月报的形式及时反映督查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形成督查专报18期,督查通报37期,督查快报75期,督办领导批示件63件,处理“互联网+督查”平台的问题线索38件。六是全力抓好民生事项实施。分解下达省市35件民生实事和县人大票决8件民生实事实施责任清单,形成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坚持“月调度、月报告、月通报”机制,联合县政府办筹备召开民生实事专题推进会7次、现场会1次,调度项目推进情况,查摆问题短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全年形成专报8期;同时邀请省、市民生监督联络员,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民生实事实地督查3次,点对点印发督促提醒函3批次15期;利用广元日报、广元目标绩效公众号等平台全面开展民生实事成效宣传,我县《“安心托幼”暖民心 剑阁龙源幼儿园加快建设》、《医疗助残 让民生工程惠民生》分别在广元日报、今日头条等媒体刊载,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考核结果全部公开化、透明化,提高了目标考核公正性。指标植实现率≥95%。

(3)时效指标:2024年12月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社会效益:加强管理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办理民生实事任务。

(5)服务对象满意度:部门、乡镇及相关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预算管理。得分25分。2024年度本部门绩效目标制度、目标完成情况、预决算编制等均按照县财政局下达相关文件指标进行编制,预算编制合理,根据本部门职责、年度工作重点,以及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分配合理。能严格按照县人大批准的预算控制支出,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列支,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并按项目进度支付资金,2024年度实际支出159.26万元,财政下达预算数159.26万元,支出完成率为100%。保障了单位日常运转,运转保障率100%。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等8项开支与上年持平,无增加。2024年度预算年终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

3.财务管理。得分10分。根据县财政局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了财务、财产管理等相关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制度,规范预算资金支出,使我中心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措施稳步开展。2024年度工资福利费用110.58万元,占总费用的68.72%,商品和服务费用48.68万元,占总费用的30.25%,固定资产折旧费用1.65万元,占总费用的1.03%。

4.资产管理。得分6分。建立健全资产相关制度,本部门资产管理职能主要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设置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入库、计提折旧、报废、转移等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准确及时把握资产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本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6.62万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6.62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5.采购管理。不涉及此项指标,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度当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得分12分。为抓好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民生实事管理和整治形式主义等工作职能和当年工作实际制定预算目标。主要保障为年度目标完成全县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乡镇、各部门目标的制定、管理、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做好督查督办工作,落实重大决策督查,完成民生实事工作。项目的设立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统筹兼顾、科学透明,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2.项目执行。得分12分。2024年度项目支出按照申请当年预算和绩效规定申请当年预算和绩效目标,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列支,对每一笔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监控和评估,确保资金流向与项目预期目标一致。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2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费用支出。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

3.目标实现。得分11分。本部门2024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本部门对机构运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较好,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总体来说没有偏离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发挥了最大化效益。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4年度未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中心制定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2024年,通过绩效自评,本部门在剑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预、决算公开的同时对绩效进行了公开;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经发现进行及时纠正和整改,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等方面,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本部门能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财政局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综上所述,通过绩效自评,2024年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达到预期目的,年度评价得分为91分。

(二)存在问题。预算绩效管理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三)改进建议。一是充分与上级沟通,力争科学安排目标中心项目,做好预算编制,积极加强绩效管理。二是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健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优化自评方法,提升自评工作质效。三是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附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9800-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全县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乡镇、部门目标的制定、管理、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做好督查督办工作,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完成全县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乡镇、部门目标的制定、管理、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扎实开展督查督办工作,落实重大决策督查;完成省、市、县下达民生实事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督促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工作;开展全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重要指示精神督查督办工作;做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做好办文办会工作;抓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重点督查督办工作;抓好民生事项实施等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5.00

17.00

17.00

100.00%

10

10

因目标工作任务加重,追加工作经费

其中:财政资金

15.00

17.00

17.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印制目标资料

25000

25500

10

10


工作会议

20

20

10

10


目标督查次数

520

585

10

10


质量指标

提高目标考核公正性、公平性

95

%

98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定性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督查督办,办理民生实事

95

%

95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部门、乡镇及相关服务对象

95

%

96

10

10


合计

100

100







100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4T000011762452-督查专班

主管部门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专项调度督查全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事项、重点产业发展等工作,强化联动督查,协同抓好督查督办,全力促进各级决策部署在剑阁落地落实。

完成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市下目标年度考核工作运行调度,及时加强了市直有关部门的对接汇报支持事项,完成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机制工作、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等工作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督促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工作;开展全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重要指示精神督查督办工作;做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做好办文办会工作;抓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重点督查督办工作;抓好民生事项实施等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10.00

1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0.00

10.00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公用品

30000

元/年

30000

10

10


督查次数

150

人次

150

10

10


印刷督查资料

22000

22000

10

10


质量指标

提高督查效力,强化督促督办

95

%

95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

1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专项督查督办

95

%

95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部门、乡镇及相关服务对象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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