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单位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5-10-3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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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工业经济发展、信息化建设、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规定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境内高压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负责民用爆破物品生产许可的受理、销售许可证核发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

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七)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实施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业专营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等相关职责,组织实施盐产业政策。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盐专营政策和相关盐业法规规章;依法查处食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落实;组织审核食盐批发许可证核发和换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负责受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的跨省、跨区域信息告知并对外公示;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盐产品;配合物价管理部门做好食盐零售价格市场监测和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工作,保持食盐价格基本稳定;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宣传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的统计、分析,监测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牵头制定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十)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县工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动汽车、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制定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目标,协调处理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督促检查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十三)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四)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五)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六)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八)拟订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的政策、标准,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制定并实施产业专项规划和产业扶持政策。

(十九)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开展工业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和认定,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的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二十)推进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开展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二十一)拟订全县科学技术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二)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十三)编制全县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四)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开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二十五)组织实施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奖励、科技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六)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县科普能力建设。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科技统计工作。

(二十七)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二十八)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二十九)组织拟订科技对外交往、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及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需求分析和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剑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三十)组织编制创新创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是财政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节能监察中心设在局机关。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94.7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12.97万元,下降73.5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9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4.7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9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59万元,占73.17%;项目支出213.17万元,占26.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794.7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2212.97万元,下降73.5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4.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04.97万元,下降72.5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4.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2.16万元,占69.47%;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占6.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2万元,占7.71%;卫生健康支出35.3万元,占4.4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万元,占6.29%;住房保障支出45.99万元,占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94.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96.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56.5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8.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和扩散(项): 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6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4.37万元,完成预算100%。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5.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1.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2.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69.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64万元,增长9.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64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07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3.96万元,增长6.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4.42分,绩效自评综述: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机关正常运行,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了全县工业、信息化、科技、能源等方面的稳步发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机构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和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培育、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4年单位整体预算绩效评价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是财政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节能监察中心设在局机关。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工业经济发展、信息化建设、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

2.负责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规定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境内高压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的受理、销售许可证核发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4.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7.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负责实施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业专营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等相关职责,组织实施盐产业政策。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盐专营政策和相关盐业法规规章;依法查处食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落实;组织审核食盐批发许可证核发和换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负责受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的跨省、跨区域信息告知并对外公示;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盐产品;配合物价管理部门做好食盐零售价格市场监测和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工作,保持食盐价格基本稳定;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宣传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的统计、分析,监测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9.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牵头制定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10.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对全县工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动汽车、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1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制定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目标,协调处理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督促检查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13.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14.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15.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6.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7.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18.拟订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的政策、标准,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制定并实施产业专项规划和产业扶持政策。

19.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开展工业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和认定,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的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20.推进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开展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21.拟订全县科学技术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22.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23.编制全县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24.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开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25.组织实施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奖励、科技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26.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县科普能力建设。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科技统计工作。

27.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28.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29.组织拟订科技对外交往、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及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需求分析和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剑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30.组织编制创新创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3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3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我局年末实有人数共36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7人。

二、单位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36124469.14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7947557.25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124469.14元,其中基本支出6261469.14元(人员经费5570755.22元,公用经费

690713.92元),占比17.33%;项目支出29863000元,占比82.67%。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947577.25元,其中基本支出5815900.05元(人员经费5125186.13元,公用经费690713.92元),占比73.18%;项目支出2131677.2元,占比26.82%。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无资金结转结余。

三、单位预算绩效分析

(一)单位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全年新培育规上工业企业8户。完成工业投资12.9亿元,完成技改投资11.76亿元。实施剑阁县普安金剑工业园区项目一期(B标段)、年产50万吨绿色循环再生铝综合利用及精深加工项目、年加工5万吨高端铝合金门窗项目等省市县重点项目10个,麦金地(剑阁)三产融合产业基地项目建成投产。成功签约年产2000台(套)拖拉机及配套产品生产、火电副产品综合利用及物流等项目5个,签约金额15.8亿元,到位资金8.63亿元。

2.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预算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

3.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明确一般性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每项资产建立了资产卡片,实行动态管理,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废、毁损、处理、拍卖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根据县财政局的批复,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5.采购管理

全年按照年初采购预算和工作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管理规定,坚决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

(二)单位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4657682.19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2.4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4个。

1.项目决策

我局在年初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方案并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科学合理编制了本单位预算。科学编制项目支出,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工作,有效保证了支出预算编制准确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资金保障到位,确保了我局特定项目实施。围绕预算编制质量、单位收入统筹、支出执行进度、预算年终结余、严控一般性支出进行绩效分析。

2.项目执行

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文件要求,申请审批及资金发放流程清晰,项目实施过程中方式方法同向,资金执行到位,不存在相悖或不合理的现象。

3.目标实现

特定目标均已完成、目标无偏离、项目实施得到保障。一是工业运行方面。全年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29.54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0.8%,全年新培育规上工业企业8户 。二是工业投资方面。完成工业投资12.9亿元,完成技改投资7.14亿元。三是招商引资方面。成功签约项目5个,签约金额15.8亿元,到位资金8.63亿元。四是科技创新方面。全年科技成果转化产值实现42.38亿元,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5070万元,科技兴村在线解决群众科技需求6642次。五是要素保障方面。实施建设35KV羊岭、35KV高观变电站和35KV开武线扩容改造等民生项目;持续开展农网改造升级项目9个,项目投资1000余万元,统筹推进建设普安镇松林村、鹤龄镇青木村基站等8处5G基站。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全年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较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均符合相关要求,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达到预期效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政府网站上对预算进行公开公示,保证公开的内容真实、完整。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4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为94.42分。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机关正常运行,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了全县工业、信息化、科技、能源等方面的稳步发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及信息化程度低。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对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进行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表: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T000000231634-政府外网和党政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租赁使用及维护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租赁期内电子政务外网与党政高清可视会议系统运行良好、畅通、稳定、安全

租赁期内电子政务外网与党政高清可视会议系统运行良好、畅通、稳定、安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租赁期内电子政务外网与党政高清可视会议系统运行良好、畅通、稳定、安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4.00

98.80

98.8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4.00

98.80

98.8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电子政务外网网点光纤接入

142

142个

5

5

 

100M VPN专线服务

1

1条

5

5

 

30M VPN专线服务

30

30条

5

5

 

网点接入宽带网速

20

Mbps

20Mbps

5

5

 

质量指标

平台软件、硬件运行

定性

优良

个(套)

优良

10

10

 

党政高清可视会议系统

定性

优良

个(套)

优良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电子政务外网与党政高清可视会议系统运行良好、畅通、稳定、安全

定性

优良

 

优良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党组高清可视会议系统租赁费

24

万元

24万元

10

10

 

电子政务外网租赁费

74.8

万元

74.8万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租赁期内电子政务外网与党政高清可视会议系统运行良好、畅通、稳定、安全。

存在问题

无。

改进措施

无。

项目负责人:陈杰

财务负责人:陈杰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5T000012597791-2024年第三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2024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和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项目立项编号:2024ZHXC0009,项目起止年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项目立项经费:50万元。本项目由广元绿邦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成都大学联合实施,将引进示范红仁核桃新品种1个、芍药新品种2个,建设“红仁核桃+芍药”示范基地200亩,推广“桃+芍药”立体栽培新技术1项;消纳当地主导产业(核桃)70%以上,带动当地农户70%以上发展核桃产业;开展科技培训、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科普宣教等活动8次,培养当地“土专家”“田秀才”不少于5人,培养本科生2人,研发核桃产品1个,申请发明专利1件,发表科研论文1篇。

根据2024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和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项目立项编号:2024ZHXC0009,项目起止年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项目立项经费:50万元。本项目由广元绿邦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成都大学联合实施,将引进示范红仁核桃新品种1个、芍药新品种2个,建设“红仁核桃+芍药”示范基地200亩,推广“桃+芍药”立体栽培新技术1项;消纳当地主导产业(核桃)70%以上,带动当地农户70%以上发展核桃产业;开展科技培训、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科普宣教等活动8次,培养当地“土专家”“田秀才”不少于5人,培养本科生2人,研发核桃产品1个,申请发明专利1件,发表科研论文1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根据2024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和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项目立项编号:2024ZHXC0009,项目起止年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项目立项经费:50万元。本项目由广元绿邦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成都大学联合实施,将引进示范红仁核桃新品种1个、芍药新品种2个,建设“红仁核桃+芍药”示范基地200亩,推广“桃+芍药”立体栽培新技术1项;消纳当地主导产业(核桃)70%以上,带动当地农户70%以上发展核桃产业;开展科技培训、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科普宣教等活动8次,培养当地“土专家”“田秀才”不少于5人,培养本科生2人,研发核桃产品1个,申请发明专利1件,发表科研论文1篇。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8.24

108.24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8.24

108.24

1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才队伍

5

5人

6

6

 

新技术

1

1个

6

6

 

新品种

1

1个

6

6

 

专利

1

1个

6

6

 

科技活动

8

8次

6

6

 

质量指标

示范基地

200

200亩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定性

2026年9月30日

 

2026年9月30日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项目产品或相关产品营业收入

定性

实施地(二龙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为县域同类区域平均水平的1.5倍以上

 

实施地(二龙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为县域同类区域平均水平的1.5倍以上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公益性贡献

定性

带动当地农户70%以上发展核桃产业,带动核桃种植农户增收致富。

 

带动当地农户70%以上发展核桃产业,带动核桃种植农户增收致富。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主管部门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实施补助总额

50

万元

50万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根据2024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和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项目立项编号:2024ZHXC0009,项目起止年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项目立项经费:50万元。本项目由广元绿邦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成都大学联合实施,将引进示范红仁核桃新品种1个、芍药新品种2个,建设“红仁核桃+芍药”示范基地200亩,推广“桃+芍药”立体栽培新技术1项;消纳当地主导产业(核桃)70%以上,带动当地农户70%以上发展核桃产业;开展科技培训、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科普宣教等活动8次,培养当地“土专家”“田秀才”不少于5人,培养本科生2人,研发核桃产品1个,申请发明专利1件,发表科研论文1篇。

项目负责人:陈杰                                                            财务负责人:陈杰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4T000011955148-2023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培育新进规工业企业7个,按5万元/家进行奖励。

培育新进规工业企业7个,按5万元/家进行奖励。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培育新进规工业企业7个,按5万元/家进行奖励。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5.00

3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5.00

3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家企业奖励标准

5

万元

5万元

15

15

 

2023年培育新进规工业企业数量

7

7家

15

15

 

质量指标

新进规工业企业要求

定性

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注册地为剑阁县,企业类型为工业企业

 

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注册地为剑阁县,企业类型为工业企业

10

10

 

时效指标

培育新进规企业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以前

 

2023年12月31日以前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新进规工业企业年产值增长

1.4

亿元

1.4亿元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鼓励规下企业做大企业规模

定性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企业快速发展可源源不断地为剑阁工业产值做贡献,提高工业总产值、增加值排位。

定性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培育新进规工业企业7个,按5万元/家进行奖励。

存在问题

无。

改进措施

无。

项目负责人:李清泉

财务负责人:李清泉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819382-重点工作专班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剑委办函〔2022〕45号文件规定,专班办公场地设在与其工作对应的县级部门,相关办公设备由驻地县级部门负责保障。每个专班按照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作为开办费用,相关经费由县财政局预算至专班所驻单位,对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等工作经费据实保障。2024年度涉及装备制造产业专班、铝产业专班、绿色家居产业专班。

按照剑委办函〔2022〕45号文件规定,专班办公场地设在与其工作对应的县级部门,相关办公设备由驻地县级部门负责保障。每个专班按照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作为开办费用,相关经费由县财政局预算至专班所驻单位,对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等工作经费据实保障。2024年度涉及装备制造产业专班、铝产业专班、绿色家居产业专班。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照剑委办函〔2022〕45号文件规定,专班办公场地设在与其工作对应的县级部门,相关办公设备由驻地县级部门负责保障。每个专班按照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作为开办费用,相关经费由县财政局预算至专班所驻单位,对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等工作经费据实保障。2024年度涉及装备制造产业专班、铝产业专班、绿色家居产业专班。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0

30.00

30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0.00

30.00

30

1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争取、项目落地外出对接次数

10

场次

10场

20

20

 

盘活僵尸企业

2

2家

10

10

 

开工项目

3

3家

2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全县经济发展

定性

优良

 

优良

20

20

 

可持续发展指标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定性

优良

 

优良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企业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专班工作开展情况较好。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衡庭清

财务负责人:衡庭清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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