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3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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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1.指导剑门蜀道风景区(剑阁段)的规划、保护、建设工作。

2.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工作。

3.负责世界、国家自然遗产的组织申报,依法承担世界、国家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地的保护、监测和管理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风景名胜区违法违规建设整治。一是根据《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对在风景名胜区未批先建的违法建设项目下达整改停工通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是严格按照《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规范建设项目报审内容和标准。

2.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开展风景名胜区重大节假日及关键节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森林防火期、“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风景名胜区加强安全生产。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我县风景名胜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后续工作和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广元段)剑门关景区以及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广元段)翠云廊景区详细规划的上报与评审。

4.统筹协调蜀道总规修编工作。统筹协调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需要开展的野外调查、资料收集、方案编制、审查报批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督促总规编制单位提高工作效益,加快工作进度,按时保质完成编制。

5.狠抓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及相关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日常巡查、宣传警示和督促监督检查。二是在(非)森林防火期、重点节假日、重点时段定期和不定期到挂联乡镇开展督查蜀道古柏保护、森林防灭火工作。

6.紧抓学习教育工作。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等,组织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努力改进工作作风。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学习方式,提高风景名胜中心人员专业知识,提升队伍专业素质。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为财政一级预算副科级单位,总编制7名,事业编制7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7.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9万元,增长21.3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14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0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12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6万元,占80.19%;项目支出24万元,占10.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7.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9万元,增长21.3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9万元,增长21.3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万元,占7.44%;卫生健康支出3.77万元,占2.562%;农林水支出124.14万元,占84.41%;住房保障支出8.21万元,占5.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7.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7.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0.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3.77万元,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全年预算为124.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全年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8.21万元,支出决算为8.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27万元、津贴补贴0.8万元、奖金23.14万元、绩效工资2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万元、住房公积金8.21万元。

公用经费8.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电费0.5万元、差旅费2.42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工会经费0.82万元、福利费1.7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8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59万元,增长65.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4.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8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59万元,增长65.5%。较上年增加0.59万元,增长65.5%。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共计支出0.6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单位来我中心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餐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4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与2023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共有车辆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剑阁县风景区保护站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R000000025238-目标绩效考核奖励

主管部门

剑阁县林业局等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4

5.04

5.04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4

5.04

5.04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缴纳)覆盖率

100

%

1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100

%

10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磊

财务负责人:张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029651-工会经费与福利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林业局等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53

2.53

2.53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53

2.53

2.53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

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5

4

20

20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5

%

4

3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100

%

96

20

20

 

社会效益指标

运转保障率

100

%

1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磊

财务负责人:张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502007-风景区乡镇保护站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林业局等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地摸底整合工作、风景区环保督查、违建别墅整治;图斑执法核查;风景区森林防火、日常管理工作

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自然保护地摸底整合工作、风景区环保督查、违建别墅整治;图斑执法核查;风景区森林防火、日常管理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5.00

31.00

31.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5.00

31.00

31.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

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风景区保护站

7

7

15

15

 

质量指标

风景区的日常工作得到正常运行,旅游经济得到提高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标

执行时间

2024

2024

15

15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风景区资源得有效管理

100

%

100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自然环境的发展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磊

财务负责人:张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4R000011132727-事业人员基础绩效奖

主管部门

剑阁县林业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8.10

18.10

18.10

100.00%

10

10

.

其中:财政资金

18.10

18.10

18.1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缴纳)覆盖率

100

%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100

%

 

30

30

 

合计

100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磊

财务负责人:张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4R000011219044-单位缴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主管部门

剑阁县林业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3.33

23.33

23.33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3.33

23.33

23.33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缴纳)覆盖率

100

%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100

%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磊

财务负责人:张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4R000011221884-在职工资福利支出(事业人员)

主管部门

剑阁县林业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30

51.47

51.47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30

51.47

51.4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缴纳)覆盖率

100

%

1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100

%

10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磊

财务负责人:张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4T000011747104-剑门蜀道风景区控制性详规编制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林业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剑门蜀道风景区控制性规划编制费

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剑门蜀道风景区控制性规划编制费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6.00

16.00

16.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6.00

16.00

16.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资金按规定执行率

100

%

100

30

30

 

时效指标

资金按时执行率

100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完成风景区详细规划

100

%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磊

财务负责人:张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4Y000011223524-定额公用经费(事业)

主管部门

剑阁县林业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风景名胜保护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60

5.60

5.6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60

5.60

5.6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5

4

20

20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5

%

4

3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100

%

95

20

20

 

社会效益指标

运转保障率

100

%

1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磊

财务负责人:张磊

1.报表说明:该报表查询项目信息、绩效目标信息、预算及执行情况,用于预算单位查询导出开展项目自评。

2.取数口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信息,包括年初预算、追加预算、结转预算和调整预算的绩效目标(以项目的最终绩效目标为准)。

适用地区:全省范围    适用用户:部门用户、单位用户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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