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和跨县区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监测;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鉴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4.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利项目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5.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6.承担剑阁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乡镇集中供水、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并实施技术监督;指导水利设施综合利用。
7.承担剑阁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指导全县有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能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①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②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12.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分工
县水利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剑阁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县水利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剑阁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水利建设投资和规模创历史新高
①抓水利项目规划。2024年,县水利局始终坚持以项目投资为抓手,全力推动全县水利民生项目谋划和规划。一是完善“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县共规划防洪减灾、民生水利、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行业能力建设等共6大类102个子项目,项目总投资120.06亿元。二是谋划三年(2024至2026年)规划项目。按续建、拟开工、谋划、招商引资共谋划项目四大类62个,项目总投资79.34亿元。三是初步敲定3年“2+2+2+1”水利项目。“2”座水库推进情况。老鹰嘴水库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立项批复),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后关门水库由于受调出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保护区外困难,需要另行选址建设。“2”座水厂推进情况。剑北(汉阳)大水厂(新建)和金仙水厂(改扩建)已完成相关规划调整工作,拟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2”个泵站推进情况。龙水泵站、岱岭泵站已列入亭子口灌区二期工程,2025—2026年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27年开工建设,2030年完工。“1”个灌区推进情况。广元市嘉陵江右岸(剑阁)大型灌区工程已列入《全国农田灌溉规划》《嘉陵江流域规划》《广元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已完成工程规划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四是谋划储备超长期国债项目。聚焦提升粮食和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谋划储备超长期国债项目共14个,总投资71.96亿元,拟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57.11亿元。五是成功申报创建四川省乡村水务建设县。预计连续三年每年获取不低于1000万元奖补资金。六是提前谋划“十五五”重点水利项目。谋划“十五五”第一批重大水利项目8个,规划总投资71.59亿元。
②抓项目资金争取。累计争取项目资金3.0046亿元。包括衔接资金0.304亿元、移民后扶资金0.6237亿元、水利发展资金0.3899亿元、专项债0.1亿元、国债资金1.587亿元。
③抓水利项目推进。一是近三年续建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禾丰水库枢纽工程已完成总建设任务90%;鹤龄水厂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杨家河水厂已完成配套工程80%;白溪皓圈龙乡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已完工;剑溪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完工。二是2024年开工实施项目。9个国债项目。截至目前,进度完成80%以上,支付71.2%。三是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累计落实供水保障项目资金3235.96万元,其中衔接资金981.28万元,后扶资金754.68万元,一般债资金1500万元,下达供水保障项目43个。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568万元,完成农村供水站维修养护10个,维修养护点位300余处。四是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衔接资金1787万元,共83个,已经全面完工;水利发展资金20座重点山坪塘项目资金840万元,正在有序推进。五是2024年水土保持项目杨村镇王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km2,总投资1050万元,已完成总建设任务70%。六是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中省资金6237万元,分三批次下达5028万元,规划农村安全饮水及功能提升项目28个,中小微水利工程建设及维护项目29个,交通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25个,共计82个项目,规划移民美丽新村3个,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发放移民直发直补资金共计1209万元,惠及移民19879人,有效保障了移民的基本生活。
2.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取得重大胜利。今年7月12至24日,我县遭受历史罕见连续强降雨袭击,我县降雨量较常年偏多近五成,其间累计雨量500毫米以上的站点18个,覆盖全县45%以上乡镇,其中姚家镇团结村达814.9毫米,暴雨日数超历史同期极值,全县境内主要河流,如清江河、柳沙河、闻溪河等中小河流保持中高水位,西河超警戒水位2.75m,防汛形势异常复杂严峻。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干部群众上下齐心,共筑防线,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扛起防汛天职,贯通雨情水情汛情灾情防御,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牢牢把握防御主动,实现各类水库无一垮坝、重要堤防无一决口、干部群众无一伤亡,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了灾害损失。全县各类水利工程21240处,计划蓄水22511.63m3,现蓄水15760.6m3,现蓄占计划70%,有效保证了今冬明春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3.河湖生态环境面貌得到持续改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一是及时调整人员配置。全县共设置县、乡、村三级河湖长660名,其中县级30名、乡镇级249名、村级366名。各级河段长积极开展巡河行动,有效处置各类涉水问题。县乡两级开展巡河督导3071人次,其中县级河段长289人次、乡镇级河段长2782人次。巡河发现问题69个,已整改69个,整改率100%。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属地乡镇、县级河段长联络员单位以及行业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要求,有效解决河湖长制工作“动不起来、实不起来、联不起来”问题。三是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强力推进部省反馈疑似“四乱”问题复核整改,属实193个。开展亭子湖剑阁段水上平台专项整治工作,共拆除38户业主违法搭建的水上平台8260平方米;开展砂石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完成砂石堆料违法占用河湖岸线1246.76m。四是强力推进砂石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治理。全面排查砂石领域侵占河湖岸线问题,排查侵占岸线砂石加工企业7家,已完成整改5家,立案查处2家。建立《剑阁县砂石行业“五不准”工作规范》,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和生产经营条件较差的企业逐步退出,全县砂石秩序不断规范。五是强化山洪灾害隐患治理。完善全县108处山洪灾害危险区管理体系,明确108名“三个责任人”(行政首长责任人、预警巡查责任人、转移安置责任人)并通过剑阁县电视台和公示栏张贴公告面向社会公示。
4.全面巩固提升水利行业发展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攻坚克难、担当作为,水利行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力有效。完成清江河壅水工程、杨家坝和龙王潭2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完成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23座,白蚁防治100座,水雨情和大坝安全监测38座。全面落实水库、水闸、堤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库安全状况和监测预警能力显著提升。在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中,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二是水资源规范管理深入推进。严格按照县域“十四五”用水总量指标,审批用水量和用水总量均在红线内,全县办理取水许可证389个,市级审批办证2个,均下达年度取水计划。目前,龙王潭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7.6%。全面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排查出全县31家取水单位未按要求办理取水许可,目前已明确问题整改期限,要求其限期办理行政许可。三是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持续强化。积极推进清江河县城下段等3条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前期及项目争取工作,加快剑溪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和下寺镇三叉河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进度,实施杨村镇王家河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四是水利行业发展能力加快提升。抓班子带队伍,提升水利对内对外新形象。坚持五湖四海选贤任能,选人建强抓好队伍,选好领头人、召回串岗人、用好专业人、培养年轻人、督促懒惰人。优化完善“三定”方案,充实执法队伍力量,调整河道采砂管理与水政执法职能职责,解决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大胆开展干部轮岗,轮换风险岗位中层干部5人,提拔使用年轻干部6名。农村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位列全市第一,五大供水工程真正解决了360个村的饮水安全问题。水行政监管执法能力全面加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件,办结3件、终止2件、正在办理8件,收缴罚款29万元。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12.94万元,缴入本级财政240.77万元。
5.深刻把握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持续整治“五个看不惯”和“五不”问题,严厉打击乱告状、乱造谣、乱传谣。严管重罚砂石治理、盯紧看牢招投标治理、强化督办重点工作。发扬“五皮”精神,严格执行县委“九个优先使用”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凭结果看能力,聚焦“工程、资金、干部”三大安全。着力建设“五型”机关,构建“九位一体”党建体系,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覆盖开展党建督查和年度党建考核,实现党建工作有标准、创建有载体、过程有督查、成效有考核。持续抓好县委巡察整改,扎实做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下半篇文章”,强力推进水利系统干部队伍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强化项目监管和干部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机构设置
一是领导职数设置情况。设领导职数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水利产业工会主席1名;二是内设股室设置情况。局机关内设机构为9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规划计划股(行政审批股、执法监督股、政策项目股)、水资源股、农村水利水保股、河湖保护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与安全监督股、移民安置股、移民后扶股。三是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情况。共有9个,分别是:水利水电事务中心(地电所)、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中心、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抗旱服务队、杨家坝水库事务中心、龙王潭水库事务中心和壅水工程事务中心、武引工程管理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285.5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26.93万元,同比增加35.62%。主要变动原因是国债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12285.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25.50万元,占51.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60万元,占48.5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1228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81万元,占14.25%;项目支出10534.69万元,占85.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285.5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26.93万元,同比增加35.62%。主要变动原因是国债项目资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5.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49%。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1.51万元,增加12.2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的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5.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80万元,占2.21%;卫生健康支出44.55万元,占0.7%;农林水支出6036.30万元,占95.43%;住房保障支出104.85万元,占1.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325.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25.5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3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80万元,完成预算100%,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纳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44.56万元,支出决算为44.56万元,完成预算100%,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553.23万元,支出决算为553.23万元,完成预算100%,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运行经费及其他。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全年预算为292.92万元,支出决算为292.92万元,完成预算100%,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全年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水利项目前期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全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全年预算为5.98万元,支出决算为5.98万元,完成预算100%,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关于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全年预算为1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预算100%,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汛期防汛工作经费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全年预算为38.95万元,支出决算为38.95万元,完成预算100%,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抗旱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453.5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3.55万元,完成预算100%,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其他水利项目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全年预算为2557.78万元,支出决算为2557.78万元,完成预算100%,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水利衔接资金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全年预算为38.81万元,支出决算为38.81万元,完成预算100%,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其他水利衔接资金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104.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5万元,完成预算100%,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0.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7.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0.12万元、津贴补贴86.98万元、奖金366.47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240.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9.8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3万元、住房公积金104.84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9万元。
公用经费15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31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41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1.97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9.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9.86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0.84万元、公务接待费5.33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3.6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2.17万元、福利费21.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8万元、其他交通费16.7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预算的97.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减少2.56%,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77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预算的98.7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33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49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对接项目,招商引资等项目。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96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32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7.91万元,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3辆。
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水土保持项目、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水利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水利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良好;水土保持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良好。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报 告
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剑委〔2020〕22号)剑阁县水利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务工作发展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水务项目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务基本建设。
5.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县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6.承担剑阁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承担剑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8.指导全县有关水务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
县水利系统现有在职职工107人,一是按人员身份类别划分:公务员11人,参公10人,事业编86人。二是按学历类别划分:研究生学历0人,本科学历42人,大专及以下学历65人。三是按年龄层次划分:35岁以下年轻干部共23人,其余84人均为35岁以上干部。
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收入合计12285.50万元。其中县本级资金2445.89万元,包括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及公务接待费的支出以及项目资金支出。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支出合计12285.50万元,其中县本级资金2445.89万元,包括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及公务接待费的支出以及项目资金支出。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目标绩效管理,坚持有预算才有支出,认真执行项目工程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已完成绩效自评公开。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论
2024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强化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同时对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决算在剑阁县政府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评价结果良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4年度评价得分为98分。
存在问题
无
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人员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表: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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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编号:510000_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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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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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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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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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剑阁县水利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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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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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5.50 |
12285.5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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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快前期工作重点项目有序推进,科学规划项目水利移民工作扎实推进,做到控制用水总量,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水利行业正常运转,保障河湖水面清洁,减少洪涝灾害损失,防治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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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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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规划及采砂管理工作经费 |
更好地完成河道采砂规划及采砂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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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经费 |
完成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修编,督促各级河长制定年度问题、目标、任务、责任四张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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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与福利费日常公用经费 |
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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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 |
保证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提高乡镇人民正常生活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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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型水库管理人员补助 |
保障小(二)型水库管理人员劳务报酬,确保水库正常安全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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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减灾经费 |
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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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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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财政供养人员保障 |
≥ |
117 |
人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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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量 |
≥ |
265.61 |
万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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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二型水库人员数量 |
= |
268 |
人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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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95 |
% |
10 |
||
|
|
预算编制准确率 |
≥ |
95 |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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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率 |
≥ |
100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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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 |
100 |
% |
1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少汛期旱涝带来的经济损失 |
≤ |
0.1 |
% |
8 |
||
|
|
维护库区社会稳定 |
≥ |
95 |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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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指标 |
提高河岸线生态环境改善 |
≥ |
27 |
条 |
5 |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水利工程可持续发展 |
≥ |
95 |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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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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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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