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重点工作
(一)部门职责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 阁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剑委发〔2019〕2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广元市剑阁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列县委工 作机关序列。县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县委统战部与剑 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简称县民宗事务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县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台湾事务工作,对外挂剑阁县侨务办公室、中共剑阁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剑阁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分别简称县侨务办、县委台办(县委台办)。
第三条县委统战部、县民宗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 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 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 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 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并推动落实, 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委、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中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规范民间信仰活动,依法管理民间信仰,维护民间信仰信众的合法权益;挖掘民间信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民间信仰信众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服务社会、维护和谐。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部门开展统战工作。
10.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2.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13.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对台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级部门(部门)和各乡镇对台工作,指导我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闽台交流合作、人员往来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剑台交流联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我县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剑台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指导全县对台宣传、涉台教育,负责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统筹协调全县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县台胞台属联谊会工作。
14.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涉侨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全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5.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统一领导县民族宗教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部门和团体及事业部门的管理工作。
16.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凝聚思想共识。组织统一战线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等精神。组织全县统一战线开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宣讲会5次。持续巩固“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强化党的领导,大统战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县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1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学习统战工作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议精神,研究统战工作4次,全县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三是提高多党合作效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更加彰显。创新推行党外干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新提拔使用副县级2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7名。大力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培训教育,举办了剑阁县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及女干部专题培训班,召开了2次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积极支持党外人士聚焦“拼经济、比发展、争一流”开展资政建言活动。协助各民主党派做好各民主党派中央、省、市委会来剑调研、考察等活动14批次。
四是聚焦主题主线,民族团结进步基石更加牢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度挖掘“李璧种植翠云廊”“李特巴蜀求食”“姜维守关”等民族团结历史故事,依托古蜀道、教育场馆、遗址遗迹等资源,扎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持续巩固拓展广元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川陕甘毗邻地区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协作座谈会在剑成功召开。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应知应会宣传工作,在“五一国庆”“一会一活动”组织开展民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争取民族项目资金100万元,助力张王镇金号村肉牛产业发展,积极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民族力量。
五是突出整治提升,宗教事务依法治理更加精细。扎实开展宗教场所“五进”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三爱”“四史”教育,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心讲堂”,扎实开展宗教领域“以案促改从严治教”教育整顿和警示教育,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全市率先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行安全检查日历工作法,依法加强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全市“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互观互学拉练会议在我县成功召开。加强对宗教场所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的指导,加大宗教场所排危加固和老旧场所改造力度。加强宗教界人士的关心关爱,走访慰问困难宗教教职人员30余人次。
六是围绕中心大局,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有为。开展民营经济人士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教育活动10余次。发挥四川铁骑力士集团等链主企业优势,促成剑阁非笼养蛋鸡产业链等招商项目落地剑阁。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及东西部协作工作,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资金及物品共计213.5万元,新增结对县内外帮扶企业16家。深入推进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用好用活县企业家联合会等商会平台资源,多形式开展经贸交流活动,促进政企双方深入合作,引导会员企业主动担当作为、承担社会责任,成为剑阁经济发展新引擎。
七是深化互动交流,港澳台侨爱国力量更加壮大。2024年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台胞台属12人次。建设剑门关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依托基地的影响力“品味绿色天府·港澳台青年探秘熊猫之旅”、第一届海外华裔青年“寻根中华。行走天府”研学活动等交流活动相继在剑成功举办。争取善良基金36万元,修建杨村镇三合村3.53公里村道公路。剑门关成功获批为四川省对台交流基地。第二届“情融两岸·品悟天府”台胞社团领袖四川行、“相拥剑门关 圆梦新蜀道—台湾同胞广元行”等系列活动在剑门关成功举办,500余名台胞台属来剑观光交流。妥善解决武连镇籍台胞绵广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拆迁纠纷。 八是发挥优势凝心聚力,知联、新阶、职教、九广合作等工作亮点纷呈。县知联会积极参加第五届“我为蜀道栽枝花”活动。全县卫健系统、三级公立医院知联会全覆盖建立。成立了县网络代表人士联谊会。县知联会积极投身千村共建活动,结对联系4个村。全县新阶人士扎实开展服务剑阁县高质量发展“五大行动”,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苏、杭州等地省职教社先后来剑开展东西部职业教育协作交流活动。九三学社广州市委等来剑开展定点帮扶调研,二龙核桃林业园区被授牌为“九三学社四川省委科普示范基地”。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委统战部无下属二级预算部门,无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部门。
剑阁县委统战部属全额财政拨款的部门,核定总编制14名,其中公务员编制7名,事业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17.51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4万元,减少0.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51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7.5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51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05万元,占59.52%。项目支出209.46万元,占40.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7.5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4万元,减少0.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4万元,减少0.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13万元,占68.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3万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11.16万元,占2.15%;住房保障支出24.48万元,占4.74%。农林水支出96.11万元,占18.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17.5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统战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53.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款)行政部门离退休、事业部门离退休、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3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事业部门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水支出(款)农林水支出支(项):支出决算为9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7.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4万元,减少占比0.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0.4万元,减少0.1%。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提倡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6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6万元,比2023年减少7.37万元,减少16.2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委统战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委统战部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统一战线活动经费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项): 反映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
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 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未单独
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 反
应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 反
映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
映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项): 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部门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
疗(项):指行政部门用于缴纳部门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部门医
疗(项):指事业部门用于缴纳部门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
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未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剑阁县委统战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组成。
剑阁县委统战部属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部门,核定总编制14名,其中公务员编制7名,事业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无下属部门。
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 阁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剑委发〔2019〕2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广元市剑阁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列县委工 作机关序列。县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县委统战部与剑 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简称县民宗事务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 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县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台湾事务工作, 对外挂剑阁县侨务办公室、中共剑阁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剑阁县 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分别简称县侨务办、县委台办(县委台办)。
第三条县委统战部、县民宗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 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 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 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 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并推动落实, 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委、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中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规范民间信仰活动,依法管理民间信仰,维护民间信仰信众的合法权益;挖掘民间信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民间信仰信众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服务社会、维护和谐。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部门开展统战工作。
10.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2.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13.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对台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级部门(部门)和各乡镇对台工作,指导我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剑台交流合作、人员往来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剑台交流联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我县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剑台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指导全县对台宣传、涉台教育,负责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统筹协调全县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县台胞台属联谊会工作。
14.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涉侨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全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5.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统一领导县民族宗教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部门和团体及事业部门的管理工作。
16.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委统战部无下属二级预算部门,无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部门。
剑阁县委统战部属全额财政拨款的部门,核定总编制14名,其中公务员编制7名,事业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凝聚思想共识。组织统一战线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等精神。组织全县统一战线开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宣讲会5次。持续巩固“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强化党的领导,大统战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县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1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学习统战工作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议精神,研究统战工作4次,全县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三是提高多党合作效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更加彰显。创新推行党外干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新提拔使用副县级2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7名。大力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培训教育,举办了剑阁县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及女干部专题培训班,召开了2次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积极支持党外人士聚焦“拼经济、比发展、争一流”开展资政建言活动。协助各民主党派做好各民主党派中央、省、市委会来剑调研、考察等活动14批次。
四是聚焦主题主线,民族团结进步基石更加牢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度挖掘“李璧种植翠云廊”“李特巴蜀求食”“姜维守关”等民族团结历史故事,依托古蜀道、教育场馆、遗址遗迹等资源,扎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持续巩固拓展广元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川陕甘毗邻地区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协作座谈会在剑成功召开。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应知应会宣传工作,在“五一国庆”“一会一活动”组织开展民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争取民族项目资金100万元,助力张王镇金号村肉牛产业发展,积极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民族力量。
五是突出整治提升,宗教事务依法治理更加精细。扎实开展宗教场所“五进”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三爱”“四史”教育,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心讲堂”,扎实开展宗教领域“以案促改从严治教”教育整顿和警示教育,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全市率先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行安全检查日历工作法,依法加强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全市“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互观互学拉练会议在我县成功召开。加强对宗教场所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的指导,加大宗教场所排危加固和老旧场所改造力度。加强宗教界人士的关心关爱,走访慰问困难宗教教职人员30余人次。
六是围绕中心大局,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有为。开展民营经济人士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教育活动10余次。发挥四川铁骑力士集团等链主企业优势,促成剑阁非笼养蛋鸡产业链等招商项目落地剑阁。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及东西部协作工作,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资金及物品共计213.5万元,新增结对县内外帮扶企业16家。深入推进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用好用活县企业家联合会等商会平台资源,多形式开展经贸交流活动,促进政企双方深入合作,引导会员企业主动担当作为、承担社会责任,成为剑阁经济发展新引擎。
七是深化互动交流,港澳台侨爱国力量更加壮大。2024年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台胞台属12人次。建设剑门关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依托基地的影响力“品味绿色天府·港澳台青年探秘熊猫之旅”、第一届海外华裔青年“寻根中华。行走天府”研学活动等交流活动相继在剑成功举办。争取善良基金36万元,修建杨村镇三合村3.53公里村道公路。剑门关成功获批为四川省对台交流基地。第二届“情融两岸·品悟天府”台胞社团领袖四川行、“相拥剑门关 圆梦新蜀道—台湾同胞广元行”等系列活动在剑门关成功举办,500余名台胞台属来剑观光交流。妥善解决武连镇籍台胞绵广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拆迁纠纷。
八是发挥优势凝心聚力,知联、新阶、职教、九广合作等工作亮点纷呈。县知联会积极参加第五届“我为蜀道栽枝花”活动。全县卫健系统、三级公立医院知联会全覆盖建立。成立了县网络代表人士联谊会。县知联会积极投身千村共建活动,结对联系4个村。全县新阶人士扎实开展服务剑阁县高质量发展“五大行动”,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苏、杭州等地省职教社先后来剑开展东西部职业教育协作交流活动。九三学社广州市委等来剑开展定点帮扶调研,二龙核桃林业园区被授牌为“九三学社四川省委科普示范基地”。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7.5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4万元,减少0.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安排减少。剔除变动情况,2024年收支总体平衡。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剑阁县委统战部部门2024年支出合计517.51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13万元,占68.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3万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11.16万元,占2.15%;住房保障支出24.48万元,占4.74%。农林水支出96.11万元,占18.58%。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度我部门无结余结转资金。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7.5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4万元,减少0.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安排减少。剔除变动情况,2024年收支总体平衡。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剑阁县委统战部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517.51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13万元,占68.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3万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11.16万元,占2.15%;住房保障支出24.48万元,占4.74%。农林水支出96.11万元,占18.58%。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度我部门财政拨款无结余结转资金。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预算资金270.09万元,为部门职工工资福利和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及时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按需进行预算调整;截至2024年底部门预算执行进度100%;人员类预算支出完成率100%;人员类资金结余0万元,资金结余率0%,不存在低效无效率的情况;人员类支出无违规记录的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预算资金37.96万元,2024年度决算职工日常工作运转支出37.96万元,非定额公用支出0万元;及时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按需进行预算调整;截至2024年底部门预算执行进度100%;运转类预算支出完成率100%;运转类资金结余0万元,资金结余率0%,不存在低效无效率的情况;运转类支出无违规记录的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4年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资金209.46万元,2024年度决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09.46万元,及时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按需进行预算调整;截至2024年底部门预算执行进度100%;特定目标类预算支出完成率100%;特定目标类资金结余0万元,资金结余率0%,不存在低效无效率的情况;特定目标类支出无违规记录的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剑阁县委统战部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同时,认真履行好部门的职能职责,全面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三)自评质量。
按照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剑阁县委统战部2024年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得分较为准确,自评质量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有效推进了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的预算及执行,在严控各项经费专款专用的同时,加强成本控制和节约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严格,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存在问题。
我部门通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支出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
1.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2.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进行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3.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
(三)改进建议。
1.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部门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
2.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部门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部门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附件2
中共剑阁县委统战部
关于民族宗教事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全年未发生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实现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全县经济继续平稳发展的良好趋势。贯彻落实我县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对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经费费用申报了5万元,本级财政下达预算资金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 项目绩效目标
1.社会效益: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2.可持续发展:准确把握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形势,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针对性,持续保持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保证全县经济社会平衡健康发展。
3.群众满意度:通过走访座谈,项目涉及全县宗教服务对象满意率95%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的内容主要是完成全县民族宗教各项工作事项,实施内容与申报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年初申报预算为5万元,下达预算数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全部为财政资金
2.资金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5万元。支付法律进寺庙宣传和集中培训2万元,宗教工作会议费2万元,宗教教职人员培训资料费1万元,宗教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委统战部财务室下设在办公室,股室专职会计1人。用的金蝶EAS客户端网络版软件。单位制度有《经费报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经费管理制度》。项目严格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开支合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对宗教新增教职备案资料完善;
2.对宗教9+3教育活动开展得到保障;
3.对全县宗教团体工作持续发展;
4.按要求做好宗教教职人员业务培训;
5.及时开展全县宗教方面各项会议;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加强并全县开展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化解率100%。积极开展民族宗教关系分析研究。进一步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机制,加强民族宗教领域信息报送。
2.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制作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宣传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各级各类媒体传播,进步示范信息报送。
3.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生日民族乡镇和宗教场所开展宪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和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先后开展了“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活动、“服务大局普法行”及“法治走乡村”宣传活动、2024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宣传等活动
4.民族宗教工作调研。组织民族宗教干部职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调研。开展民族宗教中国化调研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项目费用一般在当年的3月下达,因此该项目的支出比较滞后。
(二)相关建议
无
附表:
|
第四部分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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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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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949975-民族宗教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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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统战部 |
实施单位(盖章) |
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统战部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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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增教职人员备案资料2万元。2.和谐寺院教堂创建1万元。3.9+3教育工作经费1万元。4.三个宗教团体工作经费1万元。5.法律进寺宣传和集中培训1万元。 |
完成民族宗教工作目标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1.新增教职人员备案资料2万元。2.和谐寺院教堂创建1万元。3.9+3教育工作经费1万元。4.三个宗教团体工作经费1万元。5.法律进寺宣传和集中培训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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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5.00 |
5.00 |
5.00 |
100.00% |
10 |
10 |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5.00 |
5.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法律进寺庙检查 |
≥ |
2 |
次 |
2次 |
5 |
5 |
|
||
|
食品消防安全检查 |
≥ |
4 |
次 |
4次 |
5 |
5 |
|
||||
|
开展入职培训会议等活动 |
≥ |
4 |
次 |
4次 |
5 |
5 |
|
||||
|
开展9+3交友活动 |
= |
1 |
次 |
1次 |
5 |
5 |
|
||||
|
和谐寺庙创建 |
≥ |
1 |
个 |
1次 |
5 |
5 |
|
||||
|
流动少数民族安全检查 |
= |
1 |
次/年 |
1次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完成下达各项宗教任务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2024年12月31日前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宗教工作正常运转 |
定性 |
优 |
年 |
优 |
10 |
10 |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长期有效 |
定性 |
优 |
年 |
优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宗教界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
100 |
||||||||
|
评价结论 |
已完成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自评总分100.新增教职人员备案资料,和谐寺院教堂创建,法律进寺宣传和集中培训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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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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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梁现林 |
财务负责人:梁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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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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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