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持续聚力项目招引投资取得新实效。全年共引进项目1个,成功招引外来业主盘活僵尸养殖企业,新建太和佳泰种养殖循环项目1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1万元,实现到位市外资金500余万元。
二是农业基础地位更加稳固。全年实现粮油种植播面2.4万亩,产量7587吨。紧紧围绕县委“3+3+3”农业产业体系总体规划布局,大力发展以肉牛羊和特色小水果为主的特色产业。在畜禽养殖方面,2024年盘活年出栏生猪4800头规模养殖场一处。全年实现出栏生猪3.55万头,土鸡25万羽,肉羊6200只,肉牛600头。新培育家庭农场2户。持续管护提升脱贫攻坚期间建成的以石榴、柑橘为主的村办特色产业园,1000余亩特色小水果产业园得到有效提升。继续推广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建设320亩镇级示范片1个,100亩以上村级示范片5个,种植面积达2200亩。完成烤烟种植600亩。新培育家庭农场8户,其中县级示范场2个、市级示范场1个。涉及涂山、迎新、太和、罐儿铺四个村6000亩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全面完成。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持续开展耕地流出恢复和撂荒地整治工作,全年自筹资金13万余元补充恢复因基础设施建设、群众建房等占用耕地210余亩,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更加牢固。
三是着力项目争取持续强基础补短板。持续对接农业、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部门,投入资金143.55万元,新建东河村组道路1.6公里、厚子铺村组道路1.7公里;投入资金126.75万元,整治涉及迎新、涂山、厚子铺、罐儿铺、东河5个村的病险山坪塘整治4口,石河堰一处;投入资金90.2万元,整治迎新村放水渠一处;投入资金13.5万元,新建罐儿铺村软籽石榴分拣中心1处;投入资金14.86万元,整治涂山村道路维修一处。全年共计投入财政资金388.8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累计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12次,全覆盖大排查1次,新增边缘易致贫户1户2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户6人,并逐户制定帮扶措施,落实一对一帮扶和监测责任人。全年无“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和漏测失帮情况发生。继续加大脱贫户就业帮扶力度,通过开发护林员、水利巡管员、环卫员等岗位,聘请镇村级公益性岗位104个,累计发放公益性岗位资金46.9万元。继续加大脱贫对象和生活困难对象的资金保障力度,全年发放冬春救助资金46万元。高标准完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五是生态环境和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严控秸秆焚烧、畜禽粪污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等行为。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常态化巡查工作,对辖区主要河流(段)全部落实镇、村两级河长责任。深入开展农村治污治乱工作,持续加大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全面完善中转站压缩垃圾车转运的运作体系;投入财政资金39.18万元,开展涉及东河、涂山2个村215户的农村厕所革命行动。
六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进民生福祉。2024年累计新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53户98人,调标10户14人。协助申请办理农民工创业补贴、脱贫户创业补贴,组织就业培训30余次。全镇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53.6万余元。9649人参加城乡本地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及时足额发放耕地地力补贴、低保、农村养老保险、城乡特困供养、优抚、退耕还林、移民后扶等各类涉农惠民资金830万余元。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80.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6.32万元,下降3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8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0.7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8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52万元,占74.11%;项目支出176.23万元,占25.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80.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6.32万元,下降3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6.32万元,下降3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9万元,占29.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1万元,占7.2%;卫生健康支出16.45万元,占2.4%;农林水支出383.17万元,占56.29%住房保障支出29.93万元,占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80.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01.29万元,支出决算为201.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48.19万元,支出决算为4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7.97万元,支出决算为7.9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8.48万元,支出决算为8.4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07.55万元,支出决算为20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6.51万元,支出决算为16.5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全年预算为159.1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29.93万元,支出决算为29.9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4.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41万元、津贴补贴61.74万元、奖金109.80万元、绩效工资43.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6.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万元、住房公积金29.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4万元、其他生活补助5.99万元。
公用经费54.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16万元、水费0.61万元、电费6.91万元、邮电费8.39万元、差旅费6.88万元、维修(护)费1.01万元、工会经费3.07万元、福利费7.37万元、其他交通费11.5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4万元,下降100%。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当年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当年未安排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因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动,当年未安排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8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22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垃圾清运及处置经费项目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报表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7.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8.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关于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涂山镇内设机构(五办一所三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和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4年我镇总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5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31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15人,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8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0.75万元,占100%;
(二)支出情况
涂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决算报表支出为:68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04.52万元,占74.1%,项目支出为:176.22万元,占25.88%。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9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5万元、农林水支出383.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2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涂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为: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制定了整体目标绩效,根据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范围准确编制了年初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的审批拨付流程,实行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使预算更科学、更合理、更可靠。
绩效管理履职:2024年度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可行,绩效目标过程监控具有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单位预算,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制度,无违规现象发生。
公共服务履职:保障全镇在职职工工资、遗属人员补助按时发放,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正常缴费,全镇日常办公正常运转。保障全镇6个行政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正常发放及村级组织日常办公正常运行及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经济发展履职:强化农业主导地位,以罐儿铺村软籽石榴产业园等新型农业产业园为标杆,制定各村产业园发展的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跟进村级产业园工作,为种植承包大户创造有利条件,务必保证各村产业落实落地。
2.预算管理
我镇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预算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预算资金及时进行了支付,预算支出执行率100%。
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坚持财政统管的原则,一切财务开支只能由镇财政所统一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开支。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资产管理
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了专人对资产进行管理,将各类资产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建立资产卡片,实行资产动态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和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5.采购管理
涂山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相关规定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与方式,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按照先预算计划,并通过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未预算计划或未通过审批的不得采购。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总数3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76.2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全年项目决策严密、立项程序合规,绩效目标明确、可行、合理,且符合上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按要求进行项目入库、绩效监控等。
2.项目执行
全年项目支出用途明确,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方向与计划一致,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实施了监管,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受益群众满意。
3.目标实现
全年各项目均按计划实施完毕,项目实施率100%;项目资金及时进行了支付,预算支出执行率100%,社会效益逐步体现,不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各项指标全面完成。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节省非必要开支,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在2024年度涂山镇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工作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总体偏好,但使用的实证方法依然不够完善,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下一步,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和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涂山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资金落实情况、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效益进行自评。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自评结果,我镇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
1.本年我镇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了专人对资产进行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和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我镇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正常的工作运转,在预算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二)存在问题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我镇已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计算评价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单位绩效重视程度不高,相关职责部门协同配合不够,往往只能由财务部门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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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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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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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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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名称 |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
|||||||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
680.75 |
680.75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保障全镇在职职工工资、遗属人员补助按时发放,五险二金等社会保险的正常缴费,全镇日常办公正常运转。目标2:保障全镇6个行政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正常发放及村级组织日常办公正常运行及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目标3:确保城乡环境清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保障为全镇人民的生活环境干净、整洁。目标4:加强党建宣传工作,高质量抓好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带动群众发展产业,加强社会治理,着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
|||||||
|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
政府日常运转 |
保障全镇在职职工工资、遗属人员补助按时发放,五险二金等社会保险的正常缴费,全镇日常办公正常运转。 |
|||||||
|
保障村级组织运行 |
保障全镇6个行政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正常发放及村级组织日常办公正常运行及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
|||||||
|
重点工作开展 |
加强党建宣传工作,高质量抓好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带动群众发展产业,加强社会治理,着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
|||||||
|
城乡环境治理 |
确保城乡环境清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保障为全镇人民的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全镇运转经费保障 |
≥ |
95 |
% |
10 |
95 |
|
|
时效指标 |
村组干部报酬支付率 |
= |
100 |
% |
10 |
100 |
||
|
完成时间 |
≤ |
2024 |
年 |
10 |
2024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经费成本 |
≤ |
680.75 |
万元 |
20 |
680.7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辖区内人居环境 "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10 |
优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重点工作实施效果可持续影响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10 |
优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10 |
9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 |
680.75 |
万元 |
5 |
680.75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104895-垃圾清运及处置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垃圾清运及处置经费 |
完成2024年场镇全年垃圾清运,确保场镇生活环境卫生。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足额发放2024年垃圾清运及处置费,保障全镇垃圾正常处理。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完成垃圾清运及处置540次 |
≥ |
540 |
次/年 |
500 |
30 |
30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发放及时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场镇环境卫生清洁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20 |
20 |
|
|
|
有效改善村社区人居环境 |
= |
100 |
% |
100 |
2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100分,及时收集、转运集镇垃圾,保证了涂山场镇及周边生活环境优美,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073-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及时完成了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的发放。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2024年村组干部报酬足额发放。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14.72 |
114.72 |
114.72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14.72 |
114.72 |
114.72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
= |
1147200 |
元 |
1147200 |
20 |
20 |
|
|
|
时效指标 |
确保资金及时发放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
定性 |
优 |
|
优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村社干部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足额发放 |
≤ |
1147200 |
元 |
1147200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100分,严格按照要求按时按质发放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保障了村社干部报酬。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59185-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
及时完成了村离职干部基本生活补助的发放。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了村离职干部基本生活补助的足额发放。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4.99 |
14.99 |
14.99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99 |
14.99 |
14.99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保障率 |
≥ |
95 |
% |
95 |
30 |
30 |
|
|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率 |
= |
1 |
次/年 |
1 |
20 |
2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
定性 |
优 |
|
优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离职干部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足额发放 |
≤ |
149910 |
元 |
149910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100分,严格按照组织部、财政局要求,发放离职干部补助,保障村离职干部补助按时足额发放。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6122713-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 |
按时完成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发放。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2024年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足额发放。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9.92 |
16.51 |
16.51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9.92 |
16.51 |
16.51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驻村工作队待遇保障 |
≥ |
199200 |
元 |
165100 |
30 |
30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
≥ |
199200 |
元 |
16510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认真积极 |
≥ |
90 |
% |
90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高 |
≥ |
90 |
% |
90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足额发放率 |
≥ |
90 |
% |
90 |
20 |
2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100分。确保涂山镇驻村干部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助推乡村振兴。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附件2 涂山镇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评价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本项目为“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由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项目设立旨在保障村(社)离职干部的基本生活,体现组织关怀,维护基层稳定。项目依据相关组织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政策要求设立,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预算金额为14.99万元,全部用于发放生活补助。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旨在通过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保障离职干部的基本生活需求,提升其满意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年初预算14.99万元,调整后预算与执行数一致,预算执行率100%。资金分配遵循“应发尽发、足额保障”原则,全部用于补助发放。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设定了明确的绩效目标,包括足额保障率、按时发放率、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指标,并通过自评方式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自评,全面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施效果及目标达成度,为后续预算安排和政策优化提供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重点评价资金执行率、补助发放的及时性与准确性、社会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评价选点。本项目为全覆盖发放类项目,未设抽样点位,评价覆盖全体受益对象。
(四)评价方法。 单位自评法:依据项目执行记录和财务数据进行自我评价。 问卷调查法:通过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村组干部对报酬发放的满意程度。
(五)评价组织。评价工作由涂山镇人民政府财政办公室牵头,联合党建办公室组成评价小组。财政办负责预算执行与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党建办负责社会效益与满意度指标评估,共同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 项目决策(满分20分,得分20分):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政策与地方实际需求,决策程序规范,资金投向明确、精准,严格限定于离职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2. 项目管理(满分20分,得分20分):项目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分配过程公开透明,标准统一。建立了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管。
3. 项目实施(满分30分,得分30分):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使用方向完全符合规定,无截留、挪用现象。
4. 项目结果(满分20分,得分20分):项目年度目标已全面完成,所有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均在规定时限内发放完毕,完成时效性高。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 区域均衡性
补助覆盖全镇符合条件的离职干部,区域均衡性好。
2. 对象精准性
补助对象明确,发放精准,无错发、漏发现象。
3. 标准合理性
补助标准符合政策规定,金额合理,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4. 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调查显示,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满意度达100%。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 足额保障率(>95%):实际完成值超过95%,得满分。
2. 维护离职干部稳定(定性为“优”):项目有效保障了离职干部收入来源,评价为“好”。
3. 成本控制(=14.99万元):实际发放总额与计划指标一致,成本控制有效。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得分100分,预算执行率100%,所有绩效指标均达成,项目实施规范,资金使用高效,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五、存在主要问题
发放流程信息化水平可进一步提升:目前发放流程仍以传统银行转账为主,在信息核对、反馈效率方面有优化空间。
六、改进建议
建议探索引入或优化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发放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人员信息、生活补助发放的线上联动,提升发放效率和准确性,缩短反馈周期。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