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三)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剑阁经济开发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四)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负责剑阁县书记县长信箱事务中心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市、来县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负责处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批示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向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剑阁经济开发区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七)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维护和应用。
(八)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九)承办市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剑阁县信访局机关由 5 个内设股室组成,分别是:办公室、复查复核股督办、社情民意调查股、群众来信办理股、群众来访接待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52.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73万元,增长/下降12.6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类费用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8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23万元,占81.69%;项目支出64.6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2.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73万元,增长12.6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类费用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73万元,增长12.6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类费用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9万元,占83.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7万元,占8.18%;卫生健康支出9.55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21.52万元,占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2.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53.2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6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7万元、津贴补贴32.3万元、奖金64.36万元、绩效工资1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4万元、住房公积金21.5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1万元。
公用经费3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6万元、邮电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福利费4.4万元、其他交通费8.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3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44万元,增长47.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较上年有所上升,导致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因公出国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此项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44万元,增长47.31%。主要原因是物价与服务成本上涨,政务活动量上升。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等领导来剑开展信访等工作接待费用1.3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7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7.89万元,增长30.84%。主要原因是办公与服务成本上升、履职任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信访局未发生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信访维稳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097910-信访维稳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信访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信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按照省、市要求定期安排信访干部进京、到省定点开展信访维稳值班工作,预防突发信访事项发生,及时劝返进京、到省上访群众和在京、在省务工人员信访维权帮扶工作,确保进京、到省非访大幅下降。及时化解重大活动、敏感时期信访处突事件,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
群众到县级及以上走访234批382人次,同比减少54批49人次、分别下降18.75%、11.37%。信访越级上访治理成效明显,信访形势不断好转。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安排信访工作人员进京到省赴市开展信访维稳工作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52.00 |
52.00 |
39.61 |
76.18% |
10 |
8 |
年底财政收回资金。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2.00 |
52.00 |
39.61 |
76.18%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期次数 |
≥ |
4 |
次 |
5 |
12 |
12 |
|
|
|
驻京、驻省信访维稳次数 |
≥ |
6 |
次 |
8 |
12 |
12 |
|
|||
|
质量指标 |
化解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期突发事件及做好劝返工作 |
定性 |
优 |
|
优 |
12 |
12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2024年12月31日前 |
14 |
14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信访稳定 |
定性 |
优 |
|
优 |
30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信访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8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98 |
|
|||||||
|
评价结论 |
经过信访维稳值班值守,对越级上访人员进行劝返疏导,进京上访登记人员明显减少,社会秩序良好。 |
|||||||||
|
存在问题 |
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部分人员形成复杂,以访施压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还将存在。 |
|||||||||
|
改进措施 |
加强机制建设,做好矛盾源头防控,建立矛盾化解机制,提升信访工作成效。 |
|||||||||
|
项目负责人:魏大春 |
财务负责人:赵敏均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948523-项目争取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信访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信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2024年度争取向上资金10万元,力保全县开展信访工作稳定。 |
已完成争取资金17万元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争取利用中央信访办化解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5.00 |
5.00 |
5.0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5.00 |
5.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向上争取资金 |
≥ |
10 |
万元 |
17 |
12.5 |
12.5 |
|
|
|
向上争取项目数量 |
≥ |
1 |
个 |
1 |
12.5 |
12.5 |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及时到位 |
定性 |
优 |
|
优 |
12.5 |
12.5 |
|
||
|
时效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 |
= |
2024 |
年 |
2024年12月31日 |
12.5 |
12.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全县工作稳定 |
≥ |
95 |
% |
98 |
30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8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已完成目标任务。 |
|||||||||
|
存在问题 |
下达任务较重,中央财政资金实行定额分配制,难以争取到心中目标数量。 |
|||||||||
|
改进措施 |
加强上下对接机制,最大化利用资源,提升争取数量。 |
|||||||||
|
项目负责人:魏大春 |
财务负责人:赵敏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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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82324T000011762388-信访摘帽专班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信访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信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实现“社会环境变好,信访秩序改善,信访总量下降,突出矛盾减少,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减少,进京赴省到市人员减少”的总目标,彻底让“信访大县”摘帽。 |
全县来信来访总量1268件,同比减少40件,下降3.1%,群众走访234批382人次(进京21批23人次、到省45批64人次、赴市22批30人次、到县146批265人次),同比减少54批49人次、分别下降18.75%、11.37%。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全县来信来访总量1268件,同比减少40件,下降3.1%,群众走访234批382人次(进京21批23人次、到省45批64人次、赴市22批30人次、到县146批265人次),同比减少54批49人次、分别下降18.75%、11.37%。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0.00 |
10.00 |
3.00 |
30.00% |
10 |
3 |
年底财政收回资金。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3.00 |
3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信访摘帽专班 |
≥ |
1 |
个 |
1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信访总量下降 |
定性 |
优 |
|
优 |
20 |
20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2024年12月31日前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和谐稳定 |
定性 |
优 |
|
优 |
30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8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93 |
|
|||||||
|
评价结论 |
重大敏感时期信访维稳与稳定 |
|||||||||
|
存在问题 |
个别突出群体和个人问题存在不确定因素 |
|||||||||
|
改进措施 |
着力源头治理,规范信访业务,就地化解问题,加强监督问责。 |
|||||||||
|
项目负责人:母朝阳 |
财务负责人:赵敏均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