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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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农业基础不断夯实。全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1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1.5万吨,其中油菜种植不少于1.5万亩、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400亩;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同时,注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方式,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全镇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1个、家庭农场53个、涉农公司2个。规划实施庭院经济227户农户,带动户均增收1000元左右。

产业发展取得突破。以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和镇党委“335X”产业发展战略为指引,着力建好“烟叶”“竹叶”“菜叶”三个产业园区。通过政策扶持、技术培训等措施,守牢粮食安全底线的同时,引导农民发展高效益、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种植和养殖,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金魁村3000余亩竹产业园区管护到位,带动50余户农户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完成烟叶种植2420亩6000担,产值达800余万元,共带动周边农户实现就近就地务工1600人次,实现人均增收4000余元;2024年实现集体经济分红6个村,分红金额30余万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扣县级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要点,完成各项重点工作,对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密集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每月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经过排查、会商,新增监测户5户11人,做到了应纳尽纳。

衔接资金效能提升。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整合社会资源等方式,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农村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2024年实施衔接项目14个,总投资其中道路建设项目2个、小农水项目4个、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3个、特色产业园管护项目2个、培育建设畜牧养殖小区1个、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个、庭院经济项目1个,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累计排查重点场所50余处,发现并整改一般安全隐患18处。抓细抓实农村道路巡查养护,先后整改边坡溜方、水过路面等受损乡道31处。全镇工贸企业、道路水上交通、防汛防台、森林防灭火、食品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

民生保障扩面提质。全面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帮助申请2024学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37人次20.55万元。规范做好低保动态管理,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7户157人、特困户4人。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救助困难群众9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7.842万元。持续加大扶残助残力度,申请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补助6人,帮扶残疾对象创业就业26人。

基层治理效能提升。联动打造镇、村两级平安建设工作平台,坚持做好初信初访化解调解,受理来信来访15件,办结率100%,一次性化解率100%。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排查化解各项矛盾纠纷80余件,受理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平台投诉案件282件,满意率100%。持续深化宣传教育,全年累计开展法律宣传、反邪教、禁毒、反校园欺凌等平安建设创建活动6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辖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持续强化思想建设。充分发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宣传主阵地作用,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重要指示精神,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在全镇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2次,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有序有力进行。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悟,切实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广泛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2024年收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1条,办复率100%,代表满意率100%。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公示制度。推进综合便民服务数字化平台建设镇村两级全覆盖,覆盖人社、医保、民政等公共服务事项,打通数字政务服务的最后一米。

持续狠抓廉政建设。严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系统监督作用,积极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对辖区的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12次,发现问题6起,建立问题台账并推动整改落实6起。持续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开展谈话提醒3人次,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持续开展节假日值班值守督查15次,切实整治干部职工存在的“慵、懒、散”等不良现象。

此外,精神文明建设、医疗服务、妇女儿童、民族宗教、档案、地方志、爱卫、共青团等工作成效明显。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64.6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9.63万元,下降19.15%。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6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4.61万元,占100%。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6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22万元,占71.66%;项目支出358.39万元,占28.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64.6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9.63万元,下降19.15%。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9.63万元,下降19.15%。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4.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74万元,占23.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6万元,占7.31%;卫生健康支出32.5万元,占2.57%;城乡社区支出4.99,占0.39%;农林水支出769.55万元,占60.85%;住房保障支出67.47万元,占5.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64.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91.89万元,支出决算为291.8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44万元,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89.96万元,支出决算为89.9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0.9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21.53万元,支出决算为21.5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全年预算为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421.99万元,支出决算为421.9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全年预算为333.71万元,支出决算为333.7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67.47万元,支出决算为67.4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6.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7.38万元、津贴补贴89.9万元、奖金194.87万元、绩效工资105.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2万元、住房公积金67.4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5万元。

  公用经费8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4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6.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劳务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14.2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6万元,下降1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万元,占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6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6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检查、督查等工作接待的餐费,金额5.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08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24.06万元,下降22.0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未发生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等3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整体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部门按要求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森林防火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木马镇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展开,提高群众安全感。根据木马镇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考评,此次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次:优。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了上述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向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木马镇内设机构(五办四中心):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 、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我镇总编制61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5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55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35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木马镇人民政府年初预算收入总额为137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0.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万元其中;木马镇人民政府2024年决算报表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4.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4年木马镇人民政府年初预算支出总额为137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93万元,占68.51%;项目支出433.1万元,占31.49%。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29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72万元、农林水支出816.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

2024年年末木马镇人民政府决算报表支出总额为126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22万元(人员经费:821.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5.09万元),项目支出358.39万元。具体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9万元;农林水支出769.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47万元。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木马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决算报表结转结余为: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2024年度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和可行,绩效目标过程监控具有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单位预算,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制度,无违规现象发生。

2.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预算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预算资金及时进行了支付,预算支出执行率100%。

3.财务管理。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有关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把有效的资金用到刀刃上,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并保证全镇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4.资产管理。

严格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将各类资产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建立资产卡片,实行资产动态管理。同时单位资产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及时进行资产清查盘点,确保了账实相符。

5.采购管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相关规定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与方式,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总数1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33.1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4个,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0个。

1.项目决策。

全年项目决策严密、立项程序合规,绩效目标明确、可行、合理,且符合上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按要求进行项目入库、绩效监控等。

2.项目执行。

全年项目支出用途明确,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方向与计划一致,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管理程序规范,实施了监管,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受益群众满意。

3.目标实现。

围绕目标完成、目标偏离、实现效果进行绩效分析。全年各项目均按计划实施完毕,项目实施率100%;项目资金及时进行了支付,预算支出执行率100%,社会效益逐步体现,不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各项指标全面完成。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节省非必要开支,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无。

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应用结果反馈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管理中的应用是多层的,贯穿于财政支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对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对本部门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能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有利于更好地加强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合理分配各项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2.绩效自评公开

绩效自评信息公开有利于打破传统行政管理的封闭独断,有利于消除政府和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现象,是建设透明型政府的必然选择,也是顺利推行绩效评价的重要条件。对于政府而言,应该通过全面衡量信息公开对加强政府绩效评价和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有序开展公共部门绩效评价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3.绩效评价结果整改

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我单位缺乏激励与约束机制。我单位应在部门预算安排中建立评价结果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应有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见附件),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存在问题。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我镇已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计算评价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单位绩效重视程度不高,相关职责部门协同配合不够,往往只能由财务部门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

改进建议。

1.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完善本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合理设置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指标,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经费使用管理效益。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073-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到位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到位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报酬台账,及时将村社干部基本报酬发放到位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98.84

198.84

198.84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98.84

198.84

198.84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

198.84

198.84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足额保障率

100

%

10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严格按照预算资金使用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资金审核不及时,拨款缓慢,导致资金兑付不及时

改进措施

按月及时审核资金,保障工资及时兑付

项目负责人:杨松桃

财务负责人:杨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185-村(社区)离职干部生活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

保障了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建立台账,及时将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到位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2.35

22.35

22.35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2.35

22.35

22.35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10

10

20

20


足额保障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按时发放率

100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结余率(计算方法为:结余数/预算数))

5

%

5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严格按照预算资金使用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资金审核不及时,拨款缓慢,导致资金兑付不及时

改进措施

按季度及时审核资金,保障工资及时兑付

项目负责人:杨松桃

财务负责人:杨莎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595-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村在职干部保险

保障了村在职干部保险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统计建立保险台账,及时将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发放到位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64

3.64

3.64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64

3.64

3.64

100.00%

10

1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

36387.5

36387.5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足额保障率

100

%

100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严格按照预算资金使用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存在问题

资金审核不及时,拨款缓慢,导致资金兑付不及时

改进措施

及时审核资金,保障保险及时兑付

项目负责人:杨松桃

财务负责人:杨莎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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