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 字体: 分享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经济运行稳中提质

全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2.2亿元,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亿元,全年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0.1578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2%、6.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0.37亿元,完成率达121.8%,名列全县前茅。

2.乡村振兴纵深推进

一是加大帮扶力度,提升帮扶实效。成立了以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总指挥,分管副职为常务副指挥的“1+4+5”工作指挥体系,设立四个分指挥部,五个专项工作组,并落实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乡村振兴责任制。组织镇村、驻村干部共135人开展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构建118名镇村干部组成的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网格管理体制。二是紧盯务工监测,助力稳岗就业。常态化入户或电话回访贫困户及监测对象,掌握就业、培训意愿及政策享受情况等,开发公益性岗位200人次,元山镇双柳村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劳动力11人。2024年度我镇脱贫户、监测对象稳定外出务工就业1451人,其中省外务工657人,省内县外务工518人,县内务工274人,国外务工2人,对脱贫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3人2600元,对跨省和县外省内就业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1312人,补贴1105200元。三是盘活闲置资源,壮大集体经济。通过股份制、承包、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村级经济增效,如双柳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4万元。

3.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一是升级申报、审核、认定、上报213户360人新增低保对象及20户29人已享对象,确保应保尽纳。二是入户残疾鉴定151名无证残疾人,对439名残疾人开展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培训。三是2024年度医保征收工作全面完成,医保缴费率达99.6%,重点人员参保全覆盖。四是组建剑阁县首家民营企业家红十字会-健明眼科医院红十字会,组建村级新组建村社红十字会组织6个。五是2024年1月全面完成2023-2024年度6612人74万元的冬春救助任务,2025年1月全面完成2024-2025年度7456人129万元的冬春救助任务,发放棉被及防寒衣物50套。六是为全镇退役军人发放优待金、慰问金等共计219万元,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2次,帮助12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联合广元市荣军优抚医院为优抚对象开展免费体检,协调解决军人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实际问题5件。

4.风险防范扎实有效

创新“123”安全生产工作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实做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工作,2024年全年共排查隐患153条,完成闭环处置100%。动员无证照二三轮车辆备案登记1094辆,建立台账并落实包保责任人,全覆盖签订安全承诺书及告知书。出台《元山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流动红旗”考评办法》,统筹解决资金近20万元,建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指挥中心,新增路面视频监控卡口20处、测速设施1套、违停抓拍系统3套、交通信号灯1套,辖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不断优化。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78.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0.16万元,下降7.62%。主要变动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157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8.4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157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62万元,占73.91%;项目支出411.79万元,占26.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78.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0.16万元,下降7.62%。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预算项目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8.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0.16万元,下降7.6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8.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44万元,占29.36%;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6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万元,占7.22%;卫生健康支出47万元,占2.98%;农林水支出867.75万元,占54.98%;住房保障支出84.07万元,占5.3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578.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78.4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全年预算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全年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450.48万元,支出决算为450.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全年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全年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12.0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91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24.89万元,支出决算为24.8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471.08万元,支出决算为471.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全年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全年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3.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全年预算为330.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0.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84.07万元,支出决算为84.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6.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1.48万元、津贴补贴126.81万元、奖金252.03万元、绩效工资105.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9万元、住房公积金84.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9万元、生活补助6.57万元。

公用经费13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8万元、咨询费1.5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1.7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19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5.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6.03万元、福利费12.56万元、其他交通费25.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6.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遵循“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确保公务接待费不超过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标准,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4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标准,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785人次,共计支出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受上级检查、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相关部门督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31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7.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垃圾清运及处置、森林防火等4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森林防火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八、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4年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财政预算层次是一级预算单位。设有“七办四中心”,七办指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四中心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我镇总编制67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36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65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事业人员35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167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3.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2024年年末决算报表收入157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8.42万元。

(二)支出情况。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167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62万元,项目支出506.57万元;2024年年末决算报表支出157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62万元,项目支出411.79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2024年度绩效目标填报完整和可行,绩效目标过程监控具有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单位预算,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制度,无违规现象发生。

2.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预算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预算资金及时进行了支付,预算支出执行率100%。

3.财务管理。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有关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把有效的资金用到刀刃上,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并保证全镇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4.资产管理。

严格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将各类资产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建立资产卡片,实行资产动态管理。同时单位资产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及时进行资产清查盘点,确保了账实相符。

5.采购管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相关规定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与方式,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9.7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476.8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1.项目决策。

我单位项目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设立,控制年度预算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通过对支出成本、资金拨付效率和保障工作长期开展等指标目标进行定量定性,力求最大限度发挥绩效目标的控制和引导作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较为一致,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且该预算项目在规定预算报送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

我单位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全年预算执行较好地围绕绩效目标进行开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年初绩效目标设置的情况进行支付控制,确保业务资金足额及时地用于绩效目标设置的内容,在年度执行中按照财政要求进行预算调整,不存在结转结余的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3.目标实现。

围绕目标完成、目标偏离、实现效果进行绩效分析。全年各项目均按计划实施完毕,项目实施率100%;项目资金及时进行了支付,预算支出执行率100%,社会效益逐步体现,不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各项指标全面完成。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指标,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节省非必要开支,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我单位2024年度无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情况。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

在具体工作开展实施的过程中,分阶段分时期地对申请的项目资金提出使用计划,并及时安排下达的各项资金,保证重点工作和日常运营工作的有效开展。

2.信息公开

本年度对绩效完成情况的自评内容随年度决算分析报告一并在主管部门网站和市财政网站进行公开。

3.问题整改

本年度基于上年度绩效目标设置和评分的部分不合理,结合财政对绩效考核的工作指导,调整了部分指标的设定,以便于更好地对开展业务工作和单位运行进行监督和控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我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良好。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以及项目决策、项目执行和目标实现进行综合分析后,最终评分为94分。在落实经费管理时,做到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无违规违纪的情况发生。

(二)存在问题。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各部门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计算评价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单位绩效不重视,认为绩效评价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相关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镇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对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2751-森林防火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森林防火任务

完成年度森林防火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时按量完成年度森林防火任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

3.00

3.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00

3.00

3.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森林防火经费

30000

≤30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按时按量完成年度森林防火任务,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徐建容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2759-社会治安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年度社会治安稳定,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降低违法犯罪率。

保障年度社会治安稳定,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降低违法犯罪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年度社会治安稳定,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降低违法犯罪率。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

1.00

1.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

1.00

1.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社会治安经费

10000

≤10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治安正常有序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年度社会治安稳定,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降低违法犯罪率,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汪斗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2773-信访维稳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完善维稳机制,确保辖区信访总量下降,重大节点期间零非访,群众满意度提升。

通过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完善维稳机制,确保辖区信访总量下降,重大节点期间零非访,群众满意度提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完善维稳机制,确保辖区信访总量下降,重大节点期间零非访,群众满意度提升。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

1.00

1.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

1.00

1.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信访维稳经费

10000

10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地方社会稳定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通过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完善维稳机制,确保辖区信访总量下降,重大节点期间零非访,群众满意度提升,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徐丽红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2788-老促会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老促会日常工作运转,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考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保障老促会日常工作运转,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考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对象满意度≥95%。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70

0.70

0.7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70

0.70

0.7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老促会工作经费

7000

7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老促会工作正常开展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老促会日常工作运转,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考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对象满意度≥95%,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杜子春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2792-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关心下一代工作任务

完成年度关心下一代工作任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时按量完成年度关心下一代工作任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20

0.20

0.2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20

0.20

0.2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

2000

2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关心下一代工作正常开展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按时按量完成年度关心下一代工作任务,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杜子春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2801-乡镇人代会会务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人大会议顺利召开,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增强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保障人大会议顺利召开,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人大会议顺利召开,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56

2.56

2.56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56

2.56

2.5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大会议费

25600

2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人大会议正常开展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按时按量保障人大会议顺利召开,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罗清儒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2807-代表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提升参政议政能力,推动基层民主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提升参政议政能力,推动基层民主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提升参政议政能力,推动基层民主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20

3.20

3.2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20

3.20

3.2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代表活动经费

32000

32000

50

5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代表活动正常开展

定性


30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提升参政议政能力,推动基层民主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罗清儒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2812-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履行监督、代表联络、会议组织等职能,提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增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保障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履行监督、代表联络、会议组织等职能,提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增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履行监督、代表联络、会议组织等职能,提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增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80

0.80

0.8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80

0.80

0.8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

8000

8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人大主席团工作正常开展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履行监督、代表联络、会议组织等职能,提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增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罗清儒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2821-乡镇人武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乡镇人武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征兵工作等职能,提升基层武装工作规范化水平,增强民兵队伍战斗力,促进乡镇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保障乡镇人武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征兵工作等职能,提升基层武装工作规范化水平,增强民兵队伍战斗力,促进乡镇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乡镇人武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征兵工作等职能,提升基层武装工作规范化水平,增强民兵队伍战斗力,促进乡镇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50

0.50

0.5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50

0.50

0.5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征兵工作经费

5000

5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征兵工作顺利开展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乡镇人武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征兵工作等职能,提升基层武装工作规范化水平,增强民兵队伍战斗力,促进乡镇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汪斗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2847-乡镇团委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乡镇团委依法履行青少年思想引领、志愿服务、基层团组织建设等职能,提升共青团工作规范化水平,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乡镇发展相协调。

保障乡镇团委依法履行青少年思想引领、志愿服务、基层团组织建设等职能,提升共青团工作规范化水平,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乡镇发展相协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乡镇团委依法履行青少年思想引领、志愿服务、基层团组织建设等职能,提升共青团工作规范化水平,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乡镇发展相协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50

0.50

0.5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50

0.50

0.5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团委工作经费

5000

5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团委事务得到发展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乡镇团委依法履行青少年思想引领、志愿服务、基层团组织建设等职能,提升共青团工作规范化水平,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乡镇发展相协调。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胡超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2856-妇女儿童年度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开展监测评估,协调成员单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开展监测评估,协调成员单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开展监测评估,协调成员单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50

0.50

0.5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50

0.50

0.5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妇女儿童年度工作经费

5000

5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妇女儿童年度工作正常开展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开展监测评估,协调成员单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徐丽红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2868-农村文化建设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保障文化活动持续开展。

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保障文化活动持续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保障文化活动持续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66

1.66

1.66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66

1.66

1.6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文化建设经费

16600

166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农村文化建设正常开展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保障文化活动持续开展。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徐丽红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1Y000000103065-乡镇党组织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

2.00

2.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

2.00

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乡镇党组织活动经费

20000

20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乡镇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杜子春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073-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村干部基本待遇,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

保障村干部基本待遇,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村干部基本待遇,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40.48

240.48

240.4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40.48

240.48

240.4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2404800

24048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村社干部福利待遇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村社干部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村干部基本待遇,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赵光雄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185-村(社区)离职干部生活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离职村干部基本生活,稳定基层干部队伍

保障离职村干部基本生活,稳定基层干部队伍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离职村干部基本生活,稳定基层干部队伍。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9.35

29.35

29.35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9.35

29.35

29.3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

293480

293480

50

5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村(社)离职干部补助正常到位

定性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离职干部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离职村干部基本生活,稳定基层干部队伍。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赵光雄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595-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善村干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履职积极性,落实保险补贴政策,降低村干部后顾之忧。

完善村干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履职积极性,落实保险补贴政策,降低村干部后顾之忧。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善村干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履职积极性,落实保险补贴政策,降低村干部后顾之忧。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09

4.09

4.09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4.09

4.09

4.09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

40850

4085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村在职干部福利待遇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村干部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完善村干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履职积极性,落实保险补贴政策,降低村干部后顾之忧。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赵光雄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739-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保权益,提升基层服务稳定性,促进社区治理效能提升。

保障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保权益,提升基层服务稳定性,促进社区治理效能提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保权益,提升基层服务稳定性,促进社区治理效能提升。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

5.00

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

5.00

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

50000

50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保权益,提升基层服务稳定性,促进社区治理效能提升。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赵光雄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805-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年度村级组织活动、公共设施维护等费用

保障年度村级组织活动、公共设施维护等费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年度村级组织活动、公共设施维护等费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46.50

146.50

51.44

35.11%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46.50

146.50

51.44

35.11%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1465000

1465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正常开展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年度村级组织活动、公共设施维护等费用,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赵光雄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6122713-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驻村工作队正常运转,有效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保障驻村工作队正常运转,有效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驻村工作队正常运转,有效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3.33

23.33

23.32

99.98%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3.33

23.33

23.32

99.98%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驻村帮扶保障金额

233250

233250

50

5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帮扶群众受益

定性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驻村工作队员满意

98

%

98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驻村工作队正常运转,有效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杜子春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Y000005893723-乡镇纪委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年度乡镇纪委工作顺利开展

保障年度乡镇纪委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年度乡镇纪委工作顺利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50

0.50

0.5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50

0.50

0.5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乡镇纪委工作经费

5000

500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保障年度乡镇纪委工作顺利开展,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孙广宁

财务负责人:赖雷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5T000012850619-革命老区建设资金

主管部门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改善老区基础设施、提升民生水平。

改善老区基础设施、提升民生水平。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改善老区基础设施、提升民生水平。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0.00

4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0.00

4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革命老区建设资金

40

万元

40

60

6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实现农民增收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改善老区基础设施、提升民生水平。自评总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胡超

财务负责人:赖雷












1.报表说明:该报表查询项目信息、绩效目标信息、预算及执行情况,用于预算单位查询导出开展项目自评。

2.取数口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信息,包括年初预算、追加预算、结转预算和调整预算的绩效目标(以项目的最终绩效目标为准)。

适用地区:全省范围

适用用户:部门用户、单位用户

附件2

2024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专项预算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元山镇2024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是纳入年初预算,并由财政局下达预算批复,2024年共下达资金51.44万元。主要用于我镇村级建制调整后的11个行政村(社区),保障村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办公运转。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为切实保障基层组织正常开展活动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村级办公运转等必要支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基层组织活动: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激励创先争优,走访慰问,群团活动,组织活动场所维护等。

2.日常办公运转:村(社区)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报刊征订费等维持行政村(社区)正常运转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其他形式村级机构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支出。

3.公共服务运行: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类、农业生产服务类、农村生活服务类、农村社会管理类项目的运行维护。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元山镇2024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纳入年初预算,并由财政局下达预算批复,2024年共下达资金51.44万元。主要用于我镇村级建制调整后的11个行政村(社区),保障村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办公运转。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目标是为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维修维护公共设施,整治美化村内环境,保障行政村正常运行。

绩效目标设置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和社会效益等五个指标。

①数量指标:资金覆盖行政村(社区)数量等于11个;

②质量指标:保障各行政村正常运行;

③时效指标: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④成本指标:全镇各村社支出成本合计≤51.44万元;

⑤社会效益指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设置了总体绩效目标,部分绩效指标量化、可衡量,比如数量效益目标和社会绩效目标;但有部分绩效指标未设置指标值,比如生态效益指标。


综上分析,该项目绩效指标设置较完整,预期绩效目标具有可实现性,该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一致。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财政预算编制方法,并为以后年度该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结合通用指标、专用指标和个性指标,重点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进行重点评价,预期绩效目标具有可实现性,该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一致。

(三)评价选点。

对2024年的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资金报账情况进行个别抽样。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重点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和单位自评法等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由镇财政所及村财镇管办共同组织开展,职责是围绕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对通用、专用和个性指标等进行系统性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设立,为切实保障基层组织正常开展活动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村级办公运转等必要支出,年度总预算51.44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年初预算时编制了绩效目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通过对人数、支出成本、资金拨付效率和保障工作长期开展等指标目标进行定量定性,力求最大限度发挥绩效目标的控制和引导作用。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且该预算项目在规定预算报送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管理。

按照《剑阁县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试点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剑财政﹝2014﹞47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标准,规范报账手续,采取经办人初审、部门负责人再审、分管领导复核、财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终审发放等方式,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3.项目实施。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调整。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结果。

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工作计划,实现了资金覆盖行政村(社区)数量等于11个的数量指标;保障各行政村正常运行的质量指标;资金支付及时率100%的时效指标;全镇各村社支出成本合计≤51.44万元的成本指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的社会效益指标。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

通过农业生产服务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包括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园建设、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流通、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业信息化、种养业良种服务、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防灾减灾、农村金融服务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产业发展。

2.民生保障。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而设立,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一部分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修建道路、水利工程、村级公共设施等。这些设施的建设将为村民提供更好的交通条件饮水和生活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民生。

3.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是民生保障的基础。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类项目运行维护,包括村(社区)内户外道路、桥梁、水利、供水、供电、通讯、互联网等基础设施,以及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农村污水集中处理、沼气服务网点、村庄绿化、照明设施等,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

4.行政运转。

元山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定拨付资金,资金管理程序、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未设置个性化指标。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预算均执行良好,项目政策相关性、需求相关性、职能相关性、财政投入相关性均较强;项目决策程序规范,实施内容明确,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较健全;项目依据的政策具有可持续性,项目产出及效果均具有持续性。结合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民生保障、行政运转进行综合分析后,最终评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因财政资金紧张,当年预算项目,资金拨付难以保障,项目完工后,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六、改进建议

建议适当增加专项经费的投入,加大资金拨付力度,加快资金审核支付效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