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三)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剑阁经济开发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四)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负责剑阁县书记县长信箱事务中心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市、来县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负责处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批示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向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剑阁经济开发区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七)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维护和应用。
(八)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九)承办市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剑阁县信访局无下属二级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两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副科级),纳入2024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剑阁县信访局
2.县书记县长信箱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52.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73万元,增长/下降12.6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类费用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85万元,占100%。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23万元,占81.69%;项目支出64.6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2.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73万元,增长12.6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类费用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73万元,增长12.6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类费用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9万元,占83.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7万元,占8.18%;卫生健康支出9.55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21.52万元,占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2.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53.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6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7万元、津贴补贴32.3万元、奖金64.36万元、绩效工资1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4万元、住房公积金21.5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1万元。
公用经费3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6万元、邮电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福利费4.4万元、其他交通费8.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3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44万元,增长47.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较上年有所上升,导致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因公出国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此项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44万元,增长47.31%。主要原因是物价与服务成本上涨,政务活动量上升。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等领导来剑开展信访等工作接待费用1.3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7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7.89万元,增长30.84%。主要原因是办公与服务成本上升、履职任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信访局未发生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信访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信访维稳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信访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剑阁县信访局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目的;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29分,绩效自评综述:有效使用项目补助资金,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任务的信访事项,化解纳入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任务的信访事项和源头治理三年攻坚信访事项。通过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完善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管理提供重要的依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剑阁县信访局
关于2024年整体预算绩效评价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剑阁县信访局是县政府的工作机关,为正科级,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剑阁县书记县长信箱事务中心,采取与局机关一体化模式运行。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群众来信办理股、群众来访接待股、社情民意调查股、复查复核督办股。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3.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剑阁经济开发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4.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负责剑阁县书记县长信箱事务中心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市、来县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负责处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批示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向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剑阁经济开发区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7.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维护和应用。
8.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9.承办市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信访局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8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1人。其中内设事业单位1个,剑阁县书记县长信箱事务中心。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剑阁县信访局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375.57万元、决算报表收入352.85万元。
(二)支出情况。剑阁县信访局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375.57 万元、决算报表支出352.85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无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2024年建立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结合本单位年初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按要求合理、科学,规范、精准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提高整体绩效目标任务编制质量。预决算编制说明均在剑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透明。2024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整体良好,通过信访工作的持续开展,有效减少我县信访事项总量下降。
1.履职效能。得分15分。2024年,剑阁县信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立足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畅通信访渠道,着力矛盾排查化解,推进信访摘帽,信访总量持续下降,信访稳定形势向好。
2.预算管理。得分23分。2024年度本部门的绩效目标制度、目标完成情况、预决算编制等均按照县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指标进行编制,预算编制合理,根据本部门职责、年度工作重点,以及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分配合理。能严格按照县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控制支出,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列支,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并按项目进度支付资金,严控“三公”经费、差旅、办公设备购置、会议费等。
3.财务管理。得分10分。根据财政局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财务、财产管理等相关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制度,规范预算资金支出,分阶段专题集中单位职工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三重一大”》等制度,制度落实落地。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部门资金按照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规范、合理、高效使用。
4.资产管理。得分8分。2024年我局建立健全资产相关制度,本部门资产管理职能主要由办公室负责,设置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入库、计提折旧、报废、转移等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准确及时把握资产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实现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资产利用率达100%。
5.采购管理。得分 0分。剑阁县信访局2024年预算项目无采购程序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67 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1.项目决策。得分11分。项目的设立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统筹兼顾、科学透明,管理制度比较健全。部门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实施:(1)提出方案,(2)集中分析,(3)会审评估,(4)论证合理,(5)向上申报。存在问题:论证评估不充分。
2.项目执行。得分12分。2024年度项目支出按照申请当年预算和绩效规定申请当年预算和绩效目标,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列支,对每一笔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监控和评估,确保资金流向与项目预期目标一致,部门预算项目执行良好。存在问题: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致使资金无法支付到位。
3.目标实现。得分11分。本部门2024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本部门对机构运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较好,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总体来说没有偏离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发挥了其最大化的效益。
剑阁县信访局2024年度未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具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2024年,通过绩效自评,本部门在剑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预、决算公开的同时对绩效进行了公开;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经发现进行了及时纠正和整改,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等方面,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本部门能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财政局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通过绩效自评,2024年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目的,年度评价得分为94分。
(二)存在问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较为缓慢。
(三)改进建议。一是充分与上级沟通,力争科学安排目标中心项目,做好预算编制,积极加强绩效管理。二是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健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优化自评方法,提升自评工作质效。三是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附表:1.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剑阁县信访局
2025年5月10日
附表1
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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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分说明 |
是否涉及此项指标 |
单位自评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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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
|
总体绩效 |
履职效能 |
XX履职效果 |
15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核心职能目标,反映该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可量化计算、可评价的核心职能目标,分别设定指标分值、指标解释、评分方法和评分说明,总分值不超过15分。该项指标得分=年终完成履职效果目标数量÷年初目标设置总数×100%×指标分值。履职效能总分为各项履职效果得分的和。 |
是 |
15 |
|
|
预算管理(25分) |
预算编制质量 |
8 |
部门是否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00%×4+(1-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100%×2+(1-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100%×2。偏离度=|年初部门预算执行数-年初部门预算数|÷年初部门预算数。 |
是 |
7 |
|
|
|
支出执行进度 |
6 |
部门1至6月、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至6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50%)×2)+(1-1至6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6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1至10月预算执行数÷(部门预算数×83.33%)×2)+(1-1至10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10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 |
是 |
5 |
|||
|
预算年终结余 |
5 |
部门整体年终预算结余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5。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当年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占部门预算总金额的比率。 |
是 |
5 |
|||
|
严控一般性支出 |
6 |
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基础分值+加分值。 |
是 |
6 |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 |
4 |
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
缺(错)项 |
部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的,得2分。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是 |
4 |
|
|
|
财务岗位设置 |
2 |
部门财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 |
是否评分法 |
部门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是 |
2 |
|||
|
资金使用规范 |
4 |
部门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 |
部门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是 |
4 |
|||
|
资产管理 |
人均资产变化率 |
3 |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X,剑阁县人均资产变化率为N(N为5%),则:X≤N,得1.5分;N<X≤1.2N,得0.9分;1.2N<X≤1.4N,得0.6分;X>1.4N,得0.3分。部门人均资产增长率为X,同期市级财政收入增长率为N,则:X≤0,得1.5分;0<X≤N,得0.9分;N<X≤2N,得0.6分;X>2N,不得分。 |
是 |
3 |
|
|
|
总体绩效 |
资产管理 |
资产利用率 |
3 |
部门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情况(计算利用率时,家具和设备的资产用途须选择办公。) |
分级评分法 |
部门办公家具超过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过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办公家具账面价值×100%。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X,剑阁县平均值为N(N为0.33%),则:X>N,得1.5分;0.8N<X≤N,得0.9分;0.6N<X≤0.8N,得0.6分;X≤0.6N,得0.3分。部门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00%。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X,剑阁县平均值为N(N为68.29%),则:X>N,得1.5分;0.8N<X≤N,得0.9分;0.6N<X≤0.8N,得0.6分;X≤0.6N,得0.3分。 |
是 |
3 |
|
|
资产盘活率 |
3 |
部门闲置一年以上的资产盘活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本年闲置资产账面价值÷本年总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闲置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总资产账面价值)×100%,变化率在60%以下的得2.4分,60%~80%的得1.8分,80%~100%的得1.2分,100%以上的不得分。两年均无闲置资产或上年度有闲置资产评价年度无闲置资产的,该项指标得3分。 |
是 |
2 |
|
||
|
采购管理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3 |
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 |
是否评分法 |
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
否 |
|
|
|
|
采购执行率 |
3 |
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100%×3。 |
否 |
|
|||
|
项目绩效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4 |
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是否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部门未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抽评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个以下的全部纳入,每增加5个多纳入1个,最多不超过30个,下同。若无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则主要查看部门预算项目整体决策程序。 |
是 |
3 |
|
|
目标设置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若无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则抽评涉及核心业务、资金量大的其他部门预算项目,下同。 |
是 |
4 |
|
||
|
项目入库 |
4 |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规定时间未入财政库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最终安排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规定时间以当年11月30日为准。 |
是 |
4 |
|
||
|
项目执行 |
执行同向 |
4 |
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是否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相符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
是 |
4 |
|
|
|
项目调整 |
4 |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采取对应调整措施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4-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应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
是 |
4 |
|
||
|
项目绩效 |
项目执行 |
执行结果 |
4 |
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项目总数×100%×4。 |
是 |
4 |
|
|
目标实现 |
目标完成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4。 |
是 |
4 |
|
|
|
目标偏离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100%×4。偏离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设定预期指标值)÷设定预期指标值|。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值偏离预期指标30%以上(含30%)的,不计分。 |
是 |
4 |
|
||
|
实现效果 |
3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 |
比率分值法 |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0%×3。 |
是 |
3 |
|
||
|
扣分项 |
预算绩效存在问题 |
- |
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
缺(错)项 |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的履职效果、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
否 |
|
|
|
|
被评价部门配合度 |
-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
缺(错)项 |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否 |
|
|
||
附表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部门名称 |
剑阁县信访局本级 |
|||||||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
375.57 |
375.57 |
|
||||||
|
年度总体 目标 |
进一步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办理群众信访诉求,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加大信访积案难案化解督导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
|
年度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
人员类项目经费 |
足额保障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发放到位。 |
|||||||
|
日常公用经费 |
保障群工局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
|||||||
|
信访工作 |
进一步加强信访的处理,协调好上访和信访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
|||||||
|
接待来访群众 |
做好群众信访登记,建立台账,督办信访事项办理进度,来访事项办理率达100% |
|||||||
|
化解信访积案 |
建立健全化解疏导稳控机制,狠抓积案化解攻坚,逐步清理督办,对问题跟踪督办直至化解。 |
|||||||
|
年度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 性质 |
绩效 指标值 |
绩效度量 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突出涉访事项排查 |
≥ |
4 |
个 |
10 |
5 |
|
|
解特殊疑难件数 |
≥ |
2 |
件 |
10 |
7 |
|||
|
升级书记、县长信箱 |
= |
1 |
个(套) |
10 |
1 |
|||
|
质量指标 |
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办理质量 |
定性 |
优 |
|
10 |
优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10 |
优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
定性 |
优 |
|
30 |
优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10 |
96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保障正常运行 |
定性 |
优 |
|
|
\ |
|
附表3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097910-信访维稳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信访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信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按照省、市要求定期安排信访干部进京、到省定点开展信访维稳值班工作,预防突发信访事项发生,及时劝返进京、到省上访群众和在京、在省务工人员信访维权帮扶工作,确保进京、到省非访大幅下降。及时化解重大活动、敏感时期信访处突事件,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
群众到县级及以上走访234批382人次,同比减少54批49人次、分别下降18.75%、11.37%。信访越级上访治理成效明显,信访形势不断好转。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安排信访工作人员进京到省赴市开展信访维稳工作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52.00 |
52.00 |
39.61 |
76.18% |
10 |
8 |
年底财政收回资金。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2.00 |
52.00 |
39.61 |
76.18%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期次数 |
≥ |
4 |
次 |
5 |
12 |
12 |
|
|
|
驻京、驻省信访维稳次数 |
≥ |
6 |
次 |
8 |
12 |
12 |
|
|||
|
质量指标 |
化解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期突发事件及做好劝返工作 |
定性 |
优 |
|
优 |
12 |
12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2024年12月31日前 |
14 |
14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信访稳定 |
定性 |
优 |
|
优 |
30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信访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8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98 |
|
|||||||
|
评价结论 |
经过信访维稳值班值守,对越级上访人员进行劝返疏导,进京上访登记人员明显减少,社会秩序良好。 |
|||||||||
|
存在问题 |
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部分人员形成复杂,以访施压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还将存在。 |
|||||||||
|
改进措施 |
加强机制建设,做好矛盾源头防控,建立矛盾化解机制,提升信访工作成效。 |
|||||||||
|
项目负责人:魏大春 |
财务负责人:赵敏均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948523-项目争取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信访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信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2024年度争取向上资金10万元,力保全县开展信访工作稳定。 |
已完成争取资金17万元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争取利用中央信访办化解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5.00 |
5.00 |
5.0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5.00 |
5.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向上争取资金 |
≥ |
10 |
万元 |
17 |
12.5 |
12.5 |
|
|
|
向上争取项目数量 |
≥ |
1 |
个 |
1 |
12.5 |
12.5 |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及时到位 |
定性 |
优 |
|
优 |
12.5 |
12.5 |
|
||
|
时效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 |
= |
2024 |
年 |
2024年12月31日 |
12.5 |
12.5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全县工作稳定 |
≥ |
95 |
% |
98 |
30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8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已完成目标任务。 |
|||||||||
|
存在问题 |
下达任务较重,中央财政资金实行定额分配制,难以争取到心中目标数量。 |
|||||||||
|
改进措施 |
加强上下对接机制,最大化利用资源,提升争取数量。 |
|||||||||
|
项目负责人:魏大春 |
财务负责人:赵敏均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
项目名称 |
51082324T000011762388-信访摘帽专班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信访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信访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实现“社会环境变好,信访秩序改善,信访总量下降,突出矛盾减少,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减少,进京赴省到市人员减少”的总目标,彻底让“信访大县”摘帽。 |
全县来信来访总量1268件,同比减少40件,下降3.1%,群众走访234批382人次(进京21批23人次、到省45批64人次、赴市22批30人次、到县146批265人次),同比减少54批49人次、分别下降18.75%、11.37%。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全县来信来访总量1268件,同比减少40件,下降3.1%,群众走访234批382人次(进京21批23人次、到省45批64人次、赴市22批30人次、到县146批265人次),同比减少54批49人次、分别下降18.75%、11.37%。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0.00 |
10.00 |
3.00 |
30.00% |
10 |
3 |
年底财政收回资金。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3.00 |
3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信访摘帽专班 |
≥ |
1 |
个 |
1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信访总量下降 |
定性 |
优 |
|
优 |
20 |
20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2024年12月31日前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和谐稳定 |
定性 |
优 |
|
优 |
30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8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93 |
|
|||||||
|
评价结论 |
重大敏感时期信访维稳与稳定 |
|||||||||
|
存在问题 |
个别突出群体和个人问题存在不确定因素 |
|||||||||
|
改进措施 |
着力源头治理,规范信访业务,就地化解问题,加强监督问责。 |
|||||||||
|
项目负责人:母朝阳 |
财务负责人:赵敏均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