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4    浏览量:次    来源: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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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4

第四部分 附件17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及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二)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三)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五)负责协调有关机关、部门协助、支持巡察工作,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六)负责巡察工作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察组党建工作;

(九)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68.4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4.22万元,增长10.6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及工作量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6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8.4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6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48万元,占83.69%;项目支出109.02万元,占1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68.4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22万元,增长10.6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及工作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22万元,增长10.6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及工作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88万元,占82.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万元,占8.18%;卫生健康支出18.89万元,占2.83%;住房保障支出41.02万元,占6.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68.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18.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9.02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46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1.0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9.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3.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15万元,下降9.87%,主要原因是单位保持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15万元,下降9.87%。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其他县区来剑执行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7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其他县区来剑执行公务活动等服务保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较2023年无变化。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较2023年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12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2.97万元,下降13.09%(或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巡察工作经费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5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县委巡察办属一级预算单位,设1个办公室,4个巡察组,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二)机构职能。

(1)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传达贯彻巡察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对巡察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5)按照巡察领导小组的安排对部门、乡镇、村(社区)等进行巡察;

(6)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中共剑阁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有编制24个,行政编制20个,事业编制4个。2024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7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县委巡察办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696.05万元,决算报表收入66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8.4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情况。县委巡察办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696.05万元,决算报表支出668.4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3.88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7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18.89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41.02万元,占6%。全年组织实施2轮次常规巡察共25个党组织,发现问题225个,具体表现709个;延伸了解基层学校60个,发现问题341个;形成“一把手”监督材料15份。两轮共巡察53个村(社区)党组织,其中直接巡察9个、乡镇一体巡44个,完成“市带县”巡察龙源镇七宝村,累计发现问题318个,具体表现641个,移送问题线索15件16人。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县委巡察办2024年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部门总体预算绩效满分65分,评价得分58分,具体情况如下。

1.履职效能15分,评价得分15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个核心职能目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

(1)巡察工作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一是扎实开展常规巡察。全年组织实施2轮次常规巡察共25个党组织,发现问题225个,具体表现709个;延伸了解基层学校60个,发现问题341个;形成“一把手”监督材料15份。截至目前,99个巡察对象已巡察74个,完成比例74.75%。二是稳步推进村(社区)巡察。两轮共巡察53个村(社区)党组织,其中直接巡察9个、乡镇一体巡44个,完成“市带县”巡察龙源镇七宝村,累计发现问题318个,具体表现641个,移送问题线索15件16人。推动解决龙源镇4个村460户用水难题,督促兑付姚家镇老百姓土地流转费,推进羊岭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等群众急难愁盼事项。364个村(社区)党组织,已巡察270个,完成比例74.1%。三是嵌入实施集中整治。重点围绕农业农村领域、教育系统、国有企业等行业部门,紧盯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校园餐等突出问题开展政治监督,共发现问题75个,确定立行立改事项9件,边巡边查14件,制发巡察建议书5份。

(2)巡察整改履职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

一是完善整改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指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全年共有12名县领导参加分管单位反馈会议;扎实开展整改销号和质效评估,第五轮评估靠后的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团县委、县国资中心向县委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持续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报告每轮次的整改履职情况。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反馈、通报、移交有序。今年以来向32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470个,同步向12名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巡察情况;移交县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33件、县级部门巡察建议10条,专报5份,向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通报“一把手”专题材料15份。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标本兼治。对标开展整改销号工作,第五轮巡察反馈15个党组织211个问题549个具体表现,已完成整改并销号526个,整改率95.8%。清退收缴资金25.5万元,新建和完善制度116个,追责问责81人、党纪政务处分11人,巡察建议和专报问题已办结4件;坚持“谁巡察、谁回头看”的原则,对十三届县委巡察满两年的17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前两轮巡察反馈的302个问题841个具体表现,已完成整改747个,整改率89%,对涉及94个问题不予销号的党组织再加压力,由县委书记进行集中约谈。

(3)完善巡察制度机制效果满分5分,自评得分5分。一是创新整改交接制度。针对“一把手”有调整的部门或乡镇,县委巡察办及时梳理该单位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并于10个工作日内,灵活采取“一函一会一看”的方式,通过印发一份提醒函,召开一场交接专题会,现场查看问题整改推进情况,督促推动“新官”理“旧账”。截至目前,全县已印发《关于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16份,召开督促提醒会16场次,深入问题现场督促18次。二是做深做实“质效综合评估”。根据《剑阁县巡察工作质效综合评估办法(试行)》,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开展整改监督情况和县委巡察机构履行统筹督促责任情况进行评估打分,将评估结果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报告,并纳入目标考核。三是“激活”退职干部“冲一线”。结合监督重点,每个组授权1-2名退职干部参与巡察工作,为巡察工作提供精准、全面的信息支持,全年选派退职同志参加巡察共12人次。充分发挥巡察“老兵”传帮带作用,集中举办培训提能班,讲授“巡察干什么”“巡察怎么干”等系列精品课程,建立“1+N”老带新模式联系培养N名巡察新兵,实现以巡提能从“新手”到“能手”的转变。今年以来,巡察品牌创建系列工作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刊发信息7篇,其中人民网1篇、新华网1篇、四川巡视1篇、中国纪检监察报3篇、中央巡视办内网1篇。

2.预算管理。25分,评价得分24分。

(1)预算编制质量满分8分,得分8分。我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年初预算数696.05万元,年终执行数668.49万元,预算偏离度为3%,自评得4分;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为0,得2分;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为0,自评得2分。

(2)支出执行进度满分6分,得分6分。我单位1月至6月预算执行数为344.05万元,占预算51.47%,根据计算自评得分3分;1月至10月预算执行数为548.77万元,占预算82.09%,根据计算自评得分3分。

(3)预算年终结余满分5分,得分5分。我单位2024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自评得分5分。

(4)严控一般性支出满分6分,得分5分。我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差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其他一般性支出无增减。自评得5分。

3.财务管理10分,评价得分10分。

(1)财务管理制度满分4分。2024年我单位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2分;同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评得2分。

(2)财务岗位设置满分2分。我单位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自评得2分。

(3)资金使用规范满分4分。我单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相关财务制度使用资金,自评得分4分。

4.资产管理9分,评价得分9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满分3分,得分3分。我单位2024年初资产总额23.44万元,年末资产总额25.30万元,我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0.29%,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5%,经比较得1.5分;人均资产增长率为0.29%,同期县级财政收入增长率xx%,经比较自评得1.5分。

(2)资产利用率满分3分,得分1.8分。我单位家具用具总额18.72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100%,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0.33%,经比较得1.5分;我单位设备总额12.45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84%,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68.29%,根据计算,自评得1.5分。

(3)资产盘活率满分3分,我单位近两年均无闲置资产,自评得3分。

5.采购管理满分6分,评价不得分。

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支出,自评不得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特定目标类),涉及预算总金额109.0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满分12分,得分12分。

(1)决策程序满分4分。我单位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自评得4分。

(2)目标设置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自评得4分。

(3)项目入库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自评得4分。

2.项目执行满分12分,得分11.5分。

(1)资金执行同向满分4分。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除培训费部分资金外其他都相符,自评得3.5分。

(2)项目调整满分4分。我单位对需调整的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相对应的调整措施,自评得4分。

(3)执行结果满分4分。我单位2024年实施常年1个项目,全部实施到位的有1个,无结余,无阶段性(含一次性)项目实施,自评得4分。

3.目标实现满分11分,得分11分。

(1)目标完成满分4分。我单位项目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自评得4分。

(2)目标偏离满分4分。我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与预期目标一致。自评得4分。

(3)实现效果满分3分。我单位项目均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并与预期目标相一致,自评得3分。

此项目为特定目标类项目,巡察工作经费109.02万元,成功保障了我单位2024年开展第六轮、第七轮巡察需要的工作经费。

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我单位根据自评情况和财政评价,对部门支出的效益性进行了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判,并将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安排资金支出,做到资金管理规范,账务核算准确。同时,在预算下达后,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4年县委巡察办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规范编制了预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较好完成了2024年各项目标任务,保证了日常运转和项目支出。按照剑阁县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规定,总体绩效自评得分58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4.5分,扣分项自评扣1.5分,我单位总得分项94分,不涉及分数项6分,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实际得分98.5分。

(二)存在问题。

1.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把有限的经费做到科学、合理地分配。

2.财政资金支付有些滞后,致使部分项目资金无法按进度完成支付。

(三)改进建议。

1.树立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理念,熟练掌握绩效评价指标,客观公正的进行部门自评。

2.加快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使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与工作进度同步。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856836-巡察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中共剑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6个国有企业、24个部门,8个乡镇

全年组织实施2轮次常规巡察共25个党组织,发现问题225个,具体表现709个;延伸了解基层学校60个,发现问题341个;形成“一把手”监督材料15份。截至目前,99个巡察对象已巡察74个,完成比例74.75%。二是稳步推进村(社区)巡察。两轮共巡察53个村(社区)党组织,其中直接巡察9个、乡镇一体巡44个,完成“市带县”巡察龙源镇七宝村,累计发现问题318个,具体表现641个,移送问题线索15件16人。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全年组织实施2轮次常规巡察共25个党组织,发现问题225个,具体表现709个。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20.00

109.02

109.02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20.00

109.02

109.0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6个国有企业、24个部门,8个乡镇

100

%

100

20

20


质量指标

保证质量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年内完成

1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落实整改

100

%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98

%

98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2024年县委巡察办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良好,规范编制了预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内控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较好完成了2024年各项目标任务,保证了日常运转和项目支出。按照剑阁县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分表规定,总体绩效自评得分64分、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4.5分,扣分项自评扣1.5分,我单位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实际得分98.5分。

存在问题

1.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把有限的经费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2.财政资金支付有些滞后,致使部分项目资金无法按进度完成支付。

改进措施

1.树立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理念,熟练掌握绩效评价指标,客观公正的进行部门自评。
2.加快项目资金的拨付力度,使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与工作进度同步。

项目负责人:何峰

财务负责人:张彦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门不涉及此类项目)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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