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4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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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主要职责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单位,无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140.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40.46万元,减少28.4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5,14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38.68万元,占90.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41万元,占9.7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514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6.62万元,占65.69%;项目支出1763.47万元,34.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140.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40.46万元,减少28.4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8.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38.68万元,减少32.5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8.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7.94万元,占26.47%;国防支出0.93万元,占0.01%;公共安全支出6万元,占0.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8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11万元,占7.12%;卫生健康支出113.39万元,占2.44%;城乡社区支出122.39万元,占2.64%;农林水支出2588.06万元,占55.79%;住房保障支出247.58万元,占5.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638.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38.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117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33.13万元,支出决算为33.1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7.72万元,支出决算为7.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国防支出: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0.93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330.11万元,支出决算为330.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42.69万元,支出决算为42.6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70.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7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72.39万元,支出决算为72.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农林水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1483.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83.9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36.09万元,支出决算为36.0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1066.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0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全年预算为247.58万元,支出决算为247.5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6.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9.64万元、津贴补贴316.16万元、奖金731.96万元、绩效工资36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0.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3.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8万元、住房公积金247.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万元,生活补助28.63万元。

公用经费31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75万元、印刷费24.96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41.18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5.12万元、劳务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3.47万元、福利费25.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62.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12万元,支出决算为4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23.32万元,增加117.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万元,占6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2万元,占36.06%。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关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12万元,支出决算为1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开支,杜绝浪费。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1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37批次1892人次,共计支出15.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审计、督察等工作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01.4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49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51.68万元,减少14.07%,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发生政府采购支出22.98万元,采购公务用车1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安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垃圾清运。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1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11个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部门围绕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的实施,降低了道路扬尘污染,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容器不满溢,改善了城区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升环境卫生总体水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专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十九、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二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反映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073-村(社)干部基本报酬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充分调动和发挥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基层稳定

充分调动和发挥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基层稳定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村社干部基本报酬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71.32

771.32

771.32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71.32

771.32

771.3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社数量

38

个(套)

38

25

25


质量指标

质量合格率

100

%

100

25

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农村发展

定性

%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6

%

97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内资金

771.32

万元

771.32

10

6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该指标得分96分,吸引了年轻干部的村干部工作岗位,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文勇

财务负责人:李永杰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185-村(社)离职干部生活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改善离职干部的待遇,激发在职村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改善离职干部的待遇,激发在职村干部的积极性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村离职干部生活补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1.11

71.11

71.11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71.11

71.11

71.11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足额保障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按时发放率

1

次/年

1

30

26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离职干部生活

定性

%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离职干部满意度

100

%

10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补助经费

71.11

万元

71.11

10

1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该指标得分96分,及时足额发放离职干部补助,改善离职干部的待遇。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文勇

财务负责人:李永杰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595-村在职干部保险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充分调动和发挥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基层稳定

充分调动和发挥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基层稳定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证村在职干部保险经费补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2.34

12.34

12.34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2.34

12.34

12.34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

100

50

5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保险补助保障到位

定性

%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6

%

96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村在职干部保险

12.34

万元

12.34

10

6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该指标得分96分,吸引了年轻干部的村干部工作岗位,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文勇

财务负责人:李永杰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739-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

主管部门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到位

保障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到位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保险补助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8.94

28.94

28.94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8.94

28.94

28.94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

100

50

5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保险补助到位

定性

%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6

%

96

10

6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补助

28.94

万元

28.94

10

1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该指标得分96分,调动了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基层的稳定。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文勇

财务负责人:李永杰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359805-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保障38个村社正常运行,足额发放2024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38个村社正常运行,足额发放2024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费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82.28

182.28

182.2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82.28

182.28

182.2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确保村社运行数量

38

个/艘

38

20

20


质量指标

质量合格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合同期内

定性

%

10

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农村发展

定性

%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7

%

97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资金内

182.28

万元

182.28

10

1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该指标得分96分,保障了村社的正常运转,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文勇

财务负责人:李永杰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473404-老城管理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老城管理费

完成老城区维修、维护管理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老城区维修、维护管理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

10

1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

10

1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

100

50

5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老城建设

定性

%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6

%

96

10

6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内资金

10

万元

10

10

1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该项指标得分96分,完成老城区维修、维护和管理,保障居民的正常出行。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文勇

财务负责人:李永杰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473452-环卫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环卫经费

环卫经费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证城区的日常保洁工作顺利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20.00

2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20.00

2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

100

50

5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清洁城乡环境

定性

%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6

%

96

10

6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内资金

20

万元

20

10

1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该指标得分96分,保证了保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居民提供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文勇

财务负责人:李永杰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473518-小玲珑社区戒毒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小玲珑社区戒毒工作经费

足额发放戒毒经费,保证社区戒毒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足额发放戒毒经费,保证社区戒毒工作顺利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

6

6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6

6

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

100

50

5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保证戒毒工作开展

定性

%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6

%

96

10

6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内资金

6

万元

6

10

1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该指标得分96分,戒毒工作宣传到位,居民防毒意识得到提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文勇

财务负责人:李永杰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4164-垃圾清运及处置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垃圾清运及处置费

垃圾清运及处置费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及时清运城区垃圾,为居民提供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2.39

52.39

52.39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2.39

52.39

52.39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清运400车

400

次/年

400

25

25


时效指标

12月底完成率

100

%

100

25

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清洁城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定性

%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6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内资金

52.39

万元

52.39

10

1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该项指标得分96,及时清运城区垃圾,为居民提供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文勇

财务负责人:李永杰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8690-老城区城市维护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老城区城市维护费

及时修补社区基础设施,保证居民出行安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及时修补社区基础设施,保证居民出行安全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10.00

1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0.00

1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

100

50

5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老城维护

定性

%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6

%

96

10

6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内资金

10

万元

10

10

1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该项指标得分96,及时修补社区基础设施,保证居民出行安全。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文勇

财务负责人:李永杰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6122713-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实施单位(盖章)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证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

保证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足额发放驻村帮扶经费,保证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6.08

36.08

36.0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6.08

36.08

36.0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6500

元/人·次

6500

25

25


质量指标

质量合格率

100

%

100

25

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农村发展

定性

%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7

%

97

10

6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内资金

36.08

万元

36.08

10

1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该项指标得分96分,足额发放驻村帮扶经费,保证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唐文勇

财务负责人:李永杰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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