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根据县政府授权,协助做好对所出资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切实做好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
2.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国资国企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
3.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企业资本收益收缴工作,配合县委县政府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
4.根据相关规定,负责落实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协助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以及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
5.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部暑,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配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6.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对出资企业负责人任免事项,具体负责对任命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7.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对所出资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
9.协调中央,省、市和外地在剑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10.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11.参与研究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牵头研究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制定融资规划,开展融资工作。
12.配合做好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做好服务工作,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13.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612.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681.66万元,下降22.36%。主要变动原因是县属国企还本付息项目减少。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61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84.71万元,占19.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20万元,占80.6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万元,占0.03%。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61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42万元,占1.20%;项目支出33208.29万元,占98.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3612.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861.66万元,下降22.36%。主要变动原因是县属国企还本付息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29%。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995.70万元,下降65.34%。主要变动原因是县属国企还本付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4.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4万元,占0.78%;卫生健康支出13.58万元,占0.21%;农林水支出5575万元,占85.9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25.25万元,占11.18%;金融支出49.97万元,占0.77%;住房保障支出70.37万元,占1.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484.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9.9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 支出决算为5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7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91.73万元,完成预算100%。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140.39万元,完成预算100%。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3.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支出决算为39.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2.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4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03万元,增长0.8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03万元,增长0.88%。主要原因是融资工作、托底性帮扶工作公务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4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各银行来剑考察融资项目、川建院与中石化勘探分公司来剑对接托底帮扶事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2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9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3.29万元,增长8.52%。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公用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易地扶贫搬迁长期低息贷款付息(中省衔接资金)项目等1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单位工作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8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国资活动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施需要的人力、经费等各项条件得到一定的保障,实施过程监管到位,项目组织管理水平总体较高;通过项目实施,产生较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单位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认真做好了平台公司融资工作,加强了资产处置及租赁管理,加大了对普安直管公房、剑门大厦以及公租房的租赁管理。国企还本付息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本息合计61286万元,贷款偿还按时按量完成;县属国企项目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加强对国企承担政府项目的补助,保证国企承担的涉案物资储备中心建设、李榕家规家风教育基地建设、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 指除特定项目外财政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 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 指农村欠发达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 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 指除特定项目外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3.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 指除特定项目外其他金融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指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属全额财政拨款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有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剑阁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内设机构有综合股、企业发展股、资产管理股、项目服务股、金融服务股共5个内设股室。
1.综合股。综合协调处理中心日常政务;负责中心外事接待和对外往来的组织;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中心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目标等管理;负责中心内控建设、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和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办公信息化工作;负责其他在剑国有企业与地方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负责中心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节能减排、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指导和联系所监企业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青、妇和统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国资中心的财务、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企业发展股。负责指导所监管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动企业资本运作;指导建立国有企业现代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国有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审核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投融资计划;指导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激励办法;负责实施企业财务信息收集报送,财务检查、会计报告编制相关工作,综合研究企业经济运行状况;负责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3.资产管理股。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资产经营工作;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重大问题;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监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原资产管理中心相关工作。
4.项目服务股。指导所监管企业制订中长期项目包装、储备、申报规划;对企业提出的项目投融资计划进行初步审核;指导配合县属国有企业策划、包装、储备重大项目,央、省预算内资金项目、地方专项债项目包装;编制中心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年度计划,在对所监管企业实施项目摸底调查、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县政府下达任务增幅,分解下达各企业年度固投任务;根据发改、统计对项目入库的规定,督促各企业按要求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建立项目统计台账,按要求上报重大项目进度月、季报表,掌握项目动态及时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实施项目的安生生产、信访维稳、监督管理、跟踪服务等工作;承担中心招商引资、服务业经济指标调度工作;负责企业投建项目绩效考核。
5.金融服务股。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积极开展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指导、协助所监管企业直接、间接融资工作。
6.资产服务中心。承担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出租、维修维护、安全等相关事宜;对国资和金融事务中心交办的资产进行管理、出租、维修维护、安全等相关事宜。
(二)机构职能。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根据县政府授权,协助做好对所出资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切实做好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
2.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国资国企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和制度规定。
3.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企业资本收益收缴工作,配合县委县政府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
4.根据相关规定,负责落实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协助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以及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
5.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部暑,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配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6.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对出资企业负责人任免事项,具体负责对任命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7.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对所出资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
9.协调中央,省、市和外地在剑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10.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11.参与研究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牵头研究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制定融资规划,开展融资工作。
12.配合做好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做好服务工作,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13.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事业编制16名(参公)。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不含兼职),股级职数5名,实际在编在岗16人。下属事业单位剑阁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名,股级职数1名,实际在编在岗10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361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84.71万元,占19.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20万元,占80.6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万元,占0.03%。
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361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42万元,占1.20%;项目支出33208.29万元,占98.80%。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结转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2024年国资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力弘扬“不服输、敢争先”的精气神,说干就干、干就干成、越干越好,全力以赴拼经济、比发展、争一流,持之以恒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2.预算管理。
坚持围绕中心工作,科学谋划预算资金安排,依据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完成部门预算编制申报,同时合理设定入库项目绩效指标、年度目标值,科学构建部门整体支出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和编报部门整体预算申请绩效报告,推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
3.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4.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 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5.采购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做好采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3612.7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3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2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资金申报内容合理,程序合规。项目立项、审批、和批复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各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执行。
我单位项目支出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合计33208.2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且资金到位及时。截止目前,项目资金已支付金额合计32807.32万元,支出依法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3.目标实现。
我单位通过国资国企改革、资产管理(资产清理处置)、融资贷款还本付息等项目,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战略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公共服务中心管理、直管公租房维修及运行做到为人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方便投资者和百姓。并且能够长期服务于人民,受到百姓一致好评。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谁组织评价,谁进行公开”的原则,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绩效评价报告,并按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编入政府决算和本部门决算。
对预算支出绩效监控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提出纠偏措施,督促相关部门改进管理,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绩效自评,2024年国资活动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施需要的人力、经费等各项条件得到一定的保障,实施过程监管到位,项目组织管理水平总体较高;通过项目实施,产生较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整个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6.8分。
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财务票据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改进建议。
在编制预算与执行中,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把有限的经费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名称 剑阁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本级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12,938.11 12,938.11
年度总体目标 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行;保障各专项任务达到效果。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按月发放工资、奖金,及时足额缴纳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等。
保证公共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收取剑门大厦入驻单位租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采购维护保养服务,监督各维保单位定时对剑门大厦各方面进行相应检查保养等工作。
保证普安直管公租房运行正常 按时收取普安直管公租房租户房屋租金,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维稳工作等。
保证管理全县国有资产达到效果 加强国有资产清理清查,按规定对闲置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按时上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
保证国有企业政府性融资贷款及时足额还本付息 按月按时给承担政府性融资贷款的国有企业下拨贷款本金和利息,监督国有企业贷款归还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国有企业融资贷款情况等。
保证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推进企业规范运行,调整优化国资布局结构,规范设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和管理机制,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国资监管方式方法,完善各类配套政策措施等。
保证单位正常运行 做好单位职工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公务接待工作,按时缴纳水电费等。
保证融资工作顺利完成 负责与各金融机构、银行及相关机构联络、接洽,负责处理融资、贷款相关的各种外部事宜,负责编制并登记每一笔贷款台账,及时做好利息、本金的偿付,统筹推进全县企业直接融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呢及法人主体实现资本市场融资等。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国有企业政府性融资贷款还本付息 ≥ 10000 万元 20
质量指标 各项任务完成进度 ≥ 95 %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 2024 年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定性 优 15
可持续发展指标 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成效长期保持 定性 优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
附件2
单位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我中心承担剑门大厦及普安直管公房日常运行、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融资工作、国资国企改革等多方面工作,日常运行经费有限,故申报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资金申报内容合理,程序合规。项目立项、审批、和批复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单位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实施目的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剑门大厦及普安直管公房日常运行、国有资产清理处置、融资、国资国企改革等多方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4年项目预算安排266.06万元,按照各项工作开展需求,项目资金已全部完成分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在项目绩效设置上,围绕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科学合理设置。产出指标上,2024年全年工作经费合计266.06万元,2024年各项工作完成进度高于95%。经济效益指标上,全年实现公房出租收入高于130万元、全年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高于50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我县产业提质增效。满意度指标上,使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预期目标的实现,项目可持续运行。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在实施过程中,组织完备,监督有力,项目顺利进行,仅在资金拨付进度上偏离预期,在2024年年底兑付94.8%,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三)评价选点。前期申报有序,项目实施过程高效、优质,充分发挥了资金作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四)评价方法。采用单位自评法,各项工作经费能全额拨付,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评价组织。抽取我中心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及项目实施负责人,对各项工作经费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资金申报内容合理,程序合规。项目立项、审批、和批复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项目管理。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管理到位,实施后社会效益凸显。为了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我中心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支出、执行及监管到位。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
3.项目实施。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该项目,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制度执行。
4.项目结果。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上,资金使用用途合规、程序合规、标准合规,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四、评价结论
1.加强资产处置及租赁管理。为做好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我县通过充实办公用房、改作公益用房、支持产业发展、市场化处置变现、补充国有资本五种方式进行盘活利用。
2.加大对普安直管公房、剑门大厦以及公租房的租赁管理,租金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3.根据预算批复,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该项目,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制度执行,自评总分95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资金拨付进度较缓慢。
六、改进建议
加强与上级、本级财政部门的对接,保障国有企业融资贷款还本付息项目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正常运行。
县属国企项目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县属国有企业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项目建设,但国有企业资金不足,故申报项目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资金申报内容合理,程序合规。项目立项、审批、和批复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县属国企项目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实施目的是完成对县属国有企业项目建设工作的资金补助,确保项目进度正常,并在规定时间内竣工。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4年项目预算安排3316.96万元,按照各企业项目建设需求,项目资金已分配88.09%。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在项目绩效设置上,围绕县属国有企业项目补助方面进行科学合理设置。产出指标上,2024年全年全年项目补助资金合计3316.96万元,项目完工时间截止2024年底,项目完工进度100%。社会效益指标上,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完善和提升涉案物资储备管理,保障乡镇居民生活、烟田灌溉用水。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预期目标的实现,项目可持续运行。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在实施过程中,组织完备,监督有力,项目顺利进行,仅在资金拨付进度上偏离预期,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部分资金待2025年兑付。
(三)评价选点。前期申报有序,项目实施过程高效、优质,充分发挥了资金作用,保障项目建设进度正常。
(四)评价方法。采用单位自评法,县属国企项目补助资金能全额拨付,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评价组织。抽取我中心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及项目实施负责人,对县属国企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资金申报内容合理,程序合规。项目立项、审批、和批复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项目管理。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管理到位,实施后社会效益凸显。为了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我中心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支出、执行及监管到位。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
3.项目实施。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该项目,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制度执行。
4.项目结果。项目按时保质完成,部分资金已在2024年底完成拨付,剩余部分将在2025年完成拨付。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上,资金使用用途合规、程序合规、标准合规,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四、评价结论
加强对国企承担政府项目的补助,保证国企承担的涉案物资储备中心建设、杨家河水库扩建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度。
根据预算批复,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该项目,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制度执行,自评总分95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资金拨付进度较缓慢。
六、改进建议
加强与上级、本级财政部门的对接,保障国有企业融资贷款还本付息项目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正常运行。
国企还本付息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平台公司承担政府融资性项目,但平台公司化债能力有限,故申报还本付息专项预算项目。资金申报内容合理,程序合规。项目立项、审批、和批复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国企还本付息专项预算项目实施目的是完成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还本付息工作,确保国企还本付息按时按量,保障平台公司征信。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4年项目预算安排61286万元,按照各企业还本付息需求,项目资金已全部完成分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在项目绩效设置上,围绕县属国有企业还本付息方面进行科学合理设置。产出指标上,2024年全年还本付息金额合计61286万元,单次还本时效为6个月、单次付息时效为1个月。社会效益指标上,为保障平台公司征信,要保证平台公司按时按量还本付息。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预期目标的实现,项目可持续运行。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在实施过程中,组织完备,监督有力,项目顺利进行,仅在资金拨付进度上偏离预期,但在2024年年底全额兑付,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三)评价选点。前期申报有序,项目实施过程高效、优质,充分发挥了资金作用,保障平台公司征信。
(四)评价方法。采用单位自评法,国企还本付息资金能全额拨付,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评价组织。抽取我中心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及项目实施负责人,对国企还本付息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资金申报内容合理,程序合规。项目立项、审批、和批复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项目管理。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管理到位,实施后社会效益凸显。为了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我中心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支出、执行及监管到位。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
3.项目实施。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该项目,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制度执行。
4.项目结果。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全部资金拨付在2024年底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行政运转上,资金使用用途合规、程序合规、标准合规,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四、评价结论
按时偿还易地扶贫搬迁长期低息贷款贴息、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一期贷款本息、易地扶贫搬迁长期低息贷款(还本)等项目贷款2024年本息。合计61286万元,贷款偿还按时按量完成。
根据预算批复,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该项目,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制度执行,自评总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资金拨付进度较缓慢。
六、改进建议
加强与上级、本级财政部门的对接,保障国有企业融资贷款还本付息项目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正常运行。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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