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0004)

发布日期:2025-10-22    浏览量:次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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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000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6)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01601号

田小强

土地及房屋

510823122001GB00087F00160041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江岸华城南9栋4-301

依据《四川省青川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822执恢24号之一》

剑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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