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剑C4925、剑C2630等22本)

发布日期:2025-09-17    浏览量:次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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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四川昊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修建的剑门府项目,将其中还建户20户业主的两证(房产证、国土证)剑C4925、剑C2630、剑C4283、剑C1246、剑C2913、剑C4923、剑C3154、剑C3155、剑C3180、剑C2914、剑C3190、剑C3183、剑C9704、剑C3179、剑C4228、剑C9580、剑C9561、剑C8274、剑C3185、剑C3191、剑C3192、剑C4387号共22本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剑阁县普安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四川昊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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