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白龙镇邓明烟花爆竹经营门市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823MA68TR1C1R;主要负责人:邓明;许可证编号:(川广剑)LS〔2025〕213号。自愿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主动向我局申请注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我局已依法受理并审核通过该申请,现对该零售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零售店不再具备烟花爆竹经营资质,不得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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