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剑国用(1997)第2193号

发布日期:2025-09-11    浏览量:次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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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贵因保管不善,将剑国用(1997)第219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田中贵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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