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粮食事物中心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粮食事物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粮食事物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的建议;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县内粮食销售工作;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
2.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储备粮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县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在剑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县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4.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县级财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制订全县加工和物流休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做好优质粮油的推广、开发工作;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粮油龙头企业开展惠农服务。
5.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指导全县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二)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1.完成新增储备,做好县储轮换 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农发行广元市分行《关于下达新增粮油储备规模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落实2023年新增3500吨粮食和400吨植物油的储备任务。上半年,新增县级储备已完成入库验收认定。为切实做好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我股室早谋划、早行动,扎实做好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组织剑阁国库积极开展县级储备粮油轮换出入库工作。截至目前,成功完成3500吨县储小麦和1000吨县储稻谷销售出库和采购挂网工作。
2.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全面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安2024”“冬春火灾防控暨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在聚焦责任落实、督查检查、源头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组建检查小组,对剑阁国库有限公司、兴粮公司、剑山食品、剑粮面业、东山生态农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两个个季度粮食购销巡察暨“两个安全”检查和2024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我局联合县财政局、县国资事务中心、农发行剑阁县支行对剑阁国库和兴粮公司各库点储粮储物安全、出入库作业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外租资产安全进行全面、系统的现场检查,着力防范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11月我局就岁末年初安全检查、清明节、劳动节、国庆假期前等关键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4次,共派出检查人员34人次。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5处,均属一般安全隐患,我局及时督促企业对检查出的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3.营造氛围,开展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在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安全月”宣传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二是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剑阁国库各库区、中储粮剑阁分公司、粮食仓储物流园区均按要求开展消防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火灾防控能力和强化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创新工作举措,开展以“科技活动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以“节粮减损”、“科学储粮”、“粮食健康消费”为主题的科普宣教,传播了科学储粮、粮油科技等专业知识,全面营造科技创新浓厚氛围。
4.围绕职责任务,狠抓项目推进。加快剑阁县粮食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建设,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已完成投资1.82亿元,完成率60%,已完成生产管理用房、4栋浅圆仓、5栋高标准粮仓和物流中转库主体建设,正在进行剩余1栋高标准粮仓和10个油罐和年加工稻谷30万吨大米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机械罩棚建设。
5.保障粮食安全,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为充分发挥质检机构作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作用,我局积极开展大小春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2024年对产新粮食扦样160份(其中小春样品107份,大春样品53份),覆盖全县29个乡镇,并对所有样品进行质量检测,全面掌握我县新收获粮食质量状况。
6.发挥产后服务功能,助力夏、秋粮收购。2024年我县全年实际清理烘干粮食7018吨(其中:夏粮清理烘干2805吨,秋粮清理烘干4213吨),按减损5%计算,可节粮减损351吨(其中:夏粮节损140吨,秋粮节损211吨),增加农民收入85余万元,有效促进农民减损增收和粮食收储减损降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第二部分 2025年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279.0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907.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收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79.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9.0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27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03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79.0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907.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上年结转收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9.0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9.0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2.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7万元,占9.85%;卫生健康支出9.01万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20.35万元,占7.2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20万元,占79.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7.1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3.210110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21020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0.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2220101粮油物资(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22.2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9.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3.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 经费支出。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5年预算未编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单位2025年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粮食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预算支出为33.56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3个,预算支出为33.5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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