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殡仪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剑阁县殡仪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剑阁县殡仪馆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殡仪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管理全县殡葬改革情况,拟订殡葬改革规划;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做处罚;做好火化管理、公墓管理、丧事管理和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等日常工作。
2、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殡葬改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3、加强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殡葬改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4、负责全县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和悼念服务等项殡葬服务业务。
5、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按照规范化标准,建设好公墓,管理好公墓,使公墓向园林化方向发展。倡导移风易俗,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祀,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祀的便利条件。
(二)剑阁县殡仪馆2025年重点工作
1、继续跟进剑阁县殡仪馆迁建项目及剑阁县殡仪馆迁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进度,协调争取项目资金,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2、继续开展殡葬领域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殡仪服务流程,强化服务意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殡仪馆的新风貌,感受到殡葬改革工作带来的新温暖。
3、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在政治理论、廉政建设、专业知识等方面,通过会前学法对职工队伍加强普及和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持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5.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大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倡导移风易俗、节地生态安葬,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积极推广96444殡葬服务专线,斩断殡葬服务中介非法利益链条,规范殡葬行业秩序,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提升社会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民政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殡仪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殡仪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殡仪馆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86.9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9.8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殡仪馆2025年收入预算18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9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殡仪馆2025年支出预算18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7万元,占62.03%;项目支出71万元,占37.9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殡仪馆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86.9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减少59.8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9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殡仪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6.9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9.8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85万元,占88.17%;卫生健康支出8.1万元,占4.33%;住房保障支出14.03万元,占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5年预算数为145.53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2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4.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殡仪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其他津补贴、奖金、事业人员基础绩效奖、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18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殡仪馆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殡葬车5辆,殡葬执法皮卡车1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殡葬服务车辆正常运行。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殡仪馆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殡仪馆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殡仪馆为剑阁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殡仪馆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殡仪馆共有车辆6辆,其中殡葬车5辆,殡葬执法皮卡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殡仪馆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80.1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80.1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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