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两湖中心职能简介
主要负责亭子口、升钟库区剑阁段湖泊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等职能。
(二)县两湖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
1、强规划促融合,助推湖区开发利用工作。一是加快规划研究成果大融合。召开涉湖行业部门、重点乡镇规划编制成果交流会,与行业部门规划人员充分讨论交流亭子湖“山水户外运动+滨水休闲度假”度假区发展模式,将已编制的“亭子湖剑阁汞河段详细规划专题研究”成果纳入各行业部门规划体系。二是精准招商有效招商。把湖区发展纳入全县招商引资大局,在更高平台上推介湖区优质资源,聚焦康养度假、休闲运动产业链条,着力招大商,引进大项目好项目,持续对接成都何所似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等企业,力争引进实力雄厚的国企央企对湖区发展进行整体开发利用。三是持续提升“两湖”知名度和美誉度。坚持搞好“两活动”、办好“一赛事”,提高现有民宿、农(渔)家乐服务水平,不断扩大宣传推广面,注重培育品牌,做大湖区产业,打响“两湖”品牌。
2、扎实开展水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和湖区清漂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水资源保护,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决策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以“清四乱”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建立问题清单,协助行业部门推进整改落实。高质量开展巡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源头上杜绝河湖“四乱”现象。二是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重要节点巡湖和涉湖安全法规宣传引导,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及时掌握防汛抗旱及极端天气信息,确保上下联动、信息畅通、步调一致,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及时上报处置。三是开展湖面清漂,推进环境治理。及时处置、打捞汛期垃圾、漂浮物,完善垃圾船工作管理制度,提高湖区垃圾漂浮物处置效率。
3、认真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聚焦主题教育,全面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扛牢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班子团结和凝聚力,持续开展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教育。二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实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三是坚持“周三夜学”学习制度,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重温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抓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抵御风险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95.8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2.5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95.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5万元,占17.8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84万元,占82.1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9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84万元,占61.70%;项目支出75万元,占38.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5.8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2.5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2万元、农林水支出169.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5.8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72.5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万元,占6.59%;卫生健康支出4.19万元,占2.14%;住房保障支出9.32万元,占4.76%;农林水支出169.42万元,占86.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安全巡湖、水资源保护类)。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与维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94.4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0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相关规定过紧日子的要求。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中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中心无公务用车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我中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无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50.8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0.8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4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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